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高青县花沟学区中心小学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索引号: 11370322004432986Y/2023-5374121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7-12 发布机构: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高青县花沟学区中心小学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3-07-12
  • 字号:
  • |
  • 打印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用电管理,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提高教职工的安全用电意识,特制定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全校用电由总务处专人管理。希望老师和同学们切实加强安全意识,不违章用电,共同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工作和学习氛围。

1、学校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由分管校长、后勤主任全面负责,并责任到人。

2、后勤主任要经常检查教学用电、生活用电是否正常,是否完好。

3、后勤主任全面负责电源线路、照明、电器设备、电教设备电源的正常使用做到经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请专业人员维修。

4、办公室线路不得私自任意更改、移位、拆装和乱接。

5、发现电器有故障时,应及时关闭电源,不得随意拆卸。

6、办公室、教室用电必须做到人走灯灭,责任到人,杜绝浪费电能,控制长明灯,严禁在宿舍、办公室使用电炉、电褥子等家用电器。

7、严禁在灯具、电扇、背投、配电箱等电器上悬挂覆盖饰品等易燃物品。多媒体设备、照明灯、饮水机等使用完后应及时关闭电源,避免引起火灾。

8、教室安全用电由班级负责管理,电器设备的使用,必须由老师亲自操作,严禁学生开关电器和拆卸教室的电器接线、开关、插座等。

9、严禁用湿布擦洗电器,以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10、要爱护学校用电设施,不得乱接电线,私接插头,故意损坏用电设备。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教育。

11、学校每学期将对各班电器的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凡是出现灯管破损、凡是出现灯管破损、多媒体电教设备零件遗失或人为造成损坏的均由各班负责赔偿。

 

 

 

                                  花沟学区中心小学

                                    20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