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高青县第三中学学生资助申请指南
索引号: 11370322004432986Y/2023-5374470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7-15 发布机构: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高青县第三中学学生资助申请指南

发布日期:2023-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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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912日—915日:网上问卷调查表,确定认定档次标准。

二、926日—929日:《申请表》的发放、填写。

1.重点认定对象有以下12类:

1)脱贫享受政策;

2)脱贫不稳定家庭/易致贫家庭/严重困难;

3)城乡低保家庭学生;

4)城乡特困供养学生;

5)低保边缘家庭学生;

6)孤儿;

7)重点困境儿童;

8)烈士子女;

9)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10)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

11)残疾人子女 

12)因其他原因(如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意外、家庭成员重大疾病)造成经济困难的家庭学生。

2.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经通过认定的学生,应取消其受助资格:

1)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提供虚假信息的;

2)由于家庭建房、购房、购车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暂时困难的;

3)由于生活奢侈浪费等原因造成生活暂时困难的;

4)有其它不符合认定条件的。

三、930日:收集《申请表》,进行班级评议并进行公示(1-2个工作日)。

四、10111日:入户调查。

五、1012--17日:年级认定小组认定并进行公示。

六、1018日:学校审核,确定名单;写出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认定报告,填写统计表和汇总表并公示等。

七、1019-24日:助学金的申请、评审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