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负责人解读 | 高青县自然资源局局长解读《高青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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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2004222241N/2024-5492314 | 文号: | 无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3-30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
解读人:高青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郑卫国
近日,我县发布了《高青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从总体上看,今年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量300.8880公顷,相比2023年计划有所增长,反映出我县在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方面的积极态势。
一、提高站位,深化国有建设用地计划重要作用的认识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是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重要依据,是规范管理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重要措施。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对优化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和空间布局、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确保“十四五”规划目标的顺利实施等方面都具有重大意义。
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有利于促进土地供应的合理性。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的增长,经济社会对土地的需求日益增加。编制供应计划可以确保土地供应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匹配,满足住宅、商业、工业等各类用地的需求,促进经济的稳定增长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有利于实现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高效利用。通过计划调控,优化土地供应结构,优先保障高效、高辐射力的优势产业和重点项目的用地需求,同时加强对存量土地的挖潜和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有利于加强土地供应的调控引导。通过计划编制和实施,可以引导土地市场供求关系,调节土地价格,促进土地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二、把握基本原则,规范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坚持节约集约用地。严格保护耕地,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加大“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力度和存量挖潜力度,加快关停企业闲置土地处置,优先供应存量建设用地,着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实现土地集约、产业集中、发展集聚,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
坚持有保有压。优化土地供应结构,优先保障民生项目、重点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保障性住房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用地,合理确定城镇村建设新增用地,促进民生改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促进新旧动能转换、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坚持城乡统筹。优化土地供应空间布局,坚持区域联动发展和城乡统筹发展要求,促进中心城区、重点园区、新农村协调发展,优化产业布局,着力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
坚持从严从紧。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严格规范土地供应方式,严格土地使用标准,积极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三、优化供应布局,保障建设项目用地需求
2024年我县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量300.8880公顷,相比2023年计划有所增长。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我县在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民生改善等方面对土地资源的需求不断增加。适当增加土地供应总量,有助于满足城市发展的多元需求,推动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
在供应结构上,继续通过科学供地,优化空间布局。其中,住宅用地占供应计划总量40.22%,商服用地占供应计划总量11.94%,工矿仓储用地占供应计划总量38.43%,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占供应计划总量4.36%,交通运输用地占供应计划总量5.05%。住宅用地、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等不同类型的用地将得到合理配置,以满足市民居住、消费、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等不同需要。
在推动国有建设用地计划实施过程中,必须落实主体责任,各相关单位需结合实际情况及责任分工,认真贯彻执行供应计划,确保计划的有效实施。加大对土地市场的监管力度,确保土地供应计划的顺利执行,防止土地资源的浪费和滥用。加强协作配合,提前调度、统筹推进供地土壤污染调查、文物影响评估等工作,发改、财政、自然资源、住建、生态环境、文旅、教育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及时协调解决供地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有序供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