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高青县黑里寨学区中心小学学生资助政策
索引号: 11370322004432986Y/2023-5374080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7-11 发布机构: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高青县黑里寨学区中心小学学生资助政策

发布日期:2023-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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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县黑里寨学区中心小学学生资助政策

 

一、指导思想:

学校坚持以人为本,紧紧围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目标,全面加强精准资助工作,科学、规范、精准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保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做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实现全校“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庄严承诺。

二、工作组织:

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三级认定工作小组。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年级成立以年级组长为组长的认定小组,负责认定工作的组织和审核;班级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的评议小组,家长代表担任成员,负责认定工作的民主评议。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时限:

每学年认定一次(秋季认定,春季调整)。

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一)认定对象:在校在籍学生

(二)认定时间: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9月20日-10月19日

生活补助:10月19日-10月25日

认定范围: 全校在校在籍学生中,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费用。

重点关注对象:11类学生及其他情况

1、脱贫享受政策

2、脱贫不稳定家庭/边缘易致贫家庭/严重困难

3、城乡低保家庭学生

4、城乡特困供养学生

5、低保边缘家庭学生

6、孤儿

7、重点困境儿童

8、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9、烈士子女

10、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

11、残疾人子女

12、因其他原因(如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意外、家庭成员重大疾病)造成经济困难的家庭学生。

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经通过认定的学生,应取消其受助资格:

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提供虚假信息的;

由于家庭建房、购房、购车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暂时困难的;

由于生活奢侈浪费等原因造成生活暂时困难的;

(4) 有其它不符合认定条件的。

五、认定流程:

1、《申请表》的发放、填写。

2、收集《申请表》,进行班级评议并进行公示(2-3个工作日)。

3、年级认定。

4、入户调查。

5、年级认定小组认定并进行公示。

6、学校审核,确定名单并进行公示。

7、生活补助的申请、评审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