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高青县实验中学防溺水安全管理制度
索引号: 11370322004432986Y/2023-5374386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7-23 发布机构: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高青县实验中学防溺水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3-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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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预防溺水事故的发生,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防溺水挂包分工机制。

一、成立防溺水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史雷(校长  党支部书记)

副组长:白现峰(副校长)

曹国超(副校长)

成  员:李济林(办公室主任)

杜  军(总务处主任)

        张备战(德育处主任)

        张国兴(安全办主任)

        黄新忠(信息中心主任)

         级部主任和全体班主任

二、宣传教育

(一)通过不同形式,广泛开展防溺水安全知识宣传,认真学习有关防溺水的知识。加强师生防溺水教育,切实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确保生命安全。通过家委会、家校联系平台等向学生家长提醒防溺水等有关注意事项,要求学生家长加强学生上学放学时段和节假日期间的溺水安全教育和防范,杜绝溺水事故的发生。

(二)建立、完善信息监测与预警机制,及时收集、分析、汇总学生假期活动的信息,并负责各自职责区域内各类风险源的排查工作,尤其是学生私自下水游泳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三、日常管理

  1.建立健全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安全防范制度。把任务落实到处室、班级,实行各负其责的防范工作机制。

  2.在校内外水池、流域等易发生溺水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加装防护设施。

  3.学生参加的集体劳动、社会实践等活动时,活动地点或途中有河流的,要落实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相关措施。

  4.暑假前,要印发《告家长书》,通过家庭访问、家长会等形式,加强学校与家长的联系,增强家长防止孩子溺水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

四、挂包分工

(一)校级领导:

史雷校长挂包初三年级,白现峰副校长挂包初二年级,曹国超副校长挂包初一年级。

(二)年级主任:

初一:乔建国挂包(1.2.4班)于玲挂包(3.5.6班)何江涛挂包(7.8.9.10班)

初二:李曰波挂包(8.9.10班)黄强挂包(1.3.4班)豆恒恒挂包(2.5.6.7班)

初三:刘娜挂包(1.9.10班)贾锋挂包(2.3.4班)焦乐乐挂包(5.6.7.8班)

(三)班主任负责本班全体学生,任课教师按照全员育人分工负责学生防溺水安全提醒。

五、事故报告电话 

高青县实验中学值班电话:2329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