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高青县花沟学区中心小学治安巡逻、巡查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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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2004432986Y/2024-5451358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4-05-31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
为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制订本制度:
1、实行学校值班巡逻制度,凡值班者,必须对全校教育、治安保卫工作全面负责。
2、值班巡逻根据季节特点进行,加强对教学区,生活区的值班巡逻,对各要害部位加强防盗、防火巡逻。
3、遇有节假日,由学校出面安排值班人员,负责值班巡逻,并对全校治安保卫工作负全面责任。平时由门卫人员巡逻。
4、值班巡逻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要有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发现问题及时处置,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5、在值班巡逻期间,能及时发现和处置突发事件成绩显著的、学校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6、值班人员必须忠于职守,在值班巡逻期间擅自外出、玩忽职守,发生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造成国家财产、集体财产、人身安全损害者,学校将给予处罚。
7、值班巡逻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值班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