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1年度高青县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结果的通知

高政办字〔2021〕32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加快建立以质量和效益为导向的工业企业分类综合评价体系,深入推进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提高工业企业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促进全县工业新旧动能转换和高质量发展,根据《2021年高青县“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参与“亩产效益”改革评价的82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94家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实施综合评价,评价企业分为A、B、C、D四类。经县政府同意,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1.高青县2021年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结果

           2.高青县2021年度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结果

 

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3日

 

附件1

 

高青县2021年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结果

 

 

附件2

 

高青县2021年度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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