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高青县田镇学区中心小学2026年招生简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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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2004432986Y/2026-5588441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6-28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
为规范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秩序,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高青县2026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田镇学区认真做好2026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招生条件
严格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招收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按户籍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接受小学教育。
二、服务范围
1.服务村庄
冯王、宋旺、南尹家、马庄、民主街、胜利街、建设街、和平街、李官、台孙、台陈、宁家、阮家、周家、洼里徐、吕八庄、王凤、沙高村、石坡庄、尹家、付家、于梅、郝家、石槽、孙庄、义东、义西、柴家、后赵、前赵、西官庄、成家、闫家、段家、小李庄、千佛庙、马家、侯家坊、青徐、邹徐、宫家。
2.划片范围:高苑路以北、田横路以南、文化路以西。
3.原高青县第三中学小学部划片小区中民生嘉园、银岭花园、县中医院宿舍内的适龄儿童可根据房产在田镇学区中心小学入学。

三、咨询电话
教务处电话:0533-6951733
张老师:15254350629
四、报名方式
为推进教育便民服务工作,2026年继续实行中小学报名“一网通办”,家长通过“爱山东”APP,进行网上入学信息登记,对符合大数据核验条件的,实行零材料提交,一次办好。报名流程见下图。(详见高青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高青县义务段学校报名指南》)


五、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7月2日——2026年7月16日。
7月16日后仍未报名的适龄儿童到县教体局基础教育科报名,最晚截止7月31日,逾期未报名者,由县教体局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统一调剂安置入学。
六、情况说明
1.各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有出具假证明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出,一律取消片内生资格,待招生结束后,按调剂生处理。
2.无法确定该房产是否交工入住的新建、改建、插建小区,需由开发商提前与县教育和体育局进行对接,提供住建局建筑质量保障中心出具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县教育和体育局将根据房产交工情况确定入学依据。
3.购买期房尚未交房的,不能作为入学依据。房屋性质为商铺、商业店面房、储藏室、车库、工业厂房等非住宅用房的不能作为入学房产依据。小产权房不作为划片入学依据。
4.全家(父母、儿童)在高青县城区无独立房产,与(外)祖父母共有房产,并且父母或适龄儿童的份额在50%以上的,可依据此共有房产划片入学。
5.全家(父母、儿童)在高青县城区无房产,户口在(外)祖父母处,并与其长期同住,可依据(外)祖父母房产划片入学。
6.用工单位劳动合同、工商营业执照、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时间须在2026年1月1日之前。其他证件、材料截止日期为2026年6月30日。
7.学生户籍挂靠在非直系亲属户籍上的,不作为入学依据。
七、其他事宜
1.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所有适龄儿童少年都必须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对未经县教育体育局、所在镇政府批准,应入学而未入学或入学后又辍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期限内送子女或被监护人入学,对拒不执行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2.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切实保障所有残疾儿童少年全部入学。
3.因身体原因申请延缓入学的,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出具县级以上医疗部门的证明,然后由学校报送学区,学区报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
4.县特殊教育中心学校在全县范围内招收6—14周岁听力残疾、轻度智力残疾儿童入学。各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5.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教育工作。入学报到时,各校要全面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准确掌握留守儿童信息,为学生入学后有针对性地开展管理服务工作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