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医疗保障局高青分局
标题: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高青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0MB2858588G/2021-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1-22 发布机构: 高青县医疗保障局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高青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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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高青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综合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

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始,至2020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高青县城清河路9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8175)。

一、总体情况

(一)体制机制建设

 1、加强领导。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整体工作进行部署。成立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局长担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工作的采集、整理和公开,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2、完善制度。为规范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订了一系列政府公开工作相关的规章制度(试行)和工作流程图,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3、加强学习培训。对局机关工作人员开展学习《条例》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感和自觉性,本年度共组织局多名干部参加培训。同时,我局定期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会议,对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做出点评,及时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查摆问题,制订整改措施。

(二)主动公开

按照县政府考核要求,完成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指标中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力度;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接受群众的监督。在工作中坚持以监督促公开、以监督促落实,保证各项信息的及时公开。积极做好医疗救助等相关信息公开等,梳理并编制本单位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及时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以领导干部解读等形式解读政策文件。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方面:2020年医保局收到0件代表建议,0条政协提案。

(三)依申请公开

1.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件2. 收费和减免情况

本年度,全县各级各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3.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 0 件,行政诉讼0 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

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着力推进本单位决策、管理、服务、执行、结果公开以及医疗救助等重点领域公开,不断加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各项工作。始终把服务“窗口”建设作为加强政风建设、推进和落实政务公开的突出重点,完善了公开办事制度,制定了办事指南,都做出了服务承诺,工作人员一律佩戴胸卡、摆放桌牌,极大地方便了广大来我局办事的群众。

(五)平台建设

依托政务服务中心,设置了政务公开体验区建设,建设集电子阅报栏、自助电脑查询服务区、宣传资料、政务信息公开栏为一体的政务公开体验区,实现了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资源的共享互通,真正为群众提供了最直接、最便捷的服务。

 

 

(六)监督保障

根据《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青县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对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各科室的政务公开任务,落实具体责任人。定期通报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情况和信息发布情况,对不能按时完成政务公开任务的由分管领导约谈科室负责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3

 0

 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0

 0

行政强制

 1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干部对实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工作被动应付。二是公开内容上有时更新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时效性,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建议改进工作,并探索形成相应的工作规则。

2、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经验总结,有针对性的健全相关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