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高青县常家学区中心小学学生资助政策
索引号: 11370322004432986Y/2026-5583952 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4-21 发布机构: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高青县常家学区中心小学学生资助政策

发布日期:2026-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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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落实国家义务教育惠民政策,切实保障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健全校内资助帮扶机制,杜绝因贫失学、就学困难问题,结合我校办学实际与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国家政策要求,特制定本资助政策。

一、政策基本原则

1. 城乡统一、全面覆盖:公办、民办在校适龄小学生同等享受基础资助政策,政策落实无差别对待。

2. 客观公正、公开透明:严格规范认定、评审、公示、发放全流程,主动接受师生、家长及社会监督。

3. 精准帮扶、重点倾斜:优先保障特困、低保、残疾、孤儿、脱贫监测户等特殊困难家庭学生,兼顾突发变故困难家庭。

4. 合规管理、专款专用:资助资金专款专用,规范台账管理,强化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合理合规使用。

二、资助对象范围

1. 全体在校在籍学生,统一享受义务教育基础普惠政策;

2. 重点帮扶困难学生:

(1)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2)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脱贫家庭及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

(3)持证残疾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

(4)家庭遭遇重大疾病、意外事故、自然灾害、单亲贫困等突发重大变故,造成就学困难的学生;

(5)其他经学校核查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在读学生。

三、核心资助项目及标准

(一)普惠性“两免”政策(全体学生享受,无需申请)

1. 免除学杂费:全校所有在读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

2. 免费提供教科书:免费发放国家规定义务教育阶段教科书,保障学生正常课堂学习需求;同步落实免费作业本政策,减轻家庭学习资料负担。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需申请认定)

1.小学非寄宿生:每生每年625元;

2. 特殊教育学生:按上级专项标准执行重点补助,全方位保障特殊群体就学。

(三)专项帮扶政策

1. 营养健康帮扶: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保障学生膳食营养,减轻家庭生活开支;

2. 临时困难补助:针对家庭突发变故、临时受灾、重大医疗支出等特殊情况,设立校内临时资助,按需一次性补助;

3. 暖心物资帮扶:为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校服、学习用品、生活用品等物资,解决实际生活学习难题;

4. 心理成长帮扶:建立困难学生关爱档案,班主任定期谈心疏导,全方位呵护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四、申请认定流程

1. 自主申请:每学年秋季开学集中受理,由学生监护人自愿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同步提交相关佐证材料(残疾证、脱贫证明、病历、家庭困难情况说明等)。

2. 班级初审:班主任结合日常了解、家庭实际情况,联合班级评议小组初步核实,初步拟定推荐名单。

3. 学校评审: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材料逐一审核、入户抽查核实,综合评定困难等级,确定拟资助名单。

4. 公示监督:拟资助名单在校内公示栏、班级公告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全体师生及家长监督,受理异议反馈并及时核查回复。

5. 上报备案:公示无异议后,汇总名单上报上级教育资助管理部门备案。

五、资金发放与管理

1. 生活补助资金实行按学年评定、按学期发放,由上级部门统一通过银行直达发放至学生监护人指定银行卡,杜绝现金发放。

2. 学校建立完整资助档案,留存申请表、证明材料、评审记录、公示照片、发放凭证等资料,分类归档、长期留存。

3. 严格杜绝虚报、瞒报、冒领资助资金等行为,对违规申领、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资助资格并追回补助资金。

六、政策咨询与动态管理

1. 学校设立资助工作专人负责,公开资助咨询电话、办公室地点,常态化解答家长政策疑问。

2. 实行困难学生动态管理,每学期复核家庭情况,对家庭经济状况改善的学生及时调整资助,对新增困难学生及时纳入帮扶范围。

3. 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家长会、班级群、宣传栏、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全面普及资助政策,确保政策家喻户晓、应享尽享。

七、附则 

1. 本政策严格依据国家、省市义务教育学生资助相关文件制定,若上级政策调整,按最新标准同步执行。

2. 本资助政策由高青县常家学区中心小学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高青县常家学区中心小学

2026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