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解读《高青县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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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0042222844/2022-5224117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1-19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财政局 |
1、《高青县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的编制背景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交本行政机关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高青县财政局在综合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上,编制《高青县人民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该报告的编制依据是什么?
《高青县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3、2021年高青县财政局依申请公开是怎样处理的?
2021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同比增长33.3%。申请内容主要集中在财政预决算等领域。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结转2022年继续办理1件。在办结的申请中:予以公开2件,占67%;无法提供1件,占33%。
4、2021年依申请公开的收费情况如何?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1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5、2021年高青县财政局行政事业性收费金额是多少?
2021年本机关行政事业性收费金额为0。
6、2021年建议提案的办理结果是否公开了?
2021年共承办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建议4件,承办县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提案6件,均在县政府网站建议提案专题集中公开建议提案人、建议提案原文、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等信息。
7、高青县财政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公开情况如何?
截至2021年底,高青县财政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新增191条,主要为财政信息类、公共资源配置类、减税降费类、国资国企类信息,以及其他业务和政务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