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局长解读《高青县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 | ||
---|---|---|---|
索引号: | 11370322004222241N/2022-5251382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2-05-31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解读人: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局长 李震
5月31日,高青县人民政府印发了《高青县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高政字〔2022〕38号,现就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为加快调整产业、能源、运输、农业投入与用地结构,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根据《山东省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鲁环委〔2021〕3号)、《淄博市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淄环委〔2022〕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起草了《高青县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
二、决策依据
1.《山东省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鲁环委〔2021〕3号)。
2.《淄博市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淄环委〔2022〕1号)。
三、出台目的
到2023年,全县产业、能源、运输、农业投入与用地结构明显优化,发展质效走在前列,新旧动能转换取得突破,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显著提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推动我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四、重要举措
1.深入调整产业结构,坚决淘汰低效落后产能,严控重点行业新增产能,推动绿色循环低碳改造,加快培育壮大新动能。如:以煤电、煤炭、化工等行业为重点,分类组织实施转移、压减、整合、关停任务,加快淘汰低效落后产能;推动生产、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工业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产品,到2023年,高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比例达到9%。
2.深入调整能源结构,严控化石能源消费,持续压减煤炭使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壮大清洁能源规模。比如:全面提高工业、公共机构、商贸流通、农业农村、重点用能单位等领域能源利用效率;实现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综合能耗、人均用水量分别比 2020 年下降 3.1%、3.7%、3.7%以上;到2023年,全县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从2020年的25.3万千瓦提高到43.3万千瓦。持续加强“外电入高”,到2023年,接纳县外电量从2020年的10.1亿千瓦时增加到15亿千瓦时以上;到2023年,天然气供气量从2020年的4792万立方米增加到9300万立方米。
3.深入调整运输结构,提升综合运输效能,减少移动源污染排放,大幅提高新能源汽车比例,增加绿色低碳运输量。比如:到2023年,在用财政资金购买交通车辆用能清洁化比例达到100%;力争主城区公共交通等绿色出行比重达到70%。
4.深入调整农业投入与用地结构,减少化肥使用量,强化农药使用管理,提高绿色生态用地质量,加强施工工地生态管控。比如:到2023年,全县化肥使用量较2020年减少3%,配方肥应用面积从2020年的3万公顷增加到4万公顷。
五、关键词解释
四减四增:指调整产业结构,减少过剩和落后产业,增加新的增长动能;调整能源结构,减少煤炭消费,增加清洁能源使用;调整运输结构,减少公路运输量,增加铁路运输量;调整农业投入结构,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增加有机肥使用量。
六、起草过程
4月10日,县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起草《高青县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起草过程中借鉴了省、市的思路做法,5月20 日,以书面形式征求县有关部门的意见,各部门均书面反馈了意见建议,进行整理后,正式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