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青县第一中学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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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004432986Y/2022-5267097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9-22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处置校园中出现的突发事件,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校园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迅速处理异常事件及学生突发事件。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最大程度地保障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切身利益。
2.预防为主,日常管理着手,有效控制危机,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信息及时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把隐患消灭在萌芽。
3.分级负责,教学部对本教学部学生安全负全责;各级部主任对本级部学生安全负责;班主任对本班学生安全直接负责。
4.责任追究,对突发事件中学生的情况,不得隐瞒、谎报、缓报。凡擅离职守、反应迟钝、敷衍推脱、欺瞒拖延者,将依照有关制度给予严肃处理,若造成恶劣后果的,将依照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
三、组织管理
1.学校成立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指导各部门做好学生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董林
副组长:高海涛、董捍卫、信延勇
成 员:
杨瑞禹 张法银 张玉起 刘同伟 李传军 王洪彬
张 青 孙红峰 孙麦青 周 进 樊洪亮 孔凡海
孙延青 马建辉 孙 欣 王建华 付玉中 王 波
王延法 袁庆东 孔祥东 李 龙 王海涛 宋 斌
张东霜 陈 斌 王晓东 张 广 宫继彬 刘 刚
袁飞飞 陈 兵 张联合 张 锐 樊孟孟
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樊孟孟
成 员:
孔祥东 陈 斌 马建辉 赵 强 周 进 王延法
袁飞飞 王 波 王建华 樊洪亮 孙延青 孙 欣
陈 兵 孔凡海 李景华 杜春晓 夏 明 孙继胜
郭 学 赵继臣 李 朋 王 坤 李梦晨 富 锐
王国庆 刘 刚 董建国 周兴柱
2.各教学部、级部成立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教学部部长、级部主任担任,具体组织所在教学部、级部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四、学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一)学生打架或群殴事件
1.发生学生打架或群殴事件恶性事件,受害者或其他知情人应立即向安保室、政教处、相关级部报告,相关人员应第一时间到达现场。
2.有关人员到达现场后先设法控制局面,防止事态恶化,安保人员、政教处和级部相关人员将参与打架的学生带离现场,疏散围观学生。
3.受害者所在级部立即通知学生家长和亲属,做好救治、接待和安抚工作,并落实相关处理意见。
(二)学生擅自离校或失踪事件
1.发现学生突然去向不明,知情人员应及时将情况向班主任和有关级部领导报告。
2.班主任、级部获悉情况后,应迅速组织查找,努力查明去向;当事人所在级部应及时向教学部报告,并告知政教处。
3.在无法查明去向的情况下,当事人所在级部应在2个小时内将情况向教学部报告,努力通过多种形式、各种途径组织寻找,并通知学生家长或亲属,根据情况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4.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协调有关部门和级部处理失踪学生善后事宜。
(三)学生发生交通意外
1.学生发生交通意外或其他重大恶性事故,知情人应立即报警,并通知所在班级、级部,学校积极到现场协助处理。
2.班主任、级部积极配合医院和交警部门,做好对受伤学生的救治和事故处理工作,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做好家长的安抚工作。
(四)学生重大失窃事件
1.学生发生重大失窃案件,应在第一时间向班主任报告,班主任将情况报告给级部。
2.级部或班主任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组织保护现场。
3.安保室在接到学生或老师的报案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到达事发地保护现场;及时将情况报给政教处,政教处及时采取措施。
4.安保室和相关级部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现场勘察和事件的调查工作。
(五)学生宿舍发生火灾等突发事件
1.发现火情后,立即开展灭火,火势较大立即拨打119报警,同时向总务处、政教处、安全管理办公室报告。
2.相关人员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到达现场立即采取自救措施,转移物品,打开消防通道,疏散人员,切断电源。
3.总务处安全管理办公室和政教处应积极配合消防部门做好抢险灭火工作。
(六)学生突发性疾病
发现身边同学发生突发性疾病,目击者应直接拨打120,联系其班主任,(班主任)联系学校卫生室,及时向级部领导汇报。班主任或级部人员要陪同学生就医,并及时联系学生家长。
(七)学生突发食物中毒或发生群体性流行疾病事件
1.学生发生突发性疾病或食物中毒后,应立即报告班主任。
2.班主任问明情况后,根据实际应立即向级部、学部领导报告。
3.学校及时将情况报告当地卫生防疫部门,保护好现场。学校有关处室配合医疗、防疫等机构做好取样分析、消毒等工作。
(八)学生自杀、自残事件
1.发现学生自杀、自残事件,知情人员应立即向110、120报警,迅速实施救治;及时将情况向当事人所在班级、级部报告。
2.当事人所在班级、级部获悉后,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人员将伤员送至医院救治,及时将情况报告给教学部。
3.当事人所在班级、级部应适时将情况通知给学生家长,协商后续处理工作,并做好家长来校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4.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开展调查,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真相不明案件的侦破工作。
5.对自杀未遂的当事人,由所在班级、级部配合其家长(监护人)办理请假、休学或退学等相关手续。
6.对当事人周围的同学,尤其是同寝室的人员,相关级部应采取积极有效的安抚措施,避免产生更大范围的急性心理危机。
(九)发生群体集会、停课、静坐等突发事件
1.发生学生聚众滋事事件,知情者应立即向政教处、安办、保卫室或学生所在级部报告。级部及时将情况报告教学部,保卫室报告政教处。学生所在班级的班主任、级部、保卫人员、政教处、安办须在第一时间到达事发现场,了解事件情况,控制事态,及时上报学校领导。
2.相关部门和级部应迅速采取个别谈心、小型会议等多种方式为滋事者提供信访渠道,了解问题症结,化解矛盾,稳定学校正常秩序。
3.妥善处理善后工作。学校综合各方情况,区分不同性质,全面、彻底解决问题,不留后患。
(十)发生在校园内的其他直接影响校园内和社会稳定的其他事件参照以上预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