淄博市医疗保障局高青分局
标题: 解读《高青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0MB2858588G/2021-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1-22 发布机构: 高青县医疗保障局

解读《高青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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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报编制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交本行政机关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2021年1月18日,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编制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工作安排,高青县民政局办公室在综合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上,编制了《高青县医疗保障局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年报内容解读

(一)医疗救助和社会保险信息公开情况

2020年,通过“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积极做好医疗救助和社会保险政府信息公开,按时及时公开医疗救助资金发放信息,及时更新各项医疗救助政策信息、申请指南、定点医疗机构等,全年共发布医疗救助类信息8条。

三、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问题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干部对实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工作被动应付。二是公开内容上有时更新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时效性,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建议改进工作,并探索形成相应的工作规则。

2、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经验总结,有针对性的健全相关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