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高青县常家学区中心小学学生资助申请指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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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2004432986Y/2026-5583950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4-21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
为方便我校学生家长清晰了解资助申请流程、准备相关材料,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扶工作,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简易申请指南。
一、申请对象
符合以下任意条件,均可申请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1. 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特困供养家庭子女;
2. 低保家庭、脱贫户、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
3. 持证残疾学生、残疾家庭困难子女;
4. 家中患有重大疾病、遭遇意外事故、自然灾害导致家庭负担过重;
5. 单亲、低收入、无固定收入等乡镇低收入困难家庭学生。
二、资助内容及标准
1. 全体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发放教科书与作业本;
2. 困难非寄宿生:每年生活补助;
3. 特殊情况可申请校内临时困难补助、学习及生活用品帮扶。
三、申请时间
1. 集中申请:每学年秋季开学统一申报;
2. 动态申请:学期中家庭突发重大困难,可随时向班主任提交申请。
四、所需申请材料
1. 统一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由学校统一发放);
2. 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按需提供):
(1)低保证、特困供养证、脱贫帮扶手册;
(2)残疾证、孤儿证明、优抚相关证件;
(3)大病病历、住院单据、意外事故证明。
五、申请办理流程
1. 自愿报名
家长主动向班主任说明家庭困难情况,领取申请表,如实填写家庭人口、收入、困难原因等信息。
2. 班级初审
班主任核实学生日常情况、家庭实际条件,初步审核材料,统一上报学校。
3.年级审核
年级资助工作小组对所有材料逐一审核,结合年级申请学生实际,确定年级受资助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
4. 学校审核
学校资助工作小组对所有材料逐一核查,结合学校实际,精准认定困难等级。
5. 公开公示
拟资助名单在校内公示栏、校园公告处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家长、村民监督。
6. 资金发放
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上级部门,资助补助按学期统一打入监护人银行卡,全程无现金发放。
六、注意事项
1. 所有申请信息、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严禁隐瞒、虚报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资助资格;
2. 家庭经济状况好转后,将动态调整资助资格,做到精准帮扶;
3. 如有政策疑问、材料不会填写,可直接咨询班主任或学校资助负责人;
4. 资助政策全程公平、公正、公开,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正常就学。
高青县常家学区中心小学
2026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