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标题: 高青县唐坊学区中心小学防踩踏安全管理制度
索引号: 11370322004432986Y/2023-5374076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7-13 发布机构: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高青县唐坊学区中心小学防踩踏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3-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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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为了更好贯彻执行安全第一,有效预防,常备不懈,及时控制和消除发生于学校教学楼梯、通道等拥挤踩踏事故发生的工作,保障在校教职员工、学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实行校长负责制,分级负责,本着以防为主,校助为辅的工作原则,特制定本方案。

二、组织领导机构:

  长:刘胜军(校长)

副组长:李长月  张金平

成  员:范选光  吕锋   曹治国   李亮   崔兵  陈立华

三、预防措施:

1.加强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采用升旗仪式、广播、黑板报、主题班队会等形式,由德育处负责。

2.对教学楼楼梯、扶手、楼梯间照明设施有专人负责,并做好检查情况记录,确保楼道、楼梯通畅,并检查本校的楼梯、楼道的设置有不规范的及时报告区教育局,有总务主任负责。

3.在教学楼楼梯间设置指示、警示标志,总务主任负责。

4.告诫学生上下楼梯相互礼让,靠右行走,遵守秩序,注意安全,有各班主任负责。

5.每学期定期组织学生进行应急疏散的演练,提高学生对突发事的实际能力。

6.设置课间教师值班岗位,由校长室负责。

7.加强行政值班要求,按时做好巡各楼梯口等处巡视。

8.有上下楼梯线路图(德育处)。

9.每次大型活动、广播等利用楼梯集体集合的,必须有班主任带领。

四、处理程序:

1.擦破皮等轻伤者,及时送往校务室处理。

2.重伤者以最快的速度把受伤者送往就近的区级以上医院救治。

3.发生事故后立即通知家长。

4.一般事故24小时内书面报告教育局督导室,重大事故应当即报镇教育办公室,可先口头后书面。

5.及时做好其它人员的疏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