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高青县第六中学实验课安全管理制度
索引号: 11370322004432986Y/2023-5374600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7-06 发布机构: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高青县第六中学实验课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3-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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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验室和实训场所安全工作实行各级主管领导负责制,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的安全法规、制度,经常对师生开展安全教育,切实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及安全规定,做到责任落实到人。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点,落实防火、防盗、防污染、防事故等方面的防护措施,认真做好实验室、实训场所的安全检查工作,作好检查记录。实验室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本室的安全要求及配备的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3.建立安全值班制度,值班人员或工作人员下班时,必须关闭电源、水源、气源、门窗,用余的一般药品要保管好。当班教师要配合值班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4.对自燃、易燃、易爆和放射性等危险品要加强管理。使用剧毒药品一定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批,两人领取,领用数量应用多少领多少,对用余的危险品应及时交危险品仓库暂存,严禁存放在实验室内。对领、用、剩、废、耗的数量必须详细记录,专人负责管理。

5.凡有危险性的实验,必须两人以上进行,任课教师必须首先讲清操作规程、安全事项,再进行实验。不得让非实验人员操作。凡须持证上岗的岗位,严禁无证人员操作。

6.对于易燃、有毒气体钢瓶和压力容器,应严格按规定存放于专门地点,用后及时关闭阀门开关,严禁违章操作。

7.严禁乱拉乱接电线,经常检修、维护线路以及通风、防火设备等。严禁在实验室内抽烟及未经批准动用明火。做好实验室、实训场所的一般性维护工作,做到无尘、无潮气、无明显锈斑、无缺损、做到处于完好状态,要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作出相应处理。

8. 各种安全防范设备要配备齐全,存放固定位置,保持完好状态,随时可取用,不许任何人借用或挪用。

9. 如发生事故,必须及时上报,不许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重大事故要立即抢救,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

10.对违反安全制度,不遵守实验操作规程,工作不负责任,以致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必须追究责任,按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