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财政局
标题: 高青县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220042222844/2022-5224136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1-19 发布机构: 高青县财政局

高青县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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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始,至2021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高苑路15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2293;传真:0533-6962296)。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制定《高青县财政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了政府信息公开部署培训会,研究部署2021年信息公开的具体负责科室、信息公开流程等内容。2021年在县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1余条,其中,公开机构职能1条、政策文件14条、建议提案办理10条、重要部署执行12条,财政信息53条、行政执法公示11条、双随机一公开7条、公共资源配置32条、减税降费28条、国资国企22条、主动公开基本目录1条等。发布5条政策解读材料,重点对青年创业扶持资金项目、黑牛养殖扶持政策等进行了详细解读。政府信箱收到6件群众留言,均在5个工作日内答复完毕,主要涉及我县道路路灯、会计继续教育等方面,群众对答复结果表示满意。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同比增长33.3%。申请内容主要集中在财政预决算等领域。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结转2022年继续办理1件,在办结的申请中:予以公开2件,占67%;无法提供1件,占33%。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组织本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县政府相关文件,不断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着重加强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保障、公开信息保密审核,按照《高青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对信息公开的目录、流程、审核等内容做出具体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1年,本机关主要从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高青财政”微信公众号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培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五)监督保障

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局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科室,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配备3名专职人员。开展政务公开培训1次,培训主要从公开事前审查、公开事后更新等多个方面进行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及时性有待提高。部分财政信息,特别是涉及重大财政收支事项的信息,均需经过研究审查,在政策明确前,无法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二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度不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断扩大的同时,推进公开工作的标准化建设不够、内容不全。三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意识不强,缺乏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时会存在应付心理,对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够。

(二)改进措施

2022年将加强以下工作,全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加强新闻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加强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信息经办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办事效率。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提高重视程度。进一步明确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工作主管科室,对专职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切实做到责任到位、人员到位,保证政府信息高质量高效率公开。

三是拓展公开渠道完善政策解读机制。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按时维护更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信箱等栏目,对政策文件做好解读工作,保障群众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1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制定了《高青县财政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并根据要点要求,重点做好财政信息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在减税降费方面,公开《2021年高青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21年高青县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等,确保广大纳税人和缴费人应享尽享减税降费红利,推进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在我县落地生效。二是在推进财政信息细化公开方面,除涉密单位和涉密信息外,将全县“全口径”2021年政府预算、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和2020年政府决算、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决算信息全部进行公开,并对县级“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进行了说明;每月定期公开财政收支信息,并对下一步形势进行预判;对高青县2021年债券发行、存续期管理等信息进行公开。三是在推进国资国企信息公开方面,按月公开高青县县属国有企业经营情况及主要经济效益指标。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1年,本机关共承办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建议4件,承办县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提案6件,均在县政府网站建议提案专题集中公开建议提案人、建议提案原文、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等信息。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积极推动政策解读创新,在微信公众号“高青财政”进行青年创业扶持资金项目、高青黑牛养殖扶持政策等政策解读,并以视频、音频、图片和文字等通俗易懂的形式做好各类政策公开。

(五)有关数据统计说明

报告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