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财政局
标题: 高青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检查行政处理决定书-山东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索引号: 113703220042222844/2021-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9-28 发布机构: 高青县财政局

高青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检查行政处理决定书-山东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1-09-28
  • 字号:
  • |
  • 打印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行政处理决定书

 

山东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财政部关于2021年开展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财库〔2021〕24号)要求,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7月30日,淄博市财政局依法实施了政府采购监督评价工作。在检査中发现你公司代理的项目存在以下问题并依法移交我局处理。

一、存在问题

(一)高青县2020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编号:SDGP370322202002000264)

1、磋商文件中资格审查要求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裁判文书网截图不符合相关规定;2、供应商资格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不符合相关规定;3、评分标准未量化;4、合同公示时间不符合相关规定。

    (二)2020年高青县花沟学区校舍维修项目(编号:SDGP370322202002000087)

1、供应商资格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不符合相关规定;2、磋商文件中要求供应商自行核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并提供加盖公章的截图不符合相关规定;3、磋商文件中代理费收取执行计价格〔2002〕1980号文不符合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1号,该文件已废止;4、磋商文件规定在磋商有效期内,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选定的成交供应商不符合相关规定。5、评审办法未量化;6、合同公示时间不符合相关规定;7、成交公告内容不全面。

(三)高青县常家镇谢家村、成家村土地复垦项目(编号:SDGP370322202002000022)

1、磋商文件中资格审查要求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裁判文书网截图;2、供应商资格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不符合相关规定;3、评审标准未量化。4、 合同公示时间不符合相关规定。

(四)高青县黄河路燕园学校停车场项目施工(编号:SDGP370322202002000063)

1、磋商文件中资格审查要求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裁判文书网截图。2、评审因素未量化到相应区间。3、合同公示时间不符合相关规定;4、供应商资格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不符合相关规定。5、磋商文件中代理费收取执行计价格〔2002〕1980号文不符合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1号,该文件已废止。

(五)高青县李官湿地2020年管理维护服务项目(编号:SDGP370322202002000072)

1、磋商文件中资格审查要求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信用山东、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2、供应商资格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不符合相关规定;3、代理服务费计费标准按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计取不符合相关规定。依据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已废止,不能作为收费依据;4、评分标准中对供应商的综合实力、市场信誉进行分析、比较打分。5、评审因素未量化到相应区间;6、合同公示时间不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违反了《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五十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七条。

 以上事实有你公司提交的有关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经确认盖章的检査工作底稿等材料在案佐证。

二、处理结果

本机关作出处理决定如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71条(四)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67条(四)、第68条(二)(七)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公司作出责令整改的处理,你公司应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将整改情况报送本机关。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高青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高青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高青县财政局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