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标题: 解读《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22004222129P/2023-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1-18 发布机构: 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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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交本行政机关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综合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上,编制《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

三、编制目的

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更好地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作用,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引导、服务、监督以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效应,助力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建设。

四、主要内容

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

1.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探索建立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政府信息审核发布、政务公开工作协调等制度,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管理,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更加高效、更加规范。2022年累计公开信息230余条,比上年度增加50%,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20余条,通过政务新媒体和其他方式公开信息110余条。加大解读回应力度,单位主要负责人解读政策文件2次,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1次。主动回应关切政府信箱群众留言10余条,主要涉及供暖、房屋质量等方面,全部在5个工作日答复完毕,群众对答复结果表示满意。按时回复12345热线8000余条,并及时做好回访,确保群众满意。

2.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本机关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1件,上年度结转1件。申请内容主要集中在城乡规划、物业管理等领域。共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21件(含上年结转1件),其中予以公开3件、部分公开3件、无法提供15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件。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修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核后发布,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查,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严格规范政府信息的编制、审查、发布、监管等各环节程序,明确有关信息公开的职责分工,坚持时效性、期限性原则,及时发布、清理信息。

4.平台建设情况

开设“高青住建”微信公众号,公开机构设置、业务工作、办理流程等方面信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版块,开设“农村危房改造”“住房保障”“棚户区改造”等专栏,及时公开建设计划、工作进展、后续举措等信息,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5.监督保障情况

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局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办公室牵头政务公开工作,各科室、下属单位积极配合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配备1名专职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制定2022年培训计划,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2次,对《条例》以及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行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