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规划服务中心

高青县城乡规划发展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1-02-26

《高青县城乡规划发展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高青县城乡规划发展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本指南。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1.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及职能情况;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邮政编码等。

2.政策文件

主要包括: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行政文件;政策解读等。

3.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区域规划;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4.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重大决策的意见征集、结果反馈、执行效果评估情况;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民生实事项目等重要部署执行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等。

5.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本机关部门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6.人事信息

主要包括:本机关人事任免信息。

7.其他

主要包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本机关其他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1.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www.gaoqing.gov.cn)。

2.《高青县人民政府公报》(http://www.gaoqing.gov.cn/gongkai/channel_c10671/)。

3.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行政机关一般不提供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四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申请人可到高青县城乡规划发展中心办公室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高青县高苑路22号。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3- 6961238。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淄博市高青县高苑路22号,高青县城乡规划发展中心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56300。

3.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政府网站提交申请。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www.gaoqing.gov.cn)开通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上提交渠道,受理向本机关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从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www.gaoqing.gov.cn)下载、打印,复制有效。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4.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对于符合《条例》申请要求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分别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办理期限: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高青县城乡规划发展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高青县城乡规划发展中心办公室 。

办公地址:高青县高苑路22号

邮政编码:256300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 6961238

电子邮箱:gqxghj@zb.shandong.cn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投诉、举报受理机构: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调研科

办公地址:高青县黄河路81号

邮政编码:256300

办公时间:8:30-12:00,13:0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6967090

传  真:0533-6967065

电子信箱:gqxzfbgsxxzx@zb.shandong.cn

 

行政复议受理机构:高青县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黄河路81号

办公时间:8:30-12:00,13:0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6300

联系电话:0533-6967070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高青县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芦湖路南首(高青县人民检察院东邻、千乘湖公园南侧、长江路以北 )

办公时间:8:30-12:00,13:0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6300

联系电话:0533-6961932

 

附件:1.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图.docx

 

 

高青县城乡规划发展中心

2021年2月

附件1:

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邮箱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时间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内容描述

 

 

 

 

 

 

        

所需信息的信息索取号

 

所需信息的用途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获取信息方式

□ 申请。

请提供相关证明

□ 不

(仅限公民申请)

□ 纸面

□ 电子邮件

光盘

磁盘

(可多选)

 

邮寄

□ 快递

□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可多选)

□ 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附件2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图

高青县规划服务中心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8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高青县规划服务中心办公室综合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

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始,至2020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规划服务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高青县城高苑路22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1238;传真:0533-6961238)。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高青县规划服务中心深入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县部署的各项任务,持续做好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平台建设,着力推动行政权力全过程公开、公共服务全流程公开、社会关切全方位回应,切实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全年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开放透明的政务环境。

(一)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建设情况

1、进一步明确县规划服务中心政务公开工作分管负责人,由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工作主管科室,工程服务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科室,2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其中1人专职,1人兼职。

单位平时通过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高青县自然资源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重要文件和活动等形式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由韩坤分管信息公开,由组织人事科具体负责,其中共有两名工作人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方面:2020年高青县规划服务中心收到0件代表建议。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依法依法做好申请答复。对于申请的信息可以公开的,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对于申请的信息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机关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对于较为复杂的申请件,主动与申请人沟通,了解群众需求,避免因误解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1.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2019年度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2.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全县各级各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3.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无行政复议件,共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0件,其中:尚未审结数0件,其他结果数0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政务信息规范管理,及时清理废止、失效的政府信息。加强公文公开属性管理,文件拟稿纸设有公开属性栏目,文件起草审核过程中同步确定其公开属性,规范发布程序和渠道,及时公开主动公开的公文。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平台建设,拓展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按时维护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等栏目。

发挥政务新媒体优势,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利用新媒体及时发布率高、原创作品多、传播速度快的优势,两个平台相互协调、共同发力,焕发出强大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及公信力。

 

 

 

 

(六)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工作考核。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综合考核,明确各科室公开任务,落实具体责任人。二是强化机构建设。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并组织两次培训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县政务公开方案进行系统学习,进一步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

3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0年,规划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范围需要进一步放宽。二是涉及社会热点、群众关切的信息公开较少。在对待互动交流平台的问题上,仅满足于按时回复网民所提出问题,没有形成通过问题发现社会热点和群众关切的意识。

(二)改进措施

1.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内容核查

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进一步扩展政务公开内容,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与实效,及时更新公开信息,确保政府公开工作能有效运作,保证公众便利查询。

2.二是推进政府门户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相结合。进一步归纳整理政府信息对原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着力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

3.与时俱进,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有效

我单位将虚心接受公众建议,不断升级完善信息公开的反馈渠道,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21年1月28日

高青县规划服务中心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15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高青县规划服务中心编制。

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始,至2019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规划服务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高青县城高苑路22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1238)。

一、总体情况

2019年,高青县规划服务中心深入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9〕15号)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发〔2019〕5号)部署的各项任务,持续做好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平台建设,着力推动行政权力全过程公开、公共服务全流程公开、社会关切全方位回应,切实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全年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开放透明的政务环境。

(一)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建设情况

1.健全工作机制。我中心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并不断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做到在工作中总结、在实践中完善,确保有关工作顺利推进。及时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措施、程序等做出明确规定;认真落实信息报送、统计报表、工作总结等制度,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

2.扎实落实机构改革要求。机构改革后,我单位职能发生改变,积极配合自然资源局做好服务和技术保障工作。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按照自然资源局党组安排要求,坚持“全域谋划、重点突破,彰显特色、融合发展”的总体发展思路,为实现“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全力推进产业兴县新型工业化强县建设”的发展目标,精心部署,强化落实,齐心协力,务实创新,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方面:按照《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高政办字〔2019〕14号)要求,在县政府网站“建议提案办理”栏目主动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2019年我单位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因此无法公开办理结果。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对于申请的信息可以公开的,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对于申请的信息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机关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对于较为复杂的申请件,主动与申请人沟通,了解群众需求,避免因误解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1.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2018年度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2.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全县各级各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3.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共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0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规范管理,进一步梳理单位产生的各类政府信息,及时进行更新,定期维护和复查,确保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按要求参与市县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打造一支业务过硬、作风严谨的工作队伍。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机构建设和人员情况

一是加强平台建设。强化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加大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的政务公开力度,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

二是强化机构建设。办公室作为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门,统筹负责单位信息公开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等工作。2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其中1人专职,1人兼职。

(六)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工作考核。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业务科室年度考核内容,应当公开的及时公开,形成公开透明的良好工作作风。

二是强化责任追究。推进考核常态化长效化,推动实现工作向更好的目标或方向发展。对思想上不重视、不按规定公开的情况,及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坚决杜绝相关问题的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41

减341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

0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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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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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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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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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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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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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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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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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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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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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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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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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虽然我单位在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宣传力度仍然不够;信息的实时性还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单位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与否的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切实服务社会,方便群众,推进政务的公开、公正、透明。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高青县规划服务中心

                                  2020年1月15日

高青县规划服务中心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高青县规划服务中心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