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高青县黑里寨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发文机关
高青县黑里寨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黑政发〔2022〕28号
索引号
11370322004222372J/2022-5347089
成文日期
2022-12-29
发文日期
2022-12-30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有效性
有效
高青县黑里寨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黑政发〔2022〕28号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结合镇安环办执法人员、经费、装备及辖区内企业情况,现制定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杜绝重特大事故和有较大影响的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和事故总量,各项控制指标全面下降。
(二)主要任务:落实镇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决策部署,根据我镇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积极开展执法检查、专项整治、打非治违、宣传培训教育、应急救援和职业健康等工作,突出抓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总法定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镇安环办现有在编人员4人,其中行政人员1人,安在编在岗执法人员3人。按照安监总局《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77号)规定,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政执法人员数量的比例不得低于在册人数的80%计算,我镇执法人员数量为3×80%=2.4人(实际按3人算)。
(二)总法定工作日
2023年,镇安环办总法定工作日为750个工作日,即(365天-104个公休日-11个法定节假日)×3人=750个工作日。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为 306个工作日。
(四)其他执法工作日为282个工作日,其中:
1、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3人×10日×2起=60个工作日;
2、安全生产举报查处:3人×2日×14件=84个工作日;
3、参加上级安监部门组织安排的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3人×4日×6次=72个工作日;
4、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3人×1日×10条=3个工作日;
5、“双随机”和“四不两直”检查及抽查企业:3人×1日×6家=18个工作日;
6、上级安全监管机关、政府安排的统计、报表、调度等工作任务:3人×15日=45个工作日。
(五)非执法工作日为162个工作日,其中:
1、学习、培训、考核、会议:3人×34日=102个工作日;
2、病假、事假:3人×3日=9个工作日;
3、公务员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3人×10日=30日;
4、参加党群活动:3人×7日=21个工作日。
三、重点检查安排
1、重点检查单位(11家):加油站企业2家、重点监管一般工贸企业9家(详见2023年执法检查计划表)。
2、重点检查企业占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40.7%。
3、检查次数:加油站企业全年每家检查复查各4次;重点监管一般工业企业全年每家检查复查各2次
四、一般检查安排
1、一般检查企业(16家):社会加油站4家、一般工贸企业12家(详见2023年执法检查计划表)
2、一般检查企业占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59.3%%。
3、检查次数:社会加油站4家全年每家检查复查各2次;一般工贸企业全年每家检查复查各1次
附件:2023年执法检查计划表
高青县黑里寨镇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9日
附件:
2023年黑里寨镇安环办执法检查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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