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保障服务中心
标题: 2020年高青县人才公寓建设实施方案(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方案)
索引号: 49321393-5/2020-1928855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4-29 发布机构: 高青县房地产服务中心

2020年高青县人才公寓建设实施方案(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方案)

发布日期:2020-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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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淄博市人才公寓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淄人才公寓建发【2020】1号),《关于分解下达2020年人才公寓筹建任务的通知》(淄人才公寓建发【2020】2号),结合我县实际,制订2020年人才公寓建设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建设48套产权型人才公寓,改建32套租赁型人才公寓,共80套。产权型人才公寓6月底前开工建设,2022年6月30日前按标准交房。租赁型人才公寓,10月底前达到拎包入住条件。

      二、项目建设及运营方案

    (一)产权型人才公寓(48套)

  1. 建设地点:雍顺园二期(15、16号楼)。

  2. 建设方式:由县油区发展服务中心所属国有公司华威房地产公司作为项目建设主体,负责竞拍土地、项目资金筹措、项目建设施工手续办理、项目建设以及整个地块的配套管网及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

  3. 建设标准:按照“户型合理,面积适中,适当装修”的标准进行建设,由县房地产服务中心与华为房地产公司签订具体合同(105平方米、109平方米两个户型),明确交房标准。

    (二)租赁型人才公寓

    1.实施黄三角药谷人才公寓项目。利用原刘云纺织公司院内3栋职工公寓改造建设黄三角药谷人才公寓,共210套,其中60平方米户型120套和30平方米户型90套。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所属淄博滨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进行装修和完善配套,并负责运营管理。确保10月底前至少32套公寓达到拎包入住条件,年内全面完工投用。

    2.实施嘉年华人才公寓项目。利用原嘉年华酒店客房楼,改造建设租赁型人才公寓,为电子信息产业园提供人才服务配套。由田镇街道办负责运营管理。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2020年全县人才公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任组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统筹推进全县人才公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县委组织部、县科技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调查分析人才公寓需求情况,分别负责行业内相关人才资格审核认定工作。

   县发展改革局负责人才公寓建设项目立项、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和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做好产权型人才公寓销售价格确定工作、相关优惠政策落实等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做好政府组织建设人才公寓项目资金筹措、安排租赁型人才公寓建设项目相关优惠政策落实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人才公寓建设项目的规划、土地供应、权属登记等相关工作。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人才公寓房源筹集与分配、项目建设施工手续办理、监督检查项目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等工作。

   县水务局负责落实人次公寓建设和运营管理过程总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等工作。

   2.强化督查考核。人才公寓建设工作纳入对相关责任部门、单位的2020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日常调度,相关责任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全面落实支持政策,城建单位要盯紧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3.强化规范运作。按照《淄博市人才公寓建设管理实施细则》,依法依规开展人才公寓建设,严格按规定做好申请人员资格审查、房屋分配等工作,把人才公寓项目打造成公开、透明、规范的阳光工程和民心工程,切实发挥好人才公寓在人才引进上的保障推动作用。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方案-人才公寓.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