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文化和旅游局
领导信息
姓名
任玉姣职务
党组书记、局长简介
女,汉族,1982年07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法学学士,中共党员,曾任高青县法院立案庭书记员;高青县法院唐坊法庭助理审判员;高青县法院唐坊法庭审判员;高青县唐坊镇党委委员;高青县高城镇党委副书记;高青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高青县融媒体中心主任等职分工
主持县文化和旅游局全面工作,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职责。
姓名
李建波职务
党组成员、文物事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简介
男,汉族,1972年02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曾任高青县文化新闻出版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党组成员、文化馆馆长;高青县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文化馆馆长,党组成员、文物事业服务中心主任等职分工
主持县文物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全面工作,负责文物保护、博物馆管理、建设项目文物勘探联审、齐文化传承创新示范区建设等工作;分管文物保护与博物馆科、县博物馆、陈庄-唐口西周遗址博物馆。联系市局博物馆与社会文物科、文物保护与考古科。联系青城镇、高城镇和花沟镇。履行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职责。
姓名
孟庆吉职务
高青县旅游发展中心主任简介
男,汉族,1969年03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曾任高青县公证处主任;高青县普法依法治县办公室主任;高青县知识产权局副局长;高青县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高青县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县旅游发展中心党组书记、主任等职分工
主持县旅游发展中心全面工作,负责全域旅游创建、旅游产业发展、重点旅游项目推进服务、旅游资源开发、新旧动能转换;统筹文旅产业、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工作;分管旅游科、市场推广科、产业发展科、资源开发科。牵头意识形态工作。联系市局产业发展科、市场推广科、资源开发科。联系常家镇。履行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职责。
姓名
王 强职务
党组成员、副局长简介
男,汉族,1977年07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曾任高青县唐坊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纪委书记;高青县文化新闻出版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等职分工
负责公共文化服务、文艺创作、书画艺术交流、群众文化生活满意度、乡村振兴、文化基础设施达标提升建设、农家书屋提升建设、县级重大文化活动、非遗等工作。分管文化科、县文化馆、县图书馆。联系市局艺术科、公共服务科、非物质文化遗产科。联系黑里寨镇、唐坊镇、木李镇。履行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职责。
姓名
唐荣奇职务
党组成员、副局长简介
男,汉族,1982年06月生,硕士研究生,法学硕士学位,中共党员,曾任中共高青县委办公室信息调研科副科长、科长,高青县旅游发展中心副主任等职分工
协助任玉姣同志全面抓好机关党委工作、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做好组织人事、财务审计工作。负责机关效能建设、局机关年度综合考核、印刷企业年审、安全生产、档案管理、老干部、部门包村、干部教育学习、政务公开、计划生育、社会治安、信访稳定工作,调度文旅融合发展攻坚考核(市对县、县对镇办)工作,协调做好文化和旅游市场执法工作。分管办公室、新闻出版广电科、安全生产办公室。联系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统战、工会、妇联、团委;联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融媒体中心和山东广电网络有限公司高青分公司。联系市局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财务审计科、市场管理科、执法督查科、新闻出版管理科、广播影视管理科、科技教育科、机关党委。联系田镇街道、芦湖街道。履行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职责。
姓名
刘 哲职务
党组成员、副局长(挂职)简介
女,汉族,1990年05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工学学士,中共党员,曾任高青县高城镇党政办公室副主任、妇联副主席,高青县高城镇党政办公室副主任,高青县高城镇党政办公室副主任、团委书记等职分工
协助孟庆吉同志抓好县旅游发展中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