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高青县中心路小学收费信息
索引号: 11370322004432986Y/2025-5523210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6-04 发布机构: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高青县中心路小学收费信息

发布日期:2025-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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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计费单位 收费依据 备注 退费政策 
一、服务性收费   学生退学的,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住宿费等。中小学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学年10个月计算。学生休学、经批准转学等,参照退学规定退还有关费用。
学生休学期间不交纳学费、住宿费等。复学后,按照随读年级的收费标准交纳有关费用。
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应即时发生,即时收取,据实结算,多退少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不得与学费、住宿费一并收取。
学校为学生提供正常教学以外的服务、代办有关事项过程中不得获取任何经济利益。
    1.伙食费 尚未收取此项费用 元/生·月 淄发改价格【2023】54号 依据成本、自行确定。据实收取、收支公开。
    2.校车接送费 尚未收取此项费用 元/生·月 淄发改价格【2023】54号 依据成本、自行确定。据实收取、收支公开。
    3.补办证卡工本费 尚未收取此项费用 元/生·月 淄发改价格【2023】54号 首次办理的学生证、图书卡、校园卡、就餐卡等各类证卡不得收费。因丢失需要补办的,按实际成本收取。
    4.课后服务费 3元 元/生·课时 鲁教财发【2024】1号   淄教财字【2024】12号    高教体【2024】62号 每生每课时乡村学校(地处农村或者乡镇的学校)不超过3元、其他学校不超过3.5元。
二、代收费  
    1.作业本费 据实收取 元/生·学年 淄发改价格【2023】54号 按实际成本收取。
    2.学生装费 政府指导价 元/生·套 淄发改价格【2023】54号 由学校向教育部门提出定调价申请,教育部门审核并形成制定价格建议,按照价格管理权限报发展改革部门批准。
    3.社会实践活动费 据实收取 元/生·期 淄发改价格【2023】54号 鼓励和提倡从学校公用经费中解决,确需收费的,由学校据实收取。
    4.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据实收取 元/生·年  淄发改价格【2023】54号 个人自愿加入并由家长缴至医疗保障局。
    5.意外伤害保险 据实收取 元/生·年  淄发改价格【2023】54号 学生自愿购买。
    6.教辅材料费 实行省政府指导价 元/生·年  淄发改价格【2023】54号 纳入我省评议公告的教辅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