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0年高青县住房保障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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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49321393-5/2020-1928878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0-04-29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房地产服务中心 |
根据《关于公布淄博市住房保障相关标准的通知》文件要求,高青县房地产服务中心根据我县实际调整并落实保障标准,现将相关标准落实情况做如下说明:
一、家庭分类情况
保障资格按照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分为以下四类:
Ⅰ类家庭:低保家庭和特困人员家庭,民政部门认定;
Ⅱ类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6034.5元的家庭;
Ⅲ类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6034.5-25655.2元的家庭;Ⅳ类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5655.2-32069元的家庭。
二、租房租赁补贴调整情况
2020年第一季度住房租赁补贴已按照新标准落实发放,
发放,其中一类家庭3户,二类家庭105户,三类家庭16户,四类家庭1户,共计125户。
三、公租房租金调整情况
我县根据市政府文件对公租房租赁做了相应调整,并报市局备案。我县公共租赁住房共有四个小区:民生嘉苑、温馨家园、流云小区、如意嘉园。结合我县实际,民生嘉苑小区市场租金按市场平均租金的85%执行,即7.65元/平方米;温馨家园、流云小区、如意嘉园三个小区市场租金均按市场平均租金的100%执行,即9元/平方米。市场租金调整后又联合发改部门对收入认定和租金系数进一步细化,出台《高青县2020年配租房屋租金标准》,按照家庭类别收取房租。因疫情原因2020年租金计划在5月份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