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办公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高苑东路7号
联系电话:
0533-6983505
邮政编码:
256300
电子邮箱:
gqxzwzx@zb.shandong.cn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工作日)
主要领导
其他领导单位职责
1.负责建立和完善行政审批工作机制,研究行政审批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并提出解决的意见建议,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2.负责审批职责范围内的行政许可事项和相关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和收费,并对审批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负责规范行政审批服务行为,制定和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流程,创新行政审批服务方式,健全审批与监管有效协调沟通和信息双向反馈机制,提高行政审批效能。
4.负责全县政务服务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相应工作机制,负责全县政务服务体系规划和建设。
5.负责管理县政务服务中心,对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各部门单位审批服务进行规范、监督和考核,对县级部门单位业务大厅及工作人员进行指导、监督。
6.负责受理对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和相关工作的投诉举报。
7.负责制定行政审批服务信息化建设的有关制度,负责研究运用信息化手段推进政务服务网上运行等工作。
8.指导各镇(街道)便民服务大厅工作。
9.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0.负责本部门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工作。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室
挂组织人事科牌子。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建议提案办理、机关综合性文稿等有关工作;承担局机关公文的审核把关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及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纪检监察、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队伍建设和老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组织教育培训工作。
监督管理科
挂网络管理科牌子。负责推进全县政务服务管理工作,研究制定政务服务监督投诉、人员管理、行为规范等制度,规范全县政务服务行为;负责对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各部门窗口、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进行监督、评议、考核;负责县政务服务中心服务投诉的受理、调查、处理;负责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纪律监督检查;负责部门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人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考核;负责制定行政审批服务信息化建设的有关制度;负责根据县政务服务发展规划,提出局机关信息化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研究运用信息化手段推进“不见面审批”工作;负责局机关网络系统建设管理、运行维护、安全保障等工作;负责县政务服务中心网络及机房(监控室)的管理、维护、运行工作;负责指导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信息化工作。
业务协调科
挂统计科牌子。负责指导全县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的统计、分析、总结工作;负责相关部门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务服务事项的确定、调整工作,承担相关部门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务服务事项的衔接协调,编制在县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并实行动态管理;负责组织实施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事项要件优化、流程优化、环节优化、一链办理等工作;负责提出政务服务平台功能需求,承担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业务标准制定、监管和评估考核工作,推进平台应用;负责研究制定优化审批服务的办法,创新审批服务模式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和管理本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组织做好行政权力事项的承接下放实施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服务联席会议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审批与监管有效协调沟通和信息双向反馈机制。
政策法规科
负责行政审批政策法规的研究、宣传、推动和实施工作;负责全县政务服务体系规划和建设工作;负责行政应诉、行政复议的协调组织工作;负责机关依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对重大审批行为、联合勘验行为、重要文件、重要涉法事务进行合法性审查;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制定帮办代办服务制度和工作规范,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指导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点建设,完善基层便民服务体系。
市场准入科
负责行政审批服务局划转的工商、食品药品、卫生健康、商务等方面的行政审批和相关联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对接市局商事登记科和市场准入科。
社会事务科
负责行政审批服务局划转的财政、民政、人社、文旅、司法、统战、教体、文物、交通、执法等方面的行政审批和相关联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对接市局社会事务科、交通城管科。
建设项目科
负责行政审批服务局划转的发改、工信、应急(地震)、住建、人防、房地产等方面的行政审批和相关联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并负责全县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协调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网上中介超市管理;负责牵头组织全县重大项目帮办代办工作;对接市局审批管理科、投资项目科和建设工程科。
涉农事务科
负责划转的水利、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林业)、畜牧、粮食等方面的行政审批和相关联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对接市局涉农事务科。
联合勘验科
负责行政审批服务局事项划转后职责范围内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涉及的组织现场勘验、专业技术审查、组织专家评审等工作,组织协调行业主管部门给予技术支持,对接市局现场勘验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