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青县常家学区中心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 ||
---|---|---|---|
索引号: | 11370322004432986Y/2023-5267414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7-22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各项财政、财务规章制度,以及上级单位制定的财务管理办法。
2.根据国家规定和上级核定的预算,办理各项财务收支,在规定的权限内,支配和办理本单位预算支出正确核算,合理分配资金,努力增收节支。
3.按照本校实际,加强财务活动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财务收支中的问题,努力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果。
4.健全财产物资管理制度,按期进行财产物资的清查工作,保护国家财产的完整和安全。
5.接受财政部门、上级主管单位及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如实反映情况主动提供有关资料。
6.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档案资料。
7.每学期的经费收支,大致情况学期结束须定期向教师代表汇报并公示,征求意见,做到民主理财、精打细算,合理安排,注意效益。
8.各项经费支出,都要按原始凭证结报,严格执行开支标准,不得自行提高或变相提高,并实行校长"一支笔"审批制度。
9.财务人员要随时主动向校长室反映财务活动情况,上交财务月报表,做到忠于职守,随时接受学校领导的调查和意见。
10.在一般情况下,购物由专人负责,购物发票须有经手人、审核人、校长签名,并注上用途,不符合规定的事项有权拒绝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