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高青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5年第10期(总第144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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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22MB2861509C/2025-5550651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11-10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近期,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涉及饼干、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速冻食品、调味品、饮料等20大类食品215批次产品,其中合格产品211批次,不合格产品4批次。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食用农产品111批次,其中4批次不合格;饼干3批次,餐饮食品1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次,豆制品3批次,方便食品1批次,糕点14批次,罐头1批次,酒类1批次,粮食加工品16批次,肉制品6批次,乳制品6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蔬菜制品6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2批次,水产制品1批次,速冻食品3批次,调味品19批次,饮料7批次,均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1、高青金拇指饭店经营的山药,不合格项目为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实测值:1.77mg/kg,标准值:≤0.3mg/kg。
2、高青县木李镇文禄小吃部经营的豇豆,不合格项目为灭蝇胺,实测值:1.3mg/kg,标准值:≤0.5mg/kg。
3、高青县聚鑫楼餐厅经营的山药,不合格项目为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实测值:0.953mg/kg,标准值:≤0.3mg/kg。
4、高青县一家亲综合副食超市经营的山药,不合格项目为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实测值:0.965mg/kg,标准值:≤0.3mg/kg。
抽检信息及检验依据详见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1.合格产品信息汇总表
附件2.不合格产品信息汇总表
附件3.检验项目及检验依据
附件4.部分检验项目说明
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