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青县长江路小学学生资助申请指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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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004432986Y/2023-5373797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7-22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
一、9月12日—9月15日:网上问卷调查表,确定认定档次标准。
二、9月26日—9月29日:《申请表》的发放、填写。
1.重点认定对象有以下8类:
(1)建档立卡生。
(2)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3)城乡特困供养学生。
(4)孤儿。
(5)重点困境儿童。
(6)烈士子女。
(7)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8)因其他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家庭学生。
2.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经通过认定的学生,应取消其受助资格:
(1)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提供虚假信息的;
(2)由于家庭建房、购房、购车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暂时困难的;
(3)由于生活奢侈浪费等原因造成生活暂时困难的;
(4)有其它不符合认定条件的。
三、9月30日:收集《申请表》,进行班级评议并进行公示(1-2个工作日)。
四、10月1—11日:入户调查。
五、10月12--17日:年级认定小组认定并进行公示。
六、10月18日:学校审核,确定名单;写出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认定报告,填写统计表和汇总表并公示等。
七、10月19-24日:助学金的申请、评审及公示。
高青县长江路小学
2023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