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93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关于加强青城镇农村卫生室建设》的提案”的回复)
县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
93
建议人: 王冠永
主办单位: 高青县卫生健康局
答复时间: 2018-05-29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青城镇农村卫生室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近年来的发展还是较快的,但也存在着发展不平衡、基础设施不配套、人员结构不合理、服务能力差异大等诸多问题。针对存在问题,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将重点在以下三个方面抓好落实。
一是加大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工作力度.根据市卫生计生委、市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淄博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7—2019年)》(鲁卫字发〔2017〕163号)的有关要求,积极推进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大基层医疗卫生资源投入,健全基层医疗卫生网格化服务体系,重点支持设施设备改善和人才队伍建设,切实加强运行管理,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质量,不断满足基层群众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按照要求2018年全县将有70%的村卫生室机构在房屋建设、设备配置、人员配备、服务功能和运行管理5方面实现标准化。村卫生室业务用房不低于100平方米,达到诊断室、治疗室、药房、观察室、康复室和预防保健室“六室分开”和医防分类管理,布局合理,符合通水、通电、通路、通电话、通网络等条件。我们将以此次标准化建设的推动为有利契机,努力提升村卫生室的服务能力.
二是增加业务知识培训,鼓励人才进入等方式,提升村医的服务水平。近年来,县卫计局也通过举办各类培训班提升村医的服务技能,鼓励医学院校毕业生通过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考试的方式充实到村医队伍中来,这一系列举措的落实也将大大提升村卫生室的服务水平。

提出的《关于加强青城镇农村卫生室建设》的提案收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