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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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执行《关于明确公办中小学学生装收费

最高限价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高发改价格〔2026〕6号

  

各公办中小学:

为规范我县公办中小学学生装收费,按照《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对《关于明确公办中小学学生装收费最高限价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高发改价格〔2025〕6号)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决定自2026年4月30日起继续执行。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原登记号

新登记号

有效期截止日期

1

关于明确公办中小学学生装收费最高限价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高发改价格〔2025〕6号

GQDR-2025-0030001

GQDR-2026-0130001

2029年4月29日

 

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高青县财政局

2026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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