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黑里寨镇人民政府

高青县黑里寨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4-04-25

《高青县黑里寨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黑里寨镇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本指南。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包含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1.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邮政编码等。
2.政策文件
主要包括: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行政文件;政策解读等。
3.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4.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包括:本乡镇政府工作报告等。
5.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重大决策的意见征集、结果反馈、执行效果评估情况;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民生实事项目等重要部署执行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贯彻落实农业农村政策、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运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宅基地使用情况审核、土地征收、房屋征收、筹资筹劳、社会救助信息等。
6.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本机关财政预算、决算报告等。
7.人事信息
主要包括:本机关人事任免信息等。
8.其他
主要包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本机关其他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1.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qing.gov.cn)。
2.《高青县人民政府公报》(http://www.gaoqing.gov.cn/gongkai/channel_c10671/)
(1)《高青县人民政府公报》线上查阅
可登录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专栏(http://www.gaoqing.gov.cn/gongkai/channel_c10671/)查阅数字化政府公报,专栏提供了公报查询、下载和打印等功能。
(2)《高青县人民政府公报》免费赠阅点(线下查阅)
高青县政务服务大厅设有政府公报免费取阅点。赠阅点:高青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政务服务大厅),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高苑路7号;联系方式:0533-6983505;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获取查阅方式:现场免费查阅。
3.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高青政务”(微信号:gaoqingzhengfu)。
4.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5.政府信息查阅点:本机关在高青县档案馆(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黄河路21号;联系方式:0533-6967737;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服务内容:查询、复制、打印政府信息)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行政机关一般不提供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四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申请人可到高青县黑里寨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黑里寨镇镇中路1号(镇政府驻地)。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 6765534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受理机构:高青县黑里寨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来信请寄: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黑里寨镇镇中路1号(镇政府驻地),高青县黑里寨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56306;联系电话:0533-6765534。
3.网上申请
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qing.gov.cn)开通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上提交渠道,受理向本机关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可登陆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在政务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http://www.gaoqing.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18),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在线申请平台使用注意事项:(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应填写完整,联系电话、地址、信息获取方式要填写正确。(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内容应真实有效,同时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从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qing.gov.cn)下载、打印,复制有效。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4.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对于符合《条例》申请要求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分别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办理期限: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黑里寨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高青县黑里寨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办公地址:高青县黑里寨镇镇中路1号(镇政府驻地)
邮政编码:256306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 6765534
传真:0533- 6765034
电子邮箱:gqxhlzz@zb.shandong.cn(此邮箱仅供沟通联系使用,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投诉、举报受理机构: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黄河路81号
邮政编码:256300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6967090
传  真:0533-6967065
电子信箱:gqxzfbgsxxzx@zb.shandong.cn

行政复议机关:高青县人民政府
受理机构:高青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清河路9号县机关综合办公楼916室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6300
联系电话:0533-6981239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高青县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芦湖路以东、长江路以北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6300
联系电话:0533-6965760

 

附件:1.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图.docx

 

 

 

附件1:

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姓    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名    称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邮箱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时间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内容描述

 

 

 

 

 

 

选   填   部   分

所需信息的信息索取号

 

所需信息的用途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获取信息方式

□ 申请。

请提供相关证明

□ 不

(仅限公民申请)

□ 纸面

□ 电子邮件

 光盘

 磁盘

(可多选)

 

邮寄

□ 快递

□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可多选)

□ 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附件2: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图

 

高青县黑里寨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3

图解      音频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始,至2023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黑里寨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黑里寨镇镇中路1号(镇政府驻地);邮编:256306;电话:0533-6765534;传真:0533-6765034;邮箱:gqxhlzz@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高青县黑里寨镇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进一步优化健全政务公开管理制度,规范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提升。

(一)主动公开

制定《高青县黑里寨镇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持续拓展公开内容,提升公开质量,将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等涉及乡村振兴领域的信息作为重点内容予以公开。2023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516条,与去年相比增加5.9%。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69条,通过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268条,通过报纸、宣传栏等渠道公开信息179条。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主要负责人解读政策文件2次。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畅通政府与群众沟通渠道,办理12345热线群众反映诉求1300余条,办理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

坚持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设置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登记、审核、办理、归档等环节,优化和规范内部管理流程,畅通申请渠道,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有序开展。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上年度结转0件。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修订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优化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内设机构、下属单位等5项指标。严格执行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明确公开属性,及时清理失效文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审核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先审查,后公开”制度,并同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杜绝政府信息泄露。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新开设“机构职能”专题栏目,按规定内容和格式公开机构设置和领导信息。优化“高青县黑里寨镇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建设,下设办事服务、便民查询和互动留言三个模块,提高信息发布的即时性和覆盖面。依托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政府信息公开线下查阅点,做好线下信息公开和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工作。

(五)监督保障

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体系,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牵头,召开2次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党政办公室加强对政务公开的监督指导,配备1名专职人员、3名兼职人员,定期对所公开的信息进行检查完善。加大政务公开培训力度,开展集中培训、小组培训、跟班培训等5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策解读工作力度不够,部分科室在制发文件时没有严格落实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部署、同步组织、同步审签的要求,存在文件未解读的问题。

二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不够,日常仅满足于机构职能、领导信息、政策文件等法定公开栏目维护,对于群众关注的就业、教育、社保等领域信息公开的不到位。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政策解读工作,严格公文流转程序,对于需解读的拟发文件,做到无解读材料不流转、不审签、不印发。年内制发的3件需解读的政策文件均同步配发解读材料,并与政策文件同步公开,有效推动了解读工作开展。

二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利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以及村级公开栏,公开低保救助、农业生产、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等信息,同时,在特点时间节点及时公开学校报名、疾病防控、秸秆利用等信息,重点领域公开信息数占全年公开信息数的40%以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2023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2023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3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2023年高青县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制定了《高青县黑里寨镇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明确了重点任务和完成时限。

一是着力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作为工作重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根据人员变动调整,及时更新领导信息、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人员信息;做好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民生实事项目、年度重点工作等重大部署执行信息季度公示。

二是持续推进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做好常态化信息发布工作,打通政府信息公开最后一公里。及时公开涉及民生实事等重点领域信息,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补助、残疾人生活补助等惠农惠民资金信息公示。

三是不断深化政务新媒体的应用。加强政务新媒体的建管用,坚持周周有新内容,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高青县黑里寨镇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充分发挥政府与群众间沟通桥梁作用,及时转载各级各类信息,做好重点工作信息公开,共发布信息268条。

四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借助政府网站、便民服务中心、村政务公开栏、户外显示屏、办事指南手册等渠道全面、及时主动公开社会群众关心的政府信息和社会焦点,更大程度地满足公众获取信息的需要,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果。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未承办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建议、县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提案。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村级延伸。充分发挥镇便民服务中心作用,将与群众和市场主体密切相关的政策文件,配以多种形式的解读材料,及时向办事群众公开。编制《黑里寨镇村务公开事项清单》,对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形式等进一步进行了规范,梳理形成基层事项全覆盖,村民看得懂的公开事项清单。

(五)有关数据统计说明

1.报告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

2.行政许可数量、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数量,包括已公开和依法未公开的全部处理决定。

3.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

高青县黑里寨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8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始,至2022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黑里寨镇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黑里寨镇镇中路1号(镇政府驻地);邮编:256306;电话:0533-6765534;传真:0533-6765034;电子邮箱:gqxhlzz@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高青县黑里寨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聚焦主责主业,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科学规范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事项,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提升。

(一)主动公开

制定《高青县黑里寨镇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在进一步优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更高水平决策公开和公众参与,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等方面提出要求。2022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487条,与去年相比增加59.15%。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99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等新媒体公开信息237条,通过报纸、宣传栏等渠道公开信息51条。加强政策解读,推进主要负责人解读政策,2022年单位主要负责人解读政策文件1次。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本机关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上年度结转0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修编《高青县黑里寨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修订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制度,对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作出了进一步规定,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做好政策文件的动态管理,及时清理失效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黑里寨镇政务公开栏目开设“规划计划”“政务公开机构设置”“法治政府建设”专栏,严格按规定内容和格式公开信息。政务新媒体方面,在“高青县黑里寨镇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开设政府网站、办事服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模块,优化公开渠道, 方便群众办事。

(五)监督保障

健全完善领导机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时召开政务公开任务部署会和推进会,做到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夯实工作基础。党政办公室牵头负责政务公开工作,配备1名专职人员、2名兼职人员。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制定《高青县黑里寨镇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计划》,2022年开展3次培训,对政务公开阶段性重点工作等进行了培训学习。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群众期待,仍有不少方面需要进一步改进,主要表现在:一是委办科室在公开信息时未严格按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要求,存在信息公开不规范、不准确的问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较少,且变动频繁,导致工作不连续,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工作推进。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力度,培训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训,严格按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要求公开信息,规范信息公开的时限、主体、内容。二是增加信息公开工作力量,吸纳其他委办科室人员作为信息公开的兼职人员,在做好业务工作的同时同步推进信息公开,实现全员参与公开的工作局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2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本机关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以及《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高青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做好重要部署执行信息公开,按季度公开所承办的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民生实事项目、年度重点工作的执行步骤、进展情况、后续举措,并对监督投诉渠道予以公开。二是做好政策文件公开,对本机关制发的、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策文件,及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三是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通过文稿解读、单位负责人解读等形式解读政策文件。四是做好财政预决算、规划计划、机构设置等领域信息公开。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本机关共承办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建议3件,未承办县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提案,办复率为100%。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所有建议提案办理复文或摘要以及办理总体情况均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办理专题专题中予以公开。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拓展公开渠道,在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政务公开专区,集信息公开、办事服务、便民服务于一体,在公开的信息的同时方便群众办事,优化政务公开体验。

(五)有关数据统计说明

1.报告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

2.行政许可数量、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数量,包括已公开和依法未公开的全部处理决定。

3.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

 

高青县黑里寨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0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始,至2021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黑里寨镇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黑里寨镇人民政府;邮编:256306;电话:0533-6765534;传真:0533-6765034;电子邮箱:gqxhlzz@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制定了《高青县黑里寨镇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领导责任和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召开2021年度政务公开部署会、培训会,确保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2021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6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信息86条,占28.1%;政务微信公开信息220条,占71.9%。收到12345群众投诉件1658件,主要涉及待遇补助,农村建设等方面,均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群众满意率88.32%。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上年度未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政府网站信息内容管理责任,同时规范信息采集、信息审核、信息发布的管理程序。信息审核坚持“谁公开、谁审核”“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原则,信息审核执行10项标准,划出14条“红线”,确保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可靠性、准确性和安全性。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文件进行专人管理,对失效的公开文件及时清理,并由党政办进行监督。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大微信公众号的政务公开力度,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强化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建立信息公开专栏,对群众关注的信息加以公开。

(五)监督保障

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由党委副书记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健全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党政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配备了1名专职人员、2名兼职人员。2021年开展2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和责任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顺利,公开途径进一步增加,公开内容进一步丰富,但也存在一定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不够强、及时性不够,对一些公开的内容存在遗漏现象;二是信息公开部分栏目公开事项较少,如:工作动态较多,其他公开重视程度还不够,导致公开内容较少;三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不够丰富。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完善公开机制,理顺体制机制,依托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政策文件、机构职能、人事任免等信息。

二是拓展公开领域。按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平台栏目设置,规范公开栏目和公开时限,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三是丰富信息公开形式。依托政务新媒体,创新公开载体,通过视频、音频、图文等形式丰富公开形式,提升信息公开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1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制定了《高青县黑里寨镇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在财政信息公开方面,除涉密信息外,将2021年全镇政府预算和2020年政府决算信息全部在高青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开。按时维护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机构职能、政策文件、政务公开组织管理等栏目。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1未承办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建议、县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提案。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拓展政务公开新方式,线下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日”系列活动,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与民生服务深度融合,搭建政府与企业、群众之间沟通桥梁。

(五)有关数据统计说明

报告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

高青县黑里寨镇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2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始,至2020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黑里寨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高青县黑里寨镇人民政府;邮编:256306;电话:0533- 6765534;传真:0533-6765034;电子邮箱:gqxhlzz@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一)体制机制建设

一是强化部署推动。黑里寨镇深化政务公开、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生态,统一部署,统筹推进;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由党委副书记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并向社会公开。

二是加强平台建设,拓展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按时维护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信箱等栏目。加大新媒体平台的政务公开力度,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的整体水平。

 

(二)主动公开

2020年,黑里寨镇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4条,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

政府网站公开信息93条,占32.7%;其中,机构职能1条,政策文件23条,重要部署执行5条,其他64条。

政务微信公开信息191条,占67.3%。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方面:本单位2020年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因此无法公开办理结果。

 

(三)依申请公开

对于申请的信息可以公开的,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对于申请的信息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机关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对于较为复杂的申请件,主动与申请人沟通,了解群众需求,避免因误解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1.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黑里寨镇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2.收费和减免情况

本年度,全县各级各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3.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黑里寨镇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规范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政府网站信息内容管理责任。同时,规范信息采集、信息审核、信息发布的管理程序。信息审核坚持“谁公开、谁审核”“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原则,信息审核执行10项标准,划出14条“红线”,确保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可靠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提高我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五)平台建设

一是加强平台建设。强化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新开设“领导信息”栏目,全面公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和工作简历,接受社会监督。加大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的政务公开力度,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

二是强化机构建设。黑里寨镇党政办公室作为全黑里寨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科室,统筹负责黑里寨镇政府信息公开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等工作,其中3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其中1人专职,2人兼职。

 

(六)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工作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个人年底考核,端正工作态度,及时、高效、准确的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二是强化责任追究。对政务公开工作出现误时,公开内容存在错误的工作人员尽心批评教育和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8

0

 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1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261.41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不够强、及时性不够,对一些公开的内容存在遗漏现象;二是信息公开部分栏目公开事项较少,如:工作动态较多,其他公开重视程度还不够,导致公开内容较少。三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不够丰富。

(二)改进措施

2021年,黑里寨镇将加强以下工作,全力推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拓展政务公开广度,进一步强化对重点民生领域、社情民意聚焦热点公开力度。根据县政府工作要求,继续深入推进权力运行、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领域信息公开。

二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的相关规定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实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

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保证发布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高青县黑里寨镇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22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始,至2019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黑里寨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高青县黑里寨镇人民政府;邮编:256306;电话:0533- 6765534;传真:0533-6765034;电子邮箱:gqxhlzz@zb.shandong.cn)。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始,至2019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黑里寨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高青县黑里寨镇人民政府;邮编:256306;电话:0533- 6765534;传真:0533-6765034;电子邮箱:gqxhlzz@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19年,高青县黑里寨镇继续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9〕15号)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发〔2019〕5号)部署的各项任务,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动行政权力全过程公开、公共服务全流程公开、社会关切全方位回应,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一)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建设情况

一是强化部署推动。黑里寨镇深化政务公开、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生态,统一部署,统筹推进;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由党委副书记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并向社会公开。

二是加强平台建设,拓展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按时维护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信箱等栏目。加大新媒体平台的政务公开力度,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的整体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方面:按照《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高政办字〔2019〕14号)要求,在县政府网站“建议提案办理”栏目主动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本单位2019年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因此无法公开办理结果。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对于申请的信息可以公开的,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对于申请的信息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机关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对于较为复杂的申请件,主动与申请人沟通,了解群众需求,避免因误解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1.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黑里寨镇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2.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全县各级各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3.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黑里寨镇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规范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政府网站信息内容管理责任。同时,规范信息采集、信息审核、信息发布的管理程序。信息审核坚持“谁公开、谁审核”“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原则,信息审核执行10项标准,划出14条“红线”,确保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可靠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提高我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机构建设和人员情况

一是加强平台建设。强化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新开设“领导信息”栏目,全面公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和工作简历,接受社会监督。加大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的政务公开力度,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

二是强化机构建设。黑里寨镇党政办公室作为全黑里寨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科室,统筹负责黑里寨镇政府信息公开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等工作,其中3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其中1人专职,2人兼职。

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和县直各部门、单位的办公室具体负责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工作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个人年底考核,端正工作态度,及时、高效、准确的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二是强化责任追究。对政务公开工作出现误时,公开内容存在错误的工作人员尽心批评教育和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黑里寨镇制发政府规章0件,规范性文件0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集中采购等事项公开情况详见下表。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度,黑里寨镇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黑里寨镇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黑里寨镇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意识不强,缺乏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欠丰富、内容更新上做得还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

2020年,黑里寨镇将按照《条例》和市、县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监督和督办。继续组织专门人员查找政府信息公开的薄弱环节,以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的程序和结果为重点,督促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二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的范围,让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根据评议结果完善制度、改进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实现行政机关工作的透明、公开、廉洁、高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黑里寨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2日


高青县黑里寨镇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高青县黑里寨镇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高青县黑里寨镇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3-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黑里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www.gaoq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黑里寨镇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高青县黑里寨镇政府;邮编:256306;电话:0533- 6765534;传真:0533-6765034;电子邮箱:gqxhlzz@zb.shandong.cn)。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8年,在市、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黑里寨镇政府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层层分解落实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周密部署、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组织领导情况

  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建设。我镇政府成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机构抓落实”的组织领导体系,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镇政府每季度召开一次信息公开负责人会议,研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措施,协调解决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了2018年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制度建设情况

  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严格按照《高青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试行)》(高政办发〔2009〕51号)、《高青县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试行)》(高政办发〔2009〕52号)、《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高政办发〔2009〕53号)、《高青县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暂行规定》(高政办发〔2009〕54号)、《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办法(试行)》(高政办发〔2009〕55号)、《高青县行政机关虚假或不完整政府信息澄清制度(试行)》(高政办发〔2009〕56号)、《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高政办发〔2009〕57号)、《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高政办发〔2009〕58号)、《高青县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高政办发〔2009〕59号)的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规范化、法制化、常规化管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8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条。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

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占11.8%;

政策法规类信息2条,占11.8%;

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占5.9%;

业务工作类信息2条,占11.8%;

统计数据类信息3条,占17.6%;

其它类信息7条,占41.2%。


  (二)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提案办理复文全文公开。对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的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在公开后做好解读、回应和舆论引导工作。2018年,本单位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因此无法公开办理结果。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务公开专栏

  在镇政府驻地、及村居均已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定期更新专栏政务信息,及时公开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动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政府公报等信息。

  2、其他平台。我镇充分利用《高青工作》、“政风行风热线”、“高青新闻”“高青政务网”等平台,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拓宽了社会公众获悉政府主动公开信息的渠道,在镇政府驻地还设置了电子信息屏积极向公众公开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

2018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2018年度,全镇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情况

黑里寨镇党政办公室作为全黑里寨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科室,统筹负责黑里寨镇政府信息公开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等工作,其中3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其中1人专职,2人兼职。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2018年,我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同时也存在工作认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规范等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少数委办站所对贯彻实施《条例》重要性的认识不深、重视不够,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没有切实履行职责,工作进展较为缓慢。

  二是由于对《条例》的学习不够、理解不深,部分委办站所工作人员对哪些信息应该主动公开、哪些可依申请公开、哪些依法不能公开把握不准,对本镇生成的政府信息未进行科学分类,工作较为被动,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不全,更新不及时,没有在《条例》规定的时限内公开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监督和督办。继续组织专门人员查找政府信息公开的薄弱环节,以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的程序和结果为重点,督促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二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的范围,让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根据评议结果完善制度、改进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实现行政机关工作的透明、公开、廉洁、高效。



附件: 2018年黑里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黑里寨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7日

高青县黑里寨镇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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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县黑里寨镇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02-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黑里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www.gaoq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黑里寨镇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高青县黑里寨镇政府;邮编:256306;电话:0533- 6765534;传真:0533-6765034;电子邮箱:gqxhlzz@zb.shandong.cn)。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7年,在市、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黑里寨镇政府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层层分解落实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周密部署、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组织领导情况

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建设。我镇政府成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机构抓落实”的组织领导体系,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镇政府每季度召开一次信息公开负责人会议,研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措施,协调解决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了2017年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制度建设情况

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严格按照《高青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试行)》(高政办发〔2009〕51号)、《高青县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试行)》(高政办发〔2009〕52号)、《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高政办发〔2009〕53号)、《高青县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暂行规定》(高政办发〔2009〕54号)、《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办法(试行)》(高政办发〔2009〕55号)、《高青县行政机关虚假或不完整政府信息澄清制度(试行)》(高政办发〔2009〕56号)、《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高政办发〔2009〕57号)、《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高政办发〔2009〕58号)、《高青县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高政办发〔2009〕59号)的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规范化、法制化、常规化管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7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条。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

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占11.8%;

政策法规类信息2条,占11.8%;

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占5.9%;

业务工作类信息2条,占11.8%;

统计数据类信息3条,占17.6%;

其它类信息7条,占41.2%。


(二)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提案办理复文全文公开。对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的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在公开后做好解读、回应和舆论引导工作。2017年,本单位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因此无法公开办理结果。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务公开专栏。在镇政府驻地、及村居均已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定期更新专栏政务信息,及时公开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动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政府公报等信息。 

2、其他平台。我镇充分利用《高青工作》、“政风行风热线”、“高青新闻”“高青政务网”等平台,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拓宽了社会公众获悉政府主动公开信息的渠道,在镇政府驻地还设置了电子信息屏积极向公众公开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

2017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2017年度,全镇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情况

黑里寨镇党政办公室作为全黑里寨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科室,统筹负责黑里寨镇政府信息公开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等工作,其中2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其中1人专职,1人兼职。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2017年,我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同时也存在工作认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规范等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少数委办站所对贯彻实施《条例》重要性的认识不深、重视不够,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没有切实履行职责,工作进展较为缓慢。

二是由于对《条例》的学习不够、理解不深,部分委办站所工作人员对哪些信息应该主动公开、哪些可依申请公开、哪些依法不能公开把握不准,对本镇生成的政府信息未进行科学分类,工作较为被动,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不全,更新不及时,没有在《条例》规定的时限内公开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监督和督办。继续组织专门人员查找政府信息公开的薄弱环节,以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的程序和结果为重点,督促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二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的范围,让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根据评议结果完善制度、改进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实现行政机关工作的透明、公开、廉洁、高效。

 

附: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黑里寨镇人民政府

2018年2月27日


高青县黑里寨镇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docx
高青县黑里寨镇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pdf





高青县黑里寨镇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3-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黑里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www.gaoq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黑里寨镇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高青县黑里寨镇政府;邮编:256306;电话:0533- 6765534;传真:0533-6765034;电子邮箱:gqxhlzz@zb.shandong.cn)。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6年,在市、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黑里寨镇政府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层层分解落实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周密部署、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组织领导情况

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建设。我镇政府成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机构抓落实”的组织领导体系,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镇政府每季度召开一次信息公开负责人会议,研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措施,协调解决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了2017年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制度建设情况

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严格按照《高青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试行)》(高政办发〔2009〕51号)、《高青县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试行)》(高政办发〔2009〕52号)、《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高政办发〔2009〕53号)、《高青县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暂行规定》(高政办发〔2009〕54号)、《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办法(试行)》(高政办发〔2009〕55号)、《高青县行政机关虚假或不完整政府信息澄清制度(试行)》(高政办发〔2009〕56号)、《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高政办发〔2009〕57号)、《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高政办发〔2009〕58号)、《高青县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高政办发〔2009〕59号)的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规范化、法制化、常规化管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6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条。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

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占10%;

政策法规类信息2条,占20%;

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占10%;

业务工作类信息1条,占10%;

统计数据类信息2条,占20%;

其它类信息3条,占30%。

 

(二)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提案办理复文全文公开。对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的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在公开后做好解读、回应和舆论引导工作。2016年,本单位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因此无法公开办理结果。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务公开专栏。在镇政府驻地、及村居均已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定期更新专栏政务信息,及时公开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动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政府公报等信息。

 

2、其他平台。我镇充分利用《高青工作》、“政风行风热线”、“高青新闻”“高青政务网”等平台,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拓宽了社会公众获悉政府主动公开信息的渠道,在镇政府驻地还设置了电子信息屏积极向公众公开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

2016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2016年度,全镇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情况

黑里寨镇党政办公室作为全黑里寨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科室,统筹负责黑里寨镇政府信息公开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等工作,其中2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其中1人专职,1人兼职。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2016年,我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同时也存在工作认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规范等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少数委办站所对贯彻实施《条例》重要性的认识不深、重视不够,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没有切实履行职责,工作进展较为缓慢。

二是由于对《条例》的学习不够、理解不深,部分委办站所工作人员对哪些信息应该主动公开、哪些可依申请公开、哪些依法不能公开把握不准,对本镇生成的政府信息未进行科学分类,工作较为被动,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不全,更新不及时,没有在《条例》规定的时限内公开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监督和督办。继续组织专门人员查找政府信息公开的薄弱环节,以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的程序和结果为重点,督促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二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的范围,让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根据评议结果完善制度、改进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实现行政机关工作的透明、公开、廉洁、高效。

 

 

 

附: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黑里寨镇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7日

高青县黑里寨镇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docx

高青县黑里寨镇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pdf






高青县黑里寨镇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6-02-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黑里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www.gaoq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黑里寨镇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高青县黑里寨镇政府;邮编:256306;电话:0533- 6765534;传真:0533-6765034;电子邮箱:gqhlz@126.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5年,在市、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黑里寨镇政府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层层分解落实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周密部署、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建设。我镇政府成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机构抓落实”的组织领导体系,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镇政府每季度召开一次信息公开负责人会议,研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措施,协调解决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了2015年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制度建设情况

  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严格按照《高青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试行)》(高政办发〔2009〕51号)、《高青县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试行)》(高政办发〔2009〕52号)、《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高政办发〔2009〕53号)、《高青县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暂行规定》(高政办发〔2009〕54号)、《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办法(试行)》(高政办发〔2009〕55号)、《高青县行政机关虚假或不完整政府信息澄清制度(试行)》(高政办发〔2009〕56号)、《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高政办发〔2009〕57号)、《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高政办发〔2009〕58号)、《高青县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高政办发〔2009〕59号)的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规范化、法制化、常规化管理。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5年,黑里寨镇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综合运用文字、图像等方式,及时全面公开各类政府信息。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特别是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等方面的信息,以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理解。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专门了设立热线电话(6765534),以便及时答复公众询问。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成立以镇长为组长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宣传办公室,负责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各项工作;完善公开渠道,建立信息发布机制,落实信息发布,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内容,确定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公开要求等,完善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完善公开的内容、方式、程序,不断改善公开效果,确保我镇政府信息公开任务顺利完成。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5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占3.1%;政策法规类信息1条,占3.1%;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占3.1%;业务工作类信息25条,占78.2%;统计数据类信息1条,占3.1%;其它类信息3条,占9.4%。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公开了各类规范性文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及相关政策、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方面、民生工作方面、教育方面、政府机构和人事方面等信息。此外,还公开了其他与社会公众及企业密切相关的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务公开专栏

  在镇政府驻地、及村居均已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定期更新专栏政务信息,及时公开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动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政府公报等信息。

  2、公共查阅点

  镇档案室设立1个公共查阅点面向公众开放,接待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

  3、其他平台。我镇充分利用《高青工作》、“政风行风热线”、“高青新闻”“高青政务网”等平台,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拓宽了社会公众获悉政府主动公开信息的渠道,在镇政府驻地还设置了电子信息屏积极向公众公开政府信息。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5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全镇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保密审查情况

  保密审查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环节和必要前提,镇政府要求相关单位在公开政府信息时严格执行《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高政办发〔2009〕53号)及《高青县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高政办发〔2009〕59号),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同时要求各单位定期开展保密自查工作,确保已公开信息的安全。

  (二)监督检查情况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镇政府不定期抽查各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情况,并要求各单位积极开展自查,督促各单位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此外,通过网络、投诉电话、信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有效性。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2015年,我镇认真贯彻《条例》,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一)信息公开范围不断拓宽。今年以来,我镇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在民生工程、环境综合整治、土小企业名单、医保社保等方面加大了公开力度,进一步扩大了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各项业务工作实现了阳光化办理。

  (二)定期向高青政务网提报信息。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调度各委办站所按时提报政府公开信息。同时,为提高各委办站所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我镇制订了一系列制度和程序,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15年,我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同时也存在工作认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规范等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少数委办站所对贯彻实施《条例》重要性的认识不深、重视不够,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没有切实履行职责,工作进展较为缓慢。

  二是由于对《条例》的学习不够、理解不深,部分委办站所工作人员对哪些信息应该主动公开、哪些可依申请公开、哪些依法不能公开把握不准,对本镇生成的政府信息未进行科学分类,工作较为被动,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不全,更新不及时,没有在《条例》规定的时限内公开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监督和督办。继续组织专门人员查找政府信息公开的薄弱环节,以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的程序和结果为重点,督促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二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的范围,让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根据评议结果完善制度、改进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实现行政机关工作的透明、公开、廉洁、高效。

高青县黑里寨镇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5-03-20

黑里寨镇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黑里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www.gaoq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黑里寨镇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高青县黑里寨镇政府;邮编:256306;电话:0533- 6765534;传真:0533-6765034;电子邮箱:gqhlz@126.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4年,在市、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黑里寨镇政府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层层分解落实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周密部署、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建设。我镇政府成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机构抓落实”的组织领导体系,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镇政府每季度召开一次信息公开负责人会议,研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措施,协调解决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了2014年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制度建设情况

  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严格按照《高青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试行)》(高政办发〔2009〕51号)、《高青县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试行)》(高政办发〔2009〕52号)、《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高政办发〔2009〕53号)、《高青县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暂行规定》(高政办发〔2009〕54号)、《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办法(试行)》(高政办发〔2009〕55号)、《高青县行政机关虚假或不完整政府信息澄清制度(试行)》(高政办发〔2009〕56号)、《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高政办发〔2009〕57号)、《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高政办发〔2009〕58号)、《高青县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高政办发〔2009〕59号)的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规范化、法制化、常规化管理。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4年,黑里寨镇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综合运用文字、图像等方式,及时全面公开各类政府信息。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特别是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等方面的信息,以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理解。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专门了设立热线电话(6765534),以便及时答复公众询问。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成立以镇长为组长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宣传办公室,负责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各项工作;完善公开渠道,建立信息发布机制,落实信息发布,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内容,确定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公开要求等,完善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完善公开的内容、方式、程序,不断改善公开效果,确保我镇政府信息公开任务顺利完成。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4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占2.8%;政策法规类信息1条,占2%;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占2.8%;业务工作类信息29条,占83.3%;统计数据类信息1条,占2.8%;其它类信息3条,占8.3%。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公开了各类规范性文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及相关政策、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方面、民生工作方面、教育方面、政府机构和人事方面等信息。此外,还公开了其他与社会公众及企业密切相关的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务公开专栏

  在镇政府驻地、及村居均已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定期更新专栏政务信息,及时公开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动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政府公报等信息。

  2、公共查阅点

  镇档案室设立1个公共查阅点面向公众开放,接待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

  3、其他平台。我镇充分利用《高青工作》、“政风行风热线”、“高青新闻”“高青政务网”等平台,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拓宽了社会公众获悉政府主动公开信息的渠道,在镇政府驻地还设置了电子信息屏积极向公众公开政府信息。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4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度,全镇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保密审查情况

  保密审查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环节和必要前提,镇政府要求相关单位在公开政府信息时严格执行《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高政办发〔2009〕53号)及《高青县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高政办发〔2009〕59号),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同时要求各单位定期开展保密自查工作,确保已公开信息的安全。

  (二)监督检查情况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镇政府不定期抽查各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情况,并要求各单位积极开展自查,督促各单位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此外,通过网络、投诉电话、信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有效性。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4年,我镇认真贯彻《条例》,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一)信息公开范围不断拓宽。今年以来,我镇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在民生工程、环境综合整治、土小企业名单、医保社保等方面加大了公开力度,进一步扩大了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各项业务工作实现了阳光化办理。

  (二)定期向高青政务网提报信息。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调度各委办站所按时提报政府公开信息。同时,为提高各委办站所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我镇制订了一系列制度和程序,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14年,我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同时也存在工作认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规范等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少数委办站所对贯彻实施《条例》重要性的认识不深、重视不够,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没有切实履行职责,工作进展较为缓慢。

  二是由于对《条例》的学习不够、理解不深,部分委办站所工作人员对哪些信息应该主动公开、哪些可依申请公开、哪些依法不能公开把握不准,对本镇生成的政府信息未进行科学分类,工作较为被动,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不全,更新不及时,没有在《条例》规定的时限内公开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监督和督办。继续组织专门人员查找政府信息公开的薄弱环节,以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的程序和结果为重点,督促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二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的范围,让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根据评议结果完善制度、改进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实现行政机关工作的透明、公开、廉洁、高效。


高青县黑里寨镇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4-03-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3年度黑里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www.gaoq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黑里寨镇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高青县黑里寨镇政府;邮编:256306;电话:0533- 6765534;传真:0533-6765034;电子邮箱:gqhlz@126.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3年,在市、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黑里寨镇政府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层层分解落实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周密部署、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建设。我镇政府成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机构抓落实”的组织领导体系,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镇政府每季度召开一次信息公开负责人会议,研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措施,协调解决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了2013年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制度建设情况

  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严格按照《高青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试行)》(高政办发〔2009〕51号)、《高青县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试行)》(高政办发〔2009〕52号)、《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高政办发〔2009〕53号)、《高青县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暂行规定》(高政办发〔2009〕54号)、《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办法(试行)》(高政办发〔2009〕55号)、《高青县行政机关虚假或不完整政府信息澄清制度(试行)》(高政办发〔2009〕56号)、《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高政办发〔2009〕57号)、《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高政办发〔2009〕58号)、《高青县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高政办发〔2009〕59号)的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规范化、法制化、常规化管理。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成立以镇长为组长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宣传办公室,负责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各项工作;完善公开渠道,建立信息发布机制,落实信息发布,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内容,确定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公开要求等,完善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完善公开的内容、方式、程序,不断改善公开效果,确保我镇政府信息公开任务顺利完成。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3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占2%;政策法规类信息1条,占2%;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占2%;业务工作类信息43条,占86%;统计数据类信息1条,占2%;其它类信息3条,占6%。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公开了各类规范性文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及相关政策、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方面、民生工作方面、教育方面、政府机构和人事方面等信息。此外,还公开了其他与社会公众及企业密切相关的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务公开专栏

  在镇政府驻地、及村居均已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定期更新专栏政务信息,及时公开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动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政府公报等信息。

  2、公共查阅点

  镇档案室设立1个公共查阅点面向公众开放,接待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

  3、其他平台。我镇充分利用《高青工作》、“政风行风热线”、“高青新闻”“高青政务网”等平台,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拓宽了社会公众获悉政府主动公开信息的渠道,在镇政府驻地还设置了电子信息屏积极向公众公开政府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3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度,全镇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保密审查情况

  保密审查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环节和必要前提,镇政府要求相关单位在公开政府信息时严格执行《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高政办发〔2009〕53号)及《高青县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高政办发〔2009〕59号),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同时要求各单位定期开展保密自查工作,确保已公开信息的安全。

  (二)监督检查情况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镇政府不定期抽查各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情况,并要求各单位积极开展自查,督促各单位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此外,通过网络、投诉电话、信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有效性。

  九、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3年,我镇认真贯彻《条例》,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一)信息公开范围不断拓宽。今年以来,我镇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在民生工程、环境综合整治、土小企业名单、医保社保等方面加大了公开力度,进一步扩大了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各项业务工作实现了阳光化办理。

  (二)定期向高青政务网提报信息。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调度各委办站所按时提报政府公开信息。同时,为提高各委办站所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我镇制订了一系列制度和程序,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13年,我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同时也存在工作认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规范等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少数委办站所对贯彻实施《条例》重要性的认识不深、重视不够,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没有切实履行职责,工作进展较为缓慢。

  二是由于对《条例》的学习不够、理解不深,部分委办站所工作人员对哪些信息应该主动公开、哪些可依申请公开、哪些依法不能公开把握不准,对本镇生成的政府信息未进行科学分类,工作较为被动,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不全,更新不及时,没有在《条例》规定的时限内公开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监督和督办。继续组织专门人员查找政府信息公开的薄弱环节,以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的程序和结果为重点,督促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二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的范围,让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根据评议结果完善制度、改进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实现行政机关工作的透明、公开、廉洁、高效。

  十一、附表: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高青县黑里寨镇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3-03-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2年度黑里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www.gaoq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黑里寨镇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高青县黑里寨镇政府;邮编:256306;电话:0533- 6765534;传真:0533-6765034;电子邮箱:gqhlz@126.com)。

  一、概述

  2012年,在市、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黑里寨镇政府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层层分解落实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周密部署、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建设。我镇政府成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机构抓落实”的组织领导体系,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镇政府每季度召开一次信息公开负责人会议,研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措施,协调解决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了2012年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制度建设情况

  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严格按照《高青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试行)》(高政办发〔2009〕51号)、《高青县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试行)》(高政办发〔2009〕52号)、《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高政办发〔2009〕53号)、《高青县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暂行规定》(高政办发〔2009〕54号)、《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办法(试行)》(高政办发〔2009〕55号)、《高青县行政机关虚假或不完整政府信息澄清制度(试行)》(高政办发〔2009〕56号)、《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高政办发〔2009〕57号)、《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高政办发〔2009〕58号)、《高青县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高政办发〔2009〕59号)的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规范化、法制化、常规化管理。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2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占2%;政策法规类信息1条,占2%;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占2%;业务工作类信息43条,占86%;统计数据类信息1条,占2%;其它类信息3条,占6%。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公开了各类规范性文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及相关政策、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方面、民生工作方面、教育方面、政府机构和人事方面等信息。此外,还公开了其他与社会公众及企业密切相关的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务公开专栏

  在镇政府大院、及村居均已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定期更新专栏政务信息,及时公开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动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政府公报等信息。

  2、公共查阅点

  镇档案馆设立1个公共查阅点面向公众开放,接待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

  3、其他平台。我镇充分利用《高青工作》、“政风行风热线”、“高青新闻”等平台,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拓宽了社会公众获悉政府主动公开信息的渠道,在镇政府大院还设置了电子信息屏积极向公众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2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度,全县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保密审查情况

  保密审查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环节和必要前提,镇政府要求相关单位在公开政府信息时严格执行《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高政办发〔2009〕53号)及《高青县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高政办发〔2009〕59号),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同时要求各单位定期开展保密自查工作,确保已公开信息的安全。

  (二)监督检查情况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镇政府不定期抽查各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情况,并要求各单位积极开展自查,督促各单位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此外,通过网络、投诉电话、信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有效性。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12年,我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同时也存在工作认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规范等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少数委办站所对贯彻实施《条例》重要性的认识不深、重视不够,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没有切实履行职责,工作进展较为缓慢。

  二是由于对《条例》的学习不够、理解不深,部分委办站所工作人员对哪些信息应该主动公开、哪些可依申请公开、哪些依法不能公开把握不准,对本镇生成的政府信息未进行科学分类,工作较为被动,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不全,更新不及时,没有在《条例》规定的时限内公开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监督和督办。继续组织专门人员查找政府信息公开的薄弱环节,以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的程序和结果为重点,督促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三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的范围,让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根据评议结果完善制度、改进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实现行政机关工作的透明、公开、廉洁、高效。

高青县黑里寨镇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2-03-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1年度黑里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www.gaoq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黑里寨镇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高青县黑里寨镇政府;邮编:256306;电话:0533- 6765534;传真:0533-6765034;电子邮箱:gqhlz@126.com)。

  一、概述

  2011年,在市、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黑里寨镇政府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层层分解落实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周密部署、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建设。我镇政府成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机构抓落实”的组织领导体系,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镇政府每季度召开一次信息公开负责人会议,研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措施,协调解决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了2011年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制度建设情况

  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严格按照《高青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试行)》(高政办发〔2009〕51号)、《高青县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试行)》(高政办发〔2009〕52号)、《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高政办发〔2009〕53号)、《高青县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暂行规定》(高政办发〔2009〕54号)、《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办法(试行)》(高政办发〔2009〕55号)、《高青县行政机关虚假或不完整政府信息澄清制度(试行)》(高政办发〔2009〕56号)、《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高政办发〔2009〕57号)、《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高政办发〔2009〕58号)、《高青县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高政办发〔2009〕59号)的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规范化、法制化、常规化管理。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1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占5%;政策法规类信息1条,占5%;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占5%;业务工作类信息14条,占70%;统计数据类信息1条,占5%;其它类信息2条,占1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公开了各类规范性文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及相关政策、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方面、民生工作方面、教育方面、政府机构和人事方面等信息。此外,还公开了其他与社会公众及企业密切相关的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务公开专栏

  在镇政府大院、各乡镇(街道)及村居均已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定期更新专栏政务信息,及时公开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动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政府公报等信息。

  2、公共查阅点

  镇档案馆设立1个公共查阅点面向公众开放,接待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

  3、其他平台。我镇充分利用《高青工作》、“政风行风热线”、“高青新闻”等平台,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拓宽了社会公众获悉政府主动公开信息的渠道,在镇政府大院还设置了电子信息屏积极向公众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1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度,全县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保密审查情况

  保密审查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环节和必要前提,镇政府要求相关单位在公开政府信息时严格执行《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高政办发〔2009〕53号)及《高青县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高政办发〔2009〕59号),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同时要求各单位定期开展保密自查工作,确保已公开信息的安全。

  (二)监督检查情况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镇政府不定期抽查各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情况,并要求各单位积极开展自查,督促各单位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此外,通过网络、投诉电话、信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有效性。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11年,我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同时也存在工作认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规范等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少数机关科室(所)对贯彻实施《条例》重要性的认识不深、重视不够,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没有切实履行职责,工作进展较为缓慢。

  二是由于对《条例》的学习不够、理解不深,各科室(所)工作人员对哪些信息应该主动公开、哪些可依申请公开、哪些依法不能公开把握不准,对本镇生成的政府信息未进行科学分类,工作较为被动,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不全,更新不及时,没有在《条例》规定的时限内公开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监督和督办。继续组织专门人员查找政府信息公开的薄弱环节,以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的程序和结果为重点,督促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三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社会评议政风、行风的范围,让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根据评议结果完善制度、改进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实现行政机关工作的透明、公开、廉洁、高效。

  九、附表: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高青县黑里寨镇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1-03-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0年度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www.gaoq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青县黑里寨镇政府联系(电话:0533-6765534;传真:0533-6965034;电子邮箱:gqhlz@126.com)。

  一、概述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阳光政府、法制政府,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的重要举措,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2010年,我镇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加大工作力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信息告知栏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镇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司其职,办公室协调办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由一名分管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明确局办公室为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牵头责任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我镇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制度建设情况

  我镇严格按照我县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0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政策法规类信息0条;规划计划类信息0条;业务工作类信息28条;统计数据类信息0条;其它类信息0条。

  我镇主动公开的信息有信息公开指南、机构概况、内设机构、机构领导、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等9类。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市民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查看我镇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政府信息查阅室。局办公室是我镇信息查阅室及资料索取点,该科室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为群众查阅信息服务。

  3、其他平台。我镇通过《高青工作》、“政风行风热线”、“高青新闻”等平台,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此外,还在局院内设置了信息告知栏积极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0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0年度,我镇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保密审查情况

  我镇严格按照《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高青县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开展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规定所有公开的信息都要进行严格的逐级审批,先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审核,再报局办公室审核,然后报分管领导审核,最后报主要领导审签。

  (二)监督检查情况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镇通过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并积极接受县政府的检查督导。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镇的信息公开工作与该项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健全。为此,在今后工作中,一是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三是继续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及时增删,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

  九、附表

高青县黑里寨镇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0-03-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09年度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www.gaoq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青县黑里寨镇政府联系(电话:0533-6765534;传真:0533-6965034;电子邮箱:gqhlz@126.com)。

  一、概述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阳光政府、法制政府,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的重要举措,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2009年,我镇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加大工作力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信息告知栏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镇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司其职,办公室协调办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由一名分管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明确局办公室为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牵头责任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我镇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制度建设情况

  我镇严格按照我县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09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政策法规类信息0条;规划计划类信息0条;业务工作类信息28条;统计数据类信息0条;其它类信息0条。

  我镇主动公开的信息有信息公开指南、机构概况、内设机构、机构领导、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等9类。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市民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查看我镇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其他平台。我镇通过《高青工作》、“政风行风热线”、“高青新闻”等平台,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09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9年度,我镇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保密审查情况

  我镇严格按照《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高青县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开展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规定所有公开的信息都要进行严格的逐级审批,先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审核,再报局办公室审核,然后报分管领导审核,最后报主要领导审签。

  (二)监督检查情况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镇通过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并积极接受县政府的检查督导。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镇的信息公开工作与该项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健全。为此,在今后工作中,一是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三是继续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及时增删,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

 

 

黑里寨镇人民政府

2010年3月16日

 

高青县黑里寨镇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09-02-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08年度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www.gaoq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青县黑里寨镇政府联系(电话:0533-6765534;传真:0533-6965034;电子邮箱:gqhlz@126.com)。

  一、概述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阳光政府、法制政府,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的重要举措,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2008年,我镇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加大工作力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信息告知栏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镇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司其职,办公室协调办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由一名分管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明确局办公室为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牵头责任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我镇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制度建设情况

  我镇严格按照我县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08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政策法规类信息0条;规划计划类信息0条;业务工作类信息28条;统计数据类信息0条;其它类信息0条。

  我镇主动公开的信息有信息公开指南、机构概况、内设机构、机构领导、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等9类。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市民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查看我镇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其他平台。我镇通过《高青工作》、“政风行风热线”、“高青新闻”等平台,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08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8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8年度,我镇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保密审查情况

  我镇严格按照《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高青县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开展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规定所有公开的信息都要进行严格的逐级审批,先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审核,再报局办公室审核,然后报分管领导审核,最后报主要领导审签。

  (二)监督检查情况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镇通过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并积极接受县政府的检查督导。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镇的信息公开工作与该项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健全。为此,在今后工作中,一是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三是继续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及时增删,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

 

 

黑里寨镇人民政府

2009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