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高青县第六中学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索引号: 11370322004432986Y/2023-5374612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7-06 发布机构: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高青县第六中学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3-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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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舍安全直接关系到住宿生的生命健康,关系到教学秩序的顺利进行,关系到学生的家庭幸福。为坚决杜绝校舍事故,保障学生的生命健康 ,特制定此制度。

1.校舍安全管理主要由总务处负责,并实行使用班级分管责任制,班级教室的查检由班主任负责,各处室由各处室主任负责。对于校舍的使用,任何个人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调换和占用,不准私自改动内部装修和结构等。 

2.建立健全校舍档案资料管理工作,施工后的各幢楼房图纸,应整理归档、妥善保存,以便以后查阅。如校舍产权变动、大修、拆迁、改建,需由学校领导研究决定,并按有关程序,呈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3.校舍的修缮维护: 

(1)要经常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维修、改造,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门窗地面注意保养维护,墙壁地面要干净无污渍,保持完好状态。 

(2)经常检查各处室内网络、水、电、窗帘等设施设备,遇到故障及时报修,确保正常运转,使用。 

(3)对各建筑物大面层,保持经常清理,排水管道要畅通无堵塞。地面要无积水,要及时发现大面层有无裂纹渗漏滴水情况,并及时组织修补。 

(4)设立定期检查制度,特别是在每年雨季来临之前,应及时组织检查,做好准备应对。 

(5)每学期末,都要进行全面彻底检查,利用假期时间,彻底维修,保持校舍安全完好,确保下学期能正常使用,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6) 各处室、班主任要特别关注横梁是否存在开裂现象,地基是否下陷等。如发现上述情况,应采取防范措施,及时向领导及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和汇报。

 (7) 如校舍需要装潢或改建,要事先征得上级有关部门的批准。装潢和改建要符合国家的安全标准。

 (8) 如发现学校校舍内存在违反师生安全的设施,应及时想方设法予以改建或拆除。

4.按上级指示要求,在一定时段对每幢建筑物定期进行防雷检测,检查避雷线路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排除隐患,确保师生人身及设备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