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青县财政局2022“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结果公示--淄博嘉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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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0042222844/2022-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11-28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财政局 |
高财字〔2022〕69号
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处理决定书
淄博嘉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财政部关于结合疫情防控开展2022年政府采购 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财库〔2022〕18号)、《山 东省财政厅关于结合疫情防控开展2022年全省政府采购代 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鲁财采〔2022〕13号)和《淄 博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 作的通知》(淄财采〔2022〕10号)要求,本机关依法实施 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监督评价中发现,你公司代理的2021年度政府采购项目存在以下问题:
一、存在问题
(一)高青县芦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造项目(一期)设计服务项目(编号:SDGP370322202102000257)
合同未公示。
(二)高青县青城镇2021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编号: SDGP370322202102000286)
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截图不符合规定。
(三)高青县实验中学食堂委托经营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322202102000153)
1、 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截图不 符合规定;2、开标时,要求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企业所 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小微企业声明函》原件,不符合规定;3、合同未公示;4、中标公告的发布日期与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一致。
(四)2021年至2023年度高青县第二中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322202102000241)
1、 成交公告中成交供应商地址未完善;2、中标公告和 中标通知书时间不一致;3、成交公告中未中标(成交)供 应商的未中标(成交)原因未填写;4、合同公示日期不符
合规定。
(五)高青县应急管理局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项目(编号:SDGP370322202102000258)
合同公示日期不符合规定。
以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 四十三条、第五十条;《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 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关于取消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报名等事项的通知》(淄财采〔2020〕13号);山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关于公开供应商未中标(成交)原因的通知》。
以上事实有你公司提交的有关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经确认盖章的检查工作底稿等材料在案佐证。
二 、处理结果
本机关作出处理决定如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 例》第六十八条、《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 第101号)第十六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公司作出责令整 改的处理,你公司应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将整改情况报送本机关。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高 青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高青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单位:高青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533-6962239
地 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高苑路15号
高青县财政局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