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青县唐坊学区中心小学防踩踏安全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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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004432986Y/2023-5374076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7-13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
一、指导思想:
为了更好贯彻执行安全第一,有效预防,常备不懈,及时控制和消除发生于学校教学楼梯、通道等拥挤踩踏事故发生的工作,保障在校教职员工、学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实行校长负责制,分级负责,本着以防为主,校助为辅的工作原则,特制定本方案。
二、组织领导机构:
组 长:刘胜军(校长)
副组长:李长月 张金平
成 员:范选光 吕锋 曹治国 李亮 崔兵 陈立华
三、预防措施:
1.加强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采用升旗仪式、广播、黑板报、主题班队会等形式,由德育处负责。
2.对教学楼楼梯、扶手、楼梯间照明设施有专人负责,并做好检查情况记录,确保楼道、楼梯通畅,并检查本校的楼梯、楼道的设置有不规范的及时报告区教育局,有总务主任负责。
3.在教学楼楼梯间设置指示、警示标志,总务主任负责。
4.告诫学生上下楼梯相互礼让,靠右行走,遵守秩序,注意安全,有各班主任负责。
5.每学期定期组织学生进行应急疏散的演练,提高学生对突发事的实际能力。
6.设置课间教师值班岗位,由校长室负责。
7.加强行政值班要求,按时做好巡各楼梯口等处巡视。
8.有上下楼梯线路图(德育处)。
9.每次大型活动、广播等利用楼梯集体集合的,必须有班主任带领。
四、处理程序:
1.擦破皮等轻伤者,及时送往校务室处理。
2.重伤者以最快的速度把受伤者送往就近的区级以上医院救治。
3.发生事故后立即通知家长。
4.一般事故24小时内书面报告教育局督导室,重大事故应当即报镇教育办公室,可先口头后书面。
5.及时做好其它人员的疏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