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高青县田镇学区中心小学2023年招生简章
索引号: 11370322004432986Y/2023-5373720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6-23 发布机构: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高青县田镇学区中心小学2023年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23-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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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秩序,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高青县2023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田镇学区认真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招生条件

严格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凡具有田镇街道户籍的年满六周岁(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按户籍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接受小学教育。

二、高青县田镇学区中心小学服务范围及咨询电话

(一)服务范围

1.服务村庄

冯王、宋旺、南尹家、马庄、民主街、胜利街、建设街、和平街、李官、台孙、台陈、宁家、阮家、周家、洼里徐、吕八庄、王凤、沙高村、石坡、尹付、于梅、郝家、石槽、孙庄、义东、义西、柴家、后赵、前赵、西官庄、成家、闫家、段家、小李、千佛庙、马家、侯家坊、青徐、邹徐、宫家;前池、后池、韩连(此三村可在中心小学也可去崔张)

2.划片范围

高苑路以北、田横路以南、文化路以西。

(二)报名咨询电话:

0533-6951733;13455369488  

三、报名方式

家长通过“爱山东”APP或淄博市一网通办总门户网站(http://www.zibo.gov.cn/icity/public/index),进行网上入学信息登记。 

四、其它情况

1.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所有适龄儿童少年都必须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对未经县教育体育局、所在镇政府批准,应入学而未入学或入学后又辍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期限内送子女或被监护人入学,对拒不执行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2.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切实保障所有残疾儿童少年全部入学。

3.因身体原因申请延缓入学的,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出具县级以上医疗部门的证明,然后由学校报送学区,学区报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申请表见附件1)

4.县特殊教育中心学校在全县范围内招收6—14周岁听力残疾、轻度智力残疾儿童入学。各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5.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教育工作。入学报到时,各校要全面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准确掌握留守儿童信息,为学生入学后有针对性地开展管理服务工作提供支持。

        

 

 高青县田镇学区中心小学

 2023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