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4-04-25

《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qing.gov.cn)查阅本指南。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包含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1.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邮政编码等。

2.政策文件

主要包括: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行政文件;政策解读等。

3.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年度工作计划;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4.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重大决策的意见征集、结果反馈、执行效果评估情况;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民生实事项目等重要部署执行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5.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本机关部门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6.人事信息

主要包括:本机关人事任免信息。

7.其他

主要包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本机关其他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1.高青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aoqing.gov.cn)。

2.《高青县人民政府公报》

(http://www.gaoqing.gov.cn/gongkai/channel_c10671/)

(1)《高青县人民政府公报》线上查阅

可登录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专栏(http://www.gaoqing.gov.cn/gongkai/channel_c10671/)查阅数字化政府公报,专栏提供了公报查询、下载和打印等功能。

(2)《高青县人民政府公报》免费赠阅点(线下查阅)

高青县政务服务大厅设有政府公报免费取阅点。

赠阅点:高青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政务服务大厅),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高苑路7号;联系方式:0533-6983505;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获取查阅方式:现场免费查阅。

3.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高青政务”(微信号:gaoqingzhengfu)。

4.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5.政府信息查阅点:本机关在高青县档案馆(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黄河路21号;联系方式:0533-6967737;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服务内容:查询、复制、打印政府信息)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行政机关一般不提供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四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申请人可到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高苑路12号。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 6983603。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受理机构: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来信请寄: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高苑路12号,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56300;联系电话:0533-6983603。

3.网上申请

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qing.gov.cn)开通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上提交渠道,受理向本机关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可登陆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在政务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http://www.gaoqing.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18),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在线申请平台使用注意事项:(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应填写完整,联系电话、地址、信息获取方式要填写正确。(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内容应真实有效,同时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从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qing.gov.cn)下载、打印,复制有效。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4.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对于符合《条例》申请要求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分别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办理期限: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高青县高苑路12号

邮政编码:256300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6983603

传真:0533-6983603

电子邮箱:gqxzfj@zb.shandong.cn。(此邮箱仅供沟通联系使用,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投诉、举报受理机构: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黄河路81号

邮政编码:256300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6967090

传  真:0533-6967065

电子信箱:gqxzfbgsxxzx@zb.shandong.cn

 

行政复议机关:高青县人民政府

受理机构:高青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清河路9号县机关综合办公楼916室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6300

联系电话:0533-6981239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高青县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芦湖路以东、长江路以北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6300

联系电话:0533-6965760

 

附件:1.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图.docx

 

                                                                                                         

附件1:

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姓    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名    称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邮箱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时间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内容描述

 

 

 

 

 

 

选   填   部   分

所需信息的信息索取号

 

所需信息的用途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获取信息方式

□ 申请。

请提供相关证明

□ 不

(仅限公民申请)

□ 纸面

□ 电子邮件

 光盘

 磁盘

(可多选)

 

邮寄

□ 快递

□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可多选)

□ 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附件2: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图

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3

图解      音频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始,至2023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青苑路39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83603;传真:0533-6983603;邮箱:gqxzf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平台建设,增强综合执法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完善制度保障,制订《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务公开工作办法》,保障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准确、规范运行。持续做好市政服务、综合执法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23年公开政府信息1072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信息204条、政务系媒体公开452条、其他渠道公开416条,比2022年增加797条。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开展图文解读,发布解读材料3篇。积极回应关切,办理政府信箱群众留言21件,答复率100%;办理12345政务服务热线5318件,服务过程满意率98.77%。

(二)依申请公开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审查、登记、处理、告知、寄送、归档程序,严格办理时限,努力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提高办理质量。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比上年度减少2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物业管理领域。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2件,其中予以公开2件。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工作,做好失效政府信息的清理,更新调整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强化信息审核发布,实行分类分级审查审批,坚持先审后发,确保信息内容真实、客观、准确。规范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遵循“先审查、后公开,谁审查、谁负责,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防止在信息公开过程中发生泄密行为,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做好公开平台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对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调整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行政执法公示、政策文件等栏目5个,不断优化栏目页面设置,方便社会公众快速、准确获取所需信息。发挥好政务新媒体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利用“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微信公众号,及时准确公开做好园林、环卫、市政、综合执法等城市管理信息。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错链、死链等问题整改,确保问题清零。

(五)监督保障

根据人员变动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工作重点和责任分工,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形成合力,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办公室负责统筹政务公开各项工作,配备专职人员1名。做好业务培训,制定《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计划》,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培训2次,提升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人员的公开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6

行政强制

1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高效。信息公开存在一定的滞后性,有的信息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限要求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

二是相关工作人员专业技能有所欠缺,业务能力有所不足,缺少针对性的培训。

(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按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化目录要求,逐项信息明确公开内容、公开时限,特别是对行政处罚类信息,严格按照在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工作的要求进行公开,有效提高了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水平。

二是加强培训与业务指导,认真学习借鉴先进做法和典型经典,通过专题培训会、小组研讨会等方式开展业务培训,共组织培训2次,并选派1名工作人员到县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进行跟班学习,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2023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2023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3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2023年高青县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制定了《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推动各项任务落实。一是规范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及时公示行政执法信息,公示行政处罚案件46件,做到应公示尽公示。常态化应用“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平台。 “互联网+监管”共发布监管动态28条,行政检查监管信息145条,由本级监管的16项检查事项实现全覆盖,覆盖率、及时率、准确率均达100%。二是规范行政权力事项信息公开。通过“山东省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和管理系统”,对9项行政备案及其他行政权力事项、12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梳理,完善实施要素并及时发布,为群众办理业务提供便利。三是加大普法信息公开,营造法治环境。贯彻“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2023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责任清单,组织开展“树民法信仰,‘典’法之光芒”等宣传活动,大力普及《淄博市全域公园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等与城市管理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一线普法”信息公开。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共承办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建议3件,承办县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提案23件,办复率均为100%。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所有建议提案办理复文或摘要以及办理总体情况均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办理专题中予以公开。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创新开展政民互动。面向社会聘任22名城市管理社会监督员,包括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新闻和法律工作者,社会志愿者等各个领域。定期召开“面对面”座谈交流会3次,认真梳理、回复和吸纳意见建议40余条,及时主动向社会监督员传达城市管理工作动态。组织开展“市民代表看城市变化”活动,邀请社会监督员“零距离”参观体验青西游园、国井大道带状公园及碧桂园物业管理项目,感受城市管理新变化,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

(五)有关数据统计说明

1.报告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

2.行政许可数量、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数量,包括已公开和依法未公开的全部处理决定。

3.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

 

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8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始,至2022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青苑路39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83603;传真:0533-6983603;电子邮箱:gqxzf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部署,不断增强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主动性,增强城市管理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一)主动公开

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制定《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推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开展。2022年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市县各级媒体、“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信息275篇,比2021年增加62条。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2022年共发布4篇解读材料。做好回应关切,对市容市貌、噪音扰民等15件政府信箱群众留言及时予以答复。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本机关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上年度结转0件。申请内容主要集中在城乡规划等领域。共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4件,其中予以公开1件、无法提供3件。无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件。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制定了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及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及时进行动态更新调整,确保法规、政策和相关信息能够及时主动、真实准确公开。修编《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展“市政管理”“行政执法”专栏,按照“内容准确、发布规范、更新及时”的要求,安排专人加强日常监管和维护,做好信息发布审核工作、充分利用各类新媒体平台,在“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微信公众号,多形式、多角度发布城市管理工作信息,扩大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

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推进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指定1名专职人员负责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制定《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计划》,组织政务公开培训2次,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文件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8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

0

0

0

0

0

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还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质量不高,还存在只重视信息数量,不重视信息质量的问题。二是回应群众关切有待进一步加强,例如对群众反映较多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方面的问题有时存在回应不及时的问题。

(二)改进措施

一是提高政府信息“含金量”,认真研究上级政务公开要点,严格按照重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要求公开信息,特别是严格规范信息公开内容,该公开的及时公开,推动信息公开向提高质量转变。

二是进一步加大回应关切力度,通过开展“政府开放日”“政务公开日”等活动,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深入了解群众需求和关心问题。同时,对于收到的群众留言、12345投诉件等,严格按照规定时限予以答复,并规范答复内容,逐项作出回复,解答群众疑惑,提高群众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2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本机关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以及《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高青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完善机制。优化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专人承担具体任务,严格按照政务公开有关要求,根据人事变动以及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充实机关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落实具体责任科室、责任人,通过健全政务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做到机构健全、人员落实、责任明确,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二是强化教育培训。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政务公开知识的培训,积极参与上级部门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增强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强化对局属单位的指导交流,日常工作中多关注、多了解,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年初制定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计划,精心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三是规范运作,严格考核。规范公开程序,严格保密审查。坚持“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对拟公开的内容建立保密等相应审查制度,所有拟公开的政务信息一律进行保密审查,保证公开内容的真实准确、不泄密;强化监督考核,实行严格的考核和奖惩制度,采取日常督查和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制度的制定,机关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检查,并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各部门年度目标考核责任制进行考核,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一项重要依据。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本机关共承办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建议3件,承办县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提案7件,办复率均为100%。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所有建议提案办理复文或摘要以及办理总体情况均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办理专题专题中予以公开。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一是依申请公开方面,按照政府政务公开要求,切实履行统计服务职能出发,扩大政务信息公开范围,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完善受理、审查、办理、答复和保存备查等环节流程。深入公开信息内容,提高政务信息服务社会能力,不予公开的说明理由和原因,可以公开的提供公开资料或查询渠道,依法依规满足群众对城市管理工作信息的需求。二是政策解读方面,对涉及社会公众的文件或集体审议的重大行政决策,印发前期公开征求征求意见,做到文件和政策解读同步发布,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实施难度大、专业性强的政策和重大措施,深入解读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在公布时要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提供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在局网站、微信、微博、政务公开栏等多地点发布。

(五)有关数据统计说明

1.报告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

2.行政许可数量、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数量,包括已公开和依法未公开的全部处理决定。

3.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

 

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0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始,至2021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青苑路39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83603;传真:0533-6983603)。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制定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召开政务公开推进会议,围绕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注密切,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2021年公开政府工作信息220余条,其中通过“高青县人民政府网”公开政府信息160余条,通过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60余条,内容涵盖机构职能、部门文件、财政预决算、重要部署执行、行政执法公示等。政府网站公开了:政策文件12条,重要部署执行12条,行政执法公示25条,“双随机、一公开”8条,社会信用体系12条。规范政策解读,坚持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一并公开,2021年共发布5篇解读材料。政府信箱共收到14件群众留言,答复14件留言,主要涉及市容市貌、噪音扰民等,均在5个工作日内答复完毕,群众满意度100%。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本机关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申请内容为行政执法公示领域相关信息。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办结,办理结果为予以公开1件。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实行信息发布审查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遵循“谁发布、谁审查、谁负责”原则,通过预先审查,严格控制信息公开事项范围,准确把握信息公开内容、形式、时限等。实行政府信息动态调整制度,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集中适时自查,发现失效文件、已公开但失效的政府信息及时进行清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以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信息公开专栏为平台,及时发布政策法规、业务指南和最新资讯等,全面推进城市管理领域政务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

健全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调整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政务公开工作由办公室负责,落实专人信息报送和协调工作机制,配备了1名专职人员,1名兼职人员。召开信息公开培训会和推进会1次,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72

行政强制

1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组织建设仍需改进。未独立设置政务公开科室,一直以来都由办公室负责此项工作,人员也是兼职负责。二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增强。少数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依然不足,影响到主动公开工作的落实。三是政策文件公开不够全面,政策解读力度还不够大。

(二)改进措施

一是高度重视,抓好落实。按照要求逐一梳理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要点,认真对照工作任务,理清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将各项工作落实到具体科室、具体人员,保证工作任务到位、责任到位。二是主动公开,提升质量。进一步拓展公开渠道,及时、多元传达信息。三是提升技能,强化学习。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理论学习和培训指导,增强业务素质,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1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21〕5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淄政办字〔2021〕39号)各项规定,制定《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并根据要点要求,重点做好行政执法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更新执法人员资格清单,明确标注执法人员姓名、性别、职务、执法证号、执法区域、工作单位、执法类别等信息,定期发布行政执法结果和执法统计年报,2021年公开执法结果信息12条。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1年,共承办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建议5件,承办县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提案4件,均在县政府网站建议提案专题,集中公开建议提案人、建议提案原文、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等信息。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积极推动政务公开形式创新,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作为政务公开主要平台,并加强信息公开线下阵地建设。主动邀请实验小学师生、基层环卫管理人员参观生活垃圾分类体验馆,零距离介绍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情况,使政务信息公开更加透明、阳光。

(五)有关数据统计说明

报告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

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2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综合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

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始,至2020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高青县城青苑路39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83603;传真:0533-6983603)。

一、总体情况

(一)体制机制建设

根据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人具体负责政务信息报送和协调工作,确保日常政府信息公开的正常运转。建立和完善了有关工作制度:一是领导责任制,建立起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各有关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二是建立政务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做到“五个落实”即落实分管领导、落实专门机构、落实专职人员、落实专项经费、落实有关工作措施和制度,形成政务工作有人管、管得牢的长效机制。

(二)主动公开

1.工作动态公开情况:2020年公开政府工作信息共计180余条,其中通过“高青人民政府网”发布通知公告、政府动态等工作信息130余条;通过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官方公众微信平台编制、发布城市管理工作周报52期。

2.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通过政务公开平台公布行政执法公示22条,“双随机、一公开”信息10条,社会信用体系信息12条,公示行政处罚处理决定158个,行政强制处理决定5个。

3.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0年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收到7件人大代表建议,答复7件;收到19件政协委员提案,答复19件,满意率100%,办理情况均通过高青县政务网站进行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

1.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我单位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按时办结数0件。在办结的申请中:予以公开0件,部分公开0件,不予公开0件,无法提供0 件,不予处理0 件,其他处理0件。

2.收费和减免情况

2020年,我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3.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本单位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其中,未经复议直接起诉0件,复议后起诉0件。在行政诉讼案件中,结果维持数0件,结果纠正数0件,尚未审结数0件,其他结果数0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对政府信息严格把关,安全高效推进信息公开。拟定公文时,严格按照要求标明公文的公开类型,应当公开的通过政务公开版块主动公开,不宜主动公开的注明“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字样。

(五)平台建设

一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特别是有关城市管理事务工作的重要会议活动、重要决策部署、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等方面的信息。二是设立热线电话(0533-6712319),及时答复公众询问,更好地推进民生诉求综合受理平台建设。三是通过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及时编发工作简报,宣传报道政务新动态,展示城市管理工作全貌。

(六)监督保障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澄清等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评议等监督保障制度,采取以会代训和专题教育等方式,保证培训人员、培训时间和培训质量,做好信息公开宣传培训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

 -11

 27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7

 +2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8

 +46

 158

行政强制

 17

 0

 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渠道仍有限。二是政务公开业务人员认识水平不足,对政策领悟力和理解力不够。

(二)改进措施

2021年,我局将以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继续将政务公开列入全局重点工作,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一方面积极努力拓展公开渠道,与媒体保持高度紧密的联系,争取及时、多元地传达信息,另一方面持续开展政务公开队伍培训,培养政务公开专业人才,全面、扎实、稳定推进政务工作步入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16

本报告由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编制。

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淄博市高青县青苑路39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83603;传真:0533-6983603)。

一、总体情况

2019年,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条例》等要求,围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在完善城市功能、加强环境基础设施、提高市容和环境卫生水平、塑造城市风貌,全面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积极创造整洁、优美、和谐的人居环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2019年,局党组坚持每季度召开专题会议,对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落实进行研究部署。在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按《条例》的相关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局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人员、经费的绕中心、“三落实”,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相关科室、单位各司其职具体抓的“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完善监督管理考核制度,分解任务,责任到人,层层抓落实。

(二)强化制度落实。在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申请公开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澄清等工作机制,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评议等监督保障制度。在实际工作中,把各项制度落到实处,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最大限度地满足了人民群众的知政愿望,赢得了广大群众的参与、理解和支持。

(三)建立政策解读机制,明确解读范围,强化解读责任,规范解读程序。建立舆情收集、研判、报告和回应机制,进一步加强政府与群众的互动交流。围绕全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的中心工作,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特别是有关城市管理事务工作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等方面的信息,以增进公众对城管工作的了解和理解。为促进与公众互动交流,设立热线电话(0533-6712319),以便及时答复公众询问,更好地推进民生诉求综合受理平台建设。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2019年,按照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内容,研究确定本部门在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内容。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具体要求、责任分工等,方便信息公开各环节的操作,保证了质量,提升了效率,为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基础。

(五)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严格按照《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8份人大代表建议及17件政协委员提案进行逐一核实整理、研究,坚持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态度上积极主动,工作上精心组织,行动上务求实效,真正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全局工作的重点,切实保证办理工作高质量完成。所有建议提案均在规定时间内提前办结,办复率、沟通率、满意率达100%,达到或超过了县政府下达的目标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我局制发政府规章0件,规范性文件0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集中采购等事项公开情况详见下表。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

0

40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7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8

0

154

行政强制

17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度,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仍有较大距离,比如,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完善公开内容、健全信息公开制度等方面还有待于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和培训需有待加强。

今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会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并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和完善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制度、保密监督管理制度等,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二是明确工作职责,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扩大信息公开量,及时对网站进行更新维护。三是强化业务培训,提高办理工作水平,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1月15日

 

 

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1-27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在高青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高青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

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情况、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六个部分组成,并附有相关统计表格。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始,至2018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政府信息中心联系(地址:高青县城黄河路81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7090;传真:0533-6967065)。

一、概述

2018年,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条例》等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在完善城市功能、加强环境基础设施、提高市容和环境卫生水平、塑造城市风貌,全面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积极创造整洁、优美、和谐的人居环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2018年,局党组坚持每季度召开专题会议,对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落实进行研究部署。在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按《条例》的相关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局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人员、经费的“三落实”,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相关科室、单位各司其职具体抓的“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完善监督管理考核制度,分解任务,责任到人,层层抓落实。

(二)强化制度落实。在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申请公开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澄清等工作机制,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评议等监督保障制度。在实际工作中,把各项制度落到实处,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最大限度地满足了人民群众的知政愿望,赢得了广大群众的参与、理解和支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按照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内容,研究确定本部门在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内容。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具体要求、责任分工等,方便信息公开各环节的操作,保证了质量,提升了效率,为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基础。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提案办理复文全文公开。对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的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在公开后做好解读、回应和舆论引导工作。2018年,共主动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

三、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2018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2018年度,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情况

(一)机构情况

截至2018年底,本单位由我局办公室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工作。

(二)人员情况

截止2018年底,我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量为2人,其中,专职工作人员1人,兼职工作人员1人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仍有较大距离,比如,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完善公开内容、健全信息公开制度等方面还有待于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和培训需有待加强。

今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会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并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和完善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制度、保密监督管理制度等,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二是明确工作职责,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扩大信息公开量,及时对网站进行更新维护。三是强化业务培训,提高办理工作水平,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附件: 2018年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1月27日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60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60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5.其他形式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0

  (一)纸质文件数

0

  (二)电子文件数

0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0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门户网站

0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

0

九、政府公报发行量



(一)公报发行期数

0

(二)公报发行总份数

0

十、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0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0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0

十一、查阅点接待人数

人次

0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人次

0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人次

0

十二、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1

  (三)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
     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十三、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0

 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02-15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在高青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高青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

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情况、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六个部分组成,并附有相关统计表格。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始,至2017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政府信息中心联系(地址:高青县城黄河路81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7090;传真:0533-6967065)。

一、概述

2017年,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条例》等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在完善城市功能、加强环境基础设施、提高市容和环境卫生水平、塑造城市风貌,全面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积极创造整洁、优美、和谐的人居环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信息公开力度,先后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等,定期公布处罚情况、存在问题和核查处置情况,行政处罚案件信息。高效率、高质量开展行政许可业务,受理咨询86余次,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均达100%,2017年无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

2017年,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

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群众举报。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情况

(一)机构情况

 截止2017年底,本单位由我局办公室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工作。

(二)人员情况

截止2017年底,我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量为2人,其中,专职工作人员1人,兼职工作人员1人。

六、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仍有较大距离,比如,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完善公开内容、健全信息公开制度等方面还有待于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和培训需有待加强。

今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会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并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和完善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制度、保密监督管理制度等,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二是明确工作职责,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扩大信息公开量,及时对网站进行更新维护。三是强化业务培训,提高办理工作水平,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附: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8年2月15日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55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55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5.其他形式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0

  (一)纸质文件数

0

  (二)电子文件数

0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0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门户网站

0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

0

九、政府公报发行量

(一)公报发行期数

0

(二)公报发行总份数

0

十、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0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0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0

十一、查阅点接待人数

人次

0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人次

0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人次

0

十二、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1

  (三)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

     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十三、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0

 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1-17

本报告由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政府信息中心联系(地址:高青县城黄河路81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7090;传真:0533-6967065)。

一、概述

 2016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6〕23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淄政办字〔2016〕85号)、《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青县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高政办字〔2016〕32号)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有力促进了依法行政、科学监管。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成员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范围,将加强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标准的宣传和解读,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公开工作,及时发布处罚信息、消费警示信息和产生重大影响的典型案件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等作为公开重点,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二)强化制度落实。我局在实际工作中,把政务公开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规范行为。建立和完善了首问负责、信息保密审查、限时办结、服务承诺、责任追究等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加强解读回应。加强与群众的互动交流,通过“政民互动平台”,解决群众问题,回应社会关切,征求意见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建立政策解读机制,明确解读范围,强化解读责任,规范解读程序。建立舆情收集、作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等方面的信息,以增进公众对城管工作的了解和理解。为促进与公众互动交流,设立热线电话研判、报告和回应机制,进一步加强政府与群众的互动交流。围绕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的中心工作,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特别是有关城市管理事务工(0533-6712319),以便及时答复公众询问,更好地推进民生诉求综合受理平台建设。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7年,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暂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省、市、县各级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与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仍有一定距离,主要表现为:一是依申请公开需要进一步规范。尤其是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事项,还要与省、市局沟通协调。二是政策解读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在政策解读上还要进一步加大宣传贯彻力度,提升公众的知晓率和从业者的理解执行力。三是信息化人员的专业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管理与维护工作非常重要,技术性要求高,信息化人员专业技术与信息公开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2017年,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让更多的人员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同时加大督办力度,督促相关科室梳理信息目录,做好分类公开的各项工作,及时公布信息,切实做到信息公开的内容达到政府要求。三是加大公开力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强与相关部门联系,努力做到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断充实和完善。

附:2016年度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7年1月17日

 

2016年度高青县执法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58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0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58

二、回应解读情况(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5.其他形式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0

  (一)纸质文件数

0

  (二)电子文件数

0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0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门户网站

0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

0

九、政府公报发行量



(一)公报发行期数

0

(二)公报发行总份数

0

十、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0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0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0

十一、查阅点接待人数

0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0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0

十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十三、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0

  (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1

  (三)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
     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十四、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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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高青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6-01-13

本报告由高青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该年度报告通过高青政务网(网址:www.gaoqing.gov.cn)等途径向社会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青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高青县靑苑路39号;联系电话:0533-6983603;邮编:256300;电子邮箱:gqxzfj@zb.shandong.cn)。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5年度,高青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条例》、《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5〕22号)、《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5〕25号)、《关于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发〔2015〕10号)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在大力开展城市管理工作同时,做到了公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由办公室牵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成员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范围,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责任落实到位,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目标地进行。        

    (二)强化制度落实。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各项制度,是保证政务真公开的重要环节。我局在充实完善政务公开领导组织的同时,把政务公开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用制度管人、管事、规范行为。建立和完善了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进一步加强与群众的互动交流,通过“政民互动平台”,解决群众问题,回应社会关切,征求意见建议回复率100%。

  四、安全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截至2015年底,我局通过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后台、县政府网站、《高青工作》等信息公开平台公开行政许可、工作动态、廉政建设等,并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安全宣传月”及安全知识“进农村、进社区”活动,积极宣传安全监管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并发放知识手册,2015年度无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我局在巩固政务公开栏、办事须知等公开形式的同时,注重通过三条途径向社会主动公开有关信息。一是通过电子政务平台公布政府信息;二是通过我局设在县行政服务中心的受理窗口向市民提供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加强行政审批服务窗口管理。中心服务窗口常年公开许可项目的申请条件、办理程序、办结时间等事项以及投诉举报途径,在本局网站逐件公开行政许可项目从受理到办结全过程,做到认真受理、限时办结、及时告知、全程监督、事后回访。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项目。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度,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为做好我局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适用于我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拟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明确“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规范保密审查程序,保证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不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我局2015年全年未发生违反保密规定事件。

  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及时更新难度大。我局相关信息涉及面多、量大,有些重要信息很难按要求及时更新。二是公开尺度难以掌握。尽管我们明确了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但具体到细节,如何根据信息不同性质制定不同的保密级别仍有大量的工作要做。对应予公开的信息定性不准,尺度难以掌握。三是信息化人员专业技术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管理与维护工作非常重要,技术性要求高,信息化人员专业技术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让更多的人员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争取得到理解与支持。同时加大督办力度,督促各相关股室梳理信息目录,做好分类公开的各项工作,及时公布信息,切实做到信息公开的内容达到政府要求。二是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强与相关部门联系,努力做到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断充实和完善。



高青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5-01-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了高青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该年度报告通过高青政务网(网址:www.gaoqing.gov.cn)等途径向社会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青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高青县靑苑路39号;联系电话:0533-6983603;邮编:256300;电子邮箱:gqxzfj@zb.shandong.cn)。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信息公开要求。我局由办公室牵头,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成员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范围,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责任落实到位,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目标地进行。   

  (二)完善制度建设,严格依法公开。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各项制度,是保证政务真公开的主要环节。我局在充实完善政务公开领导组织的同时,把政务公开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用制度管人、管事、规范行为。建立和完善了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

    (三)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组织学习宣传《条例》精神,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县政府举办的各种培训班,使大家充分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有关方面内容,增强对《条例》重要意义的认识,更好规范运作、增强实效,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至2014年12月止,我局通过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后台、县政府网站、《高青工作》等信息公开平台公开行政许可、工作动态、廉政建设、阳光党务等,并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安全宣传月”及安全知识“、进农村、进社区”活动,积极宣传安全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累计发放知识手册和明白纸5700余份。

    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和市局政府信息有关要求,认真组织,积极动员,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深化公开内容、完善配套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是建章立制,保证工作运行。为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对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确保工作不断不乱。同时,还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办事指南》、《首问责任制度》、《行政执法人员服务承诺制度》、《限时办结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配套制度。加强教育培训,通过局党组、局务会议学习讨论以及参加县政府组织的专题培训等形式,抓好局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和信息公开工作主要负责人员的学习培训,全面提高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为进一步推进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是突出规范,深化公开内容。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分类界定了本局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对主动公开的形式、时限,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监督方式和程序等进行了细化说明,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权责明确、有章可循。坚持条块结合,加强对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指导,突出机构职能、法律法规、权力运行、食品药品安全、基础数据、工作动态等公开重点,做到目录形式与监管业务相统一。

  三是构筑平台,积极推进公开。按照县政府的有关要求公开有关政府信息,确保让权力以群众看得见的方式运行,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还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本年度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指导,切实做到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与促进依法行政相结合,与抓好队伍建设相结合,与开展普法教育相结合,以公正促公平、以公平促廉洁,在实践中不断深化、提高。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014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电子化率达到100%。

  一是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我局在巩固政务公开栏、办事须知等公开形式的同时,注重通过三条途径向社会主动公开有关城市管理信息。一是通过电子政务平台公布政府信息;二是通过我局设在县行政服务中心的受理窗口向市民提供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是加强行政审批服务窗口管理。中心服务窗口常年公开许可项目的申请条件、办理程序、办结时间等事项以及投诉举报途径,在本局网站逐件公开行政许可项目从受理到办结全过程,做到认真受理、限时办结、及时告知、全程监督、事后回访。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为方便群众,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实行免费服务。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我局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现象。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认真开展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靠健全机制,有效促进了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了“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建立评议考核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对机关干部内部考核的重要内容,明确考核标准,定期考评检查。大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自觉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部门行风评议的范围,接受人民群众评议,坚决杜绝应公开而不公开、内容不实、违反程序和超出办理时限规定等行为。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创新了一些主动公开信息的形式,并结合实际对政务信息网站栏目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完善,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但是从信息的内容、数量和查询形式上与社会、市民的需求还存在一定距离。

  2015年,我们将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探索提高行政效率、规范权力运行、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公开载体,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认真搞好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扎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二是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推进食品药品领域中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部分的政府信息公开;三是丰富政府信息服务渠道,进一步梳理确定公开项目,依法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对已经公开的信息,将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进行系统整合,有效提高信息的完整性和利用率。

   

 

高青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4-01-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了高青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311日至20131231日。该年度报告通过高青政务网(网址:www.gaoqing.gov.cn)等途径向社会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青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高青县城靑苑路39号;联系电话:0533-6983603;邮编:256300;电子邮箱:gqxzfj@zb.shandong.cn)。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成立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

年初,成立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及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由办公室牵头实施,并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成员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范围,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责任落实到位,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够有组织、有计划、有目标地进行。   

 (二)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

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明确各成员职责、公开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并按规定的流程进行操作。

 (三)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编制要求,进一步科学规范政府信息类别,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不断健全、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

 (四)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组织学习宣传《条例》精神,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县政府举办的各种培训班,使大家充分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有关方面内容,增强对《条例》重要意义的认识,更好规范运作、增强实效,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截至201312月,我局通过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后台、县政府网站、《高青工作》、淄博市政府网站、淄博市政府法制网站、《人民网》等信息公开平台公开行政许可、工作动态、廉政建设等,并利用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庆祝“三八”妇女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安全宣传月”及安全知识“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活动,积极宣传安全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累计发放知识手册和明白纸3500余份。

 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和市局政府信息有关要求,认真组织,积极动员,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深化公开内容、完善配套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是建章立制,保证工作运行。为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对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确保工作不断不乱。同时,还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办事指南》、《首问责任制度》、《行政执法人员服务承诺制度》、《限时办结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配套制度。加强教育培训,通过局党组、局务会议学习讨论以及参加县政府组织的专题培训等形式,抓好局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和信息公开工作主要负责人员的学习培训,全面提高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为进一步推进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是突出规范,深化公开内容。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分类界定了本局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对主动公开的形式、时限,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监督方式和程序等进行了细化说明,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权责明确、有章可循。坚持条块结合,加强对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指导,突出机构职能、法律法规、权力运行、食品药品安全、基础数据、工作动态等公开重点,做到目录形式与监管业务相统一。

 三是构筑平台,积极推进公开。积极加强网站建设,在县政府的本单位子网站和本部门门户网站中均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按照县政府的有关要求公开有关政府信息,确保让权力以群众看得见的方式运行,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还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本年度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指导,切实做到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与促进依法行政相结合,与抓好队伍建设相结合,与开展普法教育相结合,以公正促公平、以公平促廉洁,在实践中不断深化、提高。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013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电子化率达到100%

 1.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我局在巩固政务公开栏、办事须知等公开形式的同时,注重通过三条途径向社会主动公开有关城市管理信息。一是通过电子政务平台公布政府信息;二是通过我局设在县行政服务中心的受理窗口向市民提供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三是通过媒体报道向社会发布城市管理信息。

2.推进电子政务平台建设。努力提升网站建设和管理水平,不断完善户外电子屏更新,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将其作为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进一步完善了解民情、反映民意的工作机制。

3.加强行政审批服务窗口管理。中心服务窗口常年公开许可项目的申请条件、办理程序、办结时间等事项以及投诉举报途径,在本局网站逐件公开行政许可项目从受理到办结全过程,做到认真受理、限时办结、及时告知、全程监督、事后回访。

四、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1.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掌握该信息的机关,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今年以来,我局不存在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无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为方便群众,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实行免费服务。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我局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现象。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认真开展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靠健全机制,有效促进了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了“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建立评议考核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对机关干部内部考核的重要内容,明确考核标准,定期考评检查。大力加强食药监部门政风行风建设,自觉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部门行风评议的范围,接受人民群众评议,坚决杜绝应公开而不公开、内容不实、违反程序和超出办理时限规定等行为。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创新了一些主动公开信息的形式,并结合实际对政务信息网站栏目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完善,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但是从信息的内容、数量和查询形式上与社会、市民的需求还存在一定距离。

2014年,我们将以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为契机,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探索提高行政效率、规范权力运行、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公开载体,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认真搞好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扎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二是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推进食品药品领域中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部分的政府信息公开;三是丰富政府信息服务渠道,进一步梳理确定公开项目,依法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对已经公开的信息,将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进行系统整合,有效提高信息的完整性和利用率。

 

高青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3-0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了高青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211日至2012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青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联系(地址:高青县靑苑路39号;联系电话:0533-6983603;邮编:256300;电子邮箱:gqxzfj@zb.shandong.cn)。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成立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

  年初,成立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及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由办公室牵头实施,并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成员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范围,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责任落实到位,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够有组织、有计划、有目标地进行。   

(二)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

    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明确各成员职责、公开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并按规定的流程进行操作。

(三)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编制要求,进一步科学规范政府信息类别,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不断健全、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

(四)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组织学习宣传《条例》精神,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县政府举办的各种培训班,使大家充分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有关方面内容,增强对《条例》重要意义的认识,更好规范运作、增强实效,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201212月止,我局通过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后台、县政府网站、《高青工作》、淄博市政府网站、淄博市政府法制网站、《人民网》等信息公开平台公开行政许可、工作动态、廉政建设等信息,并利用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安全宣月”及安全知识“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活动,积极宣传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累计发放知识手册2000余份。

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和市局政府信息有关要求,认真组织,积极动员,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深化公开内容、完善配套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是建章立制,保证工作运行。为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对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确保工作不断不乱。加强教育培训,通过局党组、局务会议学习讨论以及参加县政府组织的专题培训等形式,抓好局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和信息公开工作主要负责人员的学习培训,全面提高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为进一步推进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是突出规范,深化公开内容。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分类界定了本局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对主动公开的形式、时限,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监督方式和程序等进行了细化说明,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权责明确、有章可循。坚持条块结合,加强对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指导,突出机构职能、法律法规、权力运行、食品药品安全、基础数据、工作动态等公开重点,做到目录形式与监管业务相统一。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我局在巩固政务公开栏、办事须知等公开形式的同时,注重通过三条途径向社会主动公开有关食品药品监管信息。一是通过电子政务平台公布政府信息;二是通过我局设在县行政服务中心的受理窗口向市民提供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三是通过媒体报道向社会发布食品药品安全信息。

2.推进电子政务平台建设。努力提升网站建设和管理水平,不断完善电子屏更新,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将其作为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进一步完善了解民情、反映民意的工作机制。

3.加强行政审批服务窗口管理。中心服务窗口常年公开许可项目的申请条件、办理程序、办结时间等事项以及投诉举报途径,在本局网站逐件公开行政许可项目从受理到办结全过程,做到认真受理、限时办结、及时告知、全程监督、事后回访。

四、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1.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掌握该信息的机关,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2012年,无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今年以来,我局不存在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为方便群众,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实行免费服务。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我局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现象。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创新了一些主动公开信息的形式,并结合实际对政务信息网站栏目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完善,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但是从信息的内容、数量和查询形式上与社会、市民的需求还存在一定距离。

2013年,我们将以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为契机,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探索提高行政效率、规范权力运行、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公开载体,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认真搞好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扎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二是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推进食品药品领域中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部分的政府信息公开;三是丰富政府信息服务渠道,进一步梳理确定公开项目,依法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对已经公开的信息,将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进行系统整合,有效提高信息的完整性和利用率。

高青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2-01-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了高青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青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联系(地址:高青县城靑苑路39号;联系电话:0533-6983603;邮编:256300;电子邮箱:gqxzfj@zb.shandong.cn)。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成立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
  年初,成立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及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由办公室牵头实施,并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成员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范围,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责任落实到位,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够有组织、有计划、有目标地进行。   

  (二)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
    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明确各成员职责、公开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并按规定的流程进行操作。

  (三)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编制要求,进一步科学规范政府信息类别,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不断健全、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

  (四)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组织学习宣传《条例》精神,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县政府举办的各种培训班,使大家充分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有关方面内容,增强对《条例》重要意义的认识,更好规范运作、增强实效,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至2011年12月止,我局通过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后台、县政府网站、《高青工作》、淄博市政府网站、淄博市政府法制网站、《人民网》等信息公开平台公开行政许可、工作动态、廉政建设、,并利用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安全宣传月”及安全知识“进农村、进社区”活动,积极宣传安全监管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累计发放知识手册2500余份。

    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和市局政府信息有关要求,认真组织,积极动员,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深化公开内容、完善配套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是建章立制,保证工作运行。为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对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确保工作不断不乱。加强教育培训,通过局党组、局务会议学习讨论以及参加县政府组织的专题培训等形式,抓好局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和信息公开工作主要负责人员的学习培训,全面提高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为进一步推进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是突出规范,深化公开内容。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分类界定了本局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对主动公开的形式、时限,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监督方式和程序等进行了细化说明,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权责明确、有章可循。坚持条块结合,加强对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指导,突出机构职能、法律法规、权力运行、食品药品安全、基础数据、工作动态等公开重点,做到目录形式与监管业务相统一。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我局在巩固政务公开栏、办事须知等公开形式的同时,注重通过三条途径向社会主动公开有关食品药品监管信息。一是通过电子政务平台公布政府信息;二是通过我局设在县行政服务中心的受理窗口向市民提供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三是通过媒体报道向社会发布食品药品安全信息。

  2.推进电子政务平台建设。努力提升网站建设和管理水平,电子屏不断更新,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将其作为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进一步完善了解民情、反映民意的工作机制。

  3.加强行政审批服务窗口管理。中心服务窗口常年公开许可项目的申请条件、办理程序、办结时间等事项以及投诉举报途径,在本局网站逐件公开行政许可项目从受理到办结全过程,做到认真受理、限时办结、及时告知、全程监督、事后回访。

  四、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1.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掌握该信息的机关,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2011年,无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今年以来,我局不存在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为方便群众,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实行免费服务。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我局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现象。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创新了一些主动公开信息的形式,并结合实际对政务信息网站栏目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完善,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但是从信息的内容、数量和查询形式上与社会、市民的需求还存在一定距离。

  2012年,我们将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认真搞好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扎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二是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推进食品药品领域中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部分的政府信息公开;三是丰富政府信息服务渠道,进一步梳理确定公开项目,依法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对已经公开的信息,将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进行系统整合,有效提高信息的完整性和利用率。

  

 

高青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1-01-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0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www.gaoq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青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联系(地址:高青县靑苑路39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83603;传真:0533-6983603;电子邮箱:gqxzfj@zb.shandong.cn)。

  一、概述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阳光政府、法制政府,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的重要举措,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201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加大工作力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信息告知栏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司其职,办公室协调办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由一名分管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明确局办公室为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牵头责任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我县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有信息公开指南、机构概况、内设机构、机构领导、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业务工作、统计数据等8类。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市民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查看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政府信息查阅室。局办公室是我局信息查阅室及资料索取点,该科室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为群众查阅信息服务。

  3、其他平台。我局通过《高青工作》、“政风行风热线”、“高青新闻”等平台,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此外,还在局院内设置了信息告知栏积极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0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10年无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0年度,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保密审查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高青县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开展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规定所有公开的信息都要进行严格的逐级审批,先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审核,再报局办公室审核,然后报分管领导审核,最后报主要领导审签。

  (二)监督检查情况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通过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并积极接受县政府的检查督导。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与该项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健全。为此,在今后工作中,一是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三是继续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及时增删,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

   附件:高青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高青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高青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0-01-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09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www.gaoq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青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联系(地址:高青县靑苑路39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83603;传真:0533-6983603;电子邮箱:gqxzfj@163.com)。

  一、概述

  200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加大工作力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信息告知栏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由一名分管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明确局办公室为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牵头责任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我县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有信息公开指南、机构概况、内设机构、机构领导、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业务工作、统计数据等8类。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市民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查看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政府信息查阅室。局办公室是我局信息查阅室及资料索取点,该科室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为群众查阅信息服务。

  3、其他平台。我局通过《高青工作》、“高青新闻”等平台,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此外,还在局院内设置了信息告知栏积极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09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9年度,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与该项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健全。为此,在今后工作中,一是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三是继续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及时增删,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

   附件高青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高青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高青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09-01-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08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www.gaoq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青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联系(地址:高青县靑苑路39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80603;传真:0533-6983603;电子邮箱:gqxzfj@163.com)。

  一、概述

  2008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市县有关文件精神,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信息告知栏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由一名分管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明确局办公室为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牵头责任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我县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有信息公开指南、机构概况、内设机构、机构领导、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业务工作、统计数据等8类。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市民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查看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政府信息查阅室。局办公室是我局信息查阅室及资料索取点,该科室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为群众查阅信息服务。

  3、其他平台。我局通过《高青工作》、“政风行风热线”、“高青新闻”等平台,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此外,还在局院内设置了信息告知栏积极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08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08年无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8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8年度,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与该项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健全。为此,在今后工作中,一是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三是继续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及时增删,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

 附件高青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高青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