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高青县第二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评审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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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2004432986Y/2022-5266709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2-09-21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
根据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要求,为了做好2021-2022学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我校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评审方案如下:
一、评审小组
组 长:张宝岭
副组长:樊宜政、赵芳、李通通
成 员:全体班主任
二、评审程序
(一)学生申请10月19日-10月24日。
在籍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助学金的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
(二)审核流程。
对学生申请经过班级初审、年级审核、学校审核,三级审核通过后由政教处汇总,并将评审结果在学校一定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公示期结束后,由政教处填写《国家奖助学金学生申请情况统计表》,加盖公章报县学生资助中心。
三、资金发放与管理
(一)10.25--10.31班主任采集学生的银行卡等信息,经学生合适签字确认后传政教处汇总。然后上传县资助中心。
(二)发放按照县资助中心统一安排,发放后由学生签字确认后政教处整理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