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农业农村局

高青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4-04-25

《高青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高青县农业农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本指南。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包含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1.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邮政编码等。

2.政策文件

主要包括: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行政文件;政策解读等。

3.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4.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重大决策的意见征集、结果反馈、执行效果评估情况;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民生实事项目等重要部署执行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办理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实施行政处罚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5.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本机关部门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6.人事信息

主要包括:本机关人事任免信息。

7.其他

主要包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本机关其他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1.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www.gaoqing.gov.cn)。

2.《高青县人民政府公报》

(http://www.gaoqing.gov.cn/gongkai/channel_c10671/)。

(1)《高青县人民政府公报》线上查阅

可登录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专栏(http://www.gaoqing.gov.cn/gongkai/channel_c10671/)查阅数字化政府公报,专栏提供了公报查询、下载和打印等功能。

(2)《高青县人民政府公报》免费赠阅点(线下查阅)

高青县政务服务大厅设有政府公报免费取阅点。赠阅点:高青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政务服务大厅),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高苑路7号;联系方式:0533-6983505;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获取查阅方式:现场免费查阅。

3.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高青政务”(微信号:gaoqingzhengfu)。

4.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5.政府信息查阅点:本机关在高青县档案馆(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黄河路21号;联系方式:0533-6967737;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服务内容:查询、复制、打印政府信息)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行政机关一般不提供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四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申请人可到高青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高青县黄河路101号。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3-6962768。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受理机构:高青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来信请寄: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黄河路101号,高青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56300;联系电话:0533-6962768。

3.网上申请

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qing.gov.cn)开通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上提交渠道,受理向本机关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可登陆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在政务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http://www.gaoqing.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18),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在线申请平台使用注意事项:(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应填写完整,联系电话、地址、信息获取方式要填写正确。(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内容应真实有效,同时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从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www.gaoqing.gov.cn)下载、打印,复制有效。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4.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对于符合《条例》申请要求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分别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办理期限: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高青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高青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高青县黄河路101号

邮政编码:256300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 6962768

传真:0533- 6962768

电子邮箱:gqxnyj@zb.shandong.cn(此邮箱仅供沟通联系使用,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投诉、举报受理机构: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黄河路81号

邮政编码:256300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6967090

传  真:0533-6967065

电子信箱:gqxzfbgsxxzx@zb.shandong.cn

 

行政复议机关:高青县人民政府

受理机构:高青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清河路9号县机关综合办公楼916室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6300

联系电话:0533-6981239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高青县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芦湖路以东、长江路以北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6300

联系电话:0533-6965760

 

附件:1.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图.docx

 

 

                        

附件1: 

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姓    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名    称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邮箱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时间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内容描述

 

 

 

 

 

 

 

 

选   填   部   分

所需信息的信息索取号

 

所需信息的用途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获取信息方式

□ 申请。

请提供相关证明

□ 不

(仅限公民申请)

□ 纸面

□ 电子邮件

 光盘

 磁盘

(可多选)

 

邮寄

□ 快递

□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可多选)

□ 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附件2: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图

高青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3

图解      音频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始,至2023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黄河路101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7268;传真:0533-6967268;邮箱:gqxny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高青县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相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加大督导力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一)主动公开

制定《高青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主动公开政策方案、工作计划、领导分工等信息,持续做好涉农补贴、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200余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140余条,通过报纸、电视台等媒介公开信息100余条。做好政策解读,多形式解读乡村振兴等领域政策文件3次。积极回应关切,办理12345热线430件,满意率达93.4%。

(二)依申请公开

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的接受、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和关键环节的运行,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与上年度持平,申请内容涉及设施农用地备案领域。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1件,其中予以公开1件。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落实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明晰文件分类及文件的效力状态,及时清理失效文件。根据政务公开常态化工作要求,及时修编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责任制度,坚持“谁审核、谁负责”信息由提供科室、中心自审,分管负责人终审,确保信息公开不涉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大力推动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公开政府信息。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建立“涉农补贴”栏目,集中公开农机购置补贴、耕地地力保护、新型农业职业培训、强制扑杀、强制免疫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等方面信息。“高青县农业农村局”微信公众号开设“政策解读”和“农技指导”两个栏目,对县级出台的农业政策进行解读,对农民所关心农业技术问题进行科学指导。

(五)监督保障

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召开政务公开专题会议2次。办公室牵头负总责,配备专职人员1名,定期对相关科室及局属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并将信息公开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制定2023年政务公开培训计划,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1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47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4

行政强制

1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协调机制不完善,部分科室积极性不高、配合度不够,导致个别领域信息公开不规范。

二是信息公开的便民性公开形式的便民性不够,部分栏目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存在差距。

(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协调运行机制,明确分管负责人,各科室同步确定一名配合人员,做好日常信息的梳理、归集、上报工作;同时不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政务公开工作进展,并协调解决问题,累计召开了2次协调会,对农机购置补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等领域信息公开进行了规范,推动了信息及时公开。

二是对职责范围内的公开内容进行梳理,查漏补缺,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重点公开乡村振兴、惠农政策、涉农补贴等方面的内容,进一步扩展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各类事项的信息公开内容、范围和深度,涉农补贴和乡村振兴领域的公开比例占到了30%以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2023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2023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3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2023年高青县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制定了《高青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重点任务、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一是紧紧围绕农业农村发展中心工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政务公开宣传栏、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乡村振兴、涉农补贴、农业农村政策法规、行业动态,机构建设等方面信息。二是严格做好各渠道信息公开工作,在公开机制建设方面,进一步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等内容,保证群众信息查询的便利性。三是针对重点领域,涉农补贴、乡村振兴、农产品质量监管、政府工作报告、行政执法结果等动态更新,及时更新回应社会关切,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使农业农村信息公开更加及时、透明。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共承办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建议7件,承办县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提案13件,办复率均为100%。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所有建议提案办理复文或摘要以及办理总体情况均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办理专题中公开。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紧紧围绕增强相关工作的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重点公开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严控公开程序,组织专门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事前布置、事中督促、事后严格把关,定期公开与随时公开相结合,对已公开的内容注意随时更新。开展线上农业信息推广服务,依托微信公众号,发布农业政策、先进技术、预防病虫害等信息,将新技术、新经验及时传递到群众手中。2023年发布农业技术方面信息40余条,预防病虫害害信息15余条,点击量均达千余人次。

(五)有关数据统计说明

1.报告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

2.行政许可数量、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数量,包括已公开和依法未公开的全部处理决定。

3.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

高青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8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始,至2022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黄河路101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7268;传真:0533-6967268;电子邮箱:gqxny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高青县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将政务公开的理念贯穿到全局的各项工作中,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显著实效。

(一)主动公开

健全政务公开体制机制,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制定《高青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主动公开政策文化、规划计划、工作动态等信息。2022年累计公开信息400余条,比年度增长15%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60余条,通过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130余条,通过报纸、电视台等媒介公开信息110余条。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围绕深入推进乡村振兴等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的解读工作。重点做好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2022年发布政策解读材料5件。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本机关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上年度结转0件。申请内容为乡村旅游示范县申报数据。共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1件,其中无法提供1件。无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件。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时修编《高青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高青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原则、范围、主体、重点和渠道。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明确公文公开属性界定流程,属于主动公开公开的信息在法定时限内予以公开,依申请、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明确法定事由。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优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公开政府信息,开启信息公开全媒体时代,形成了以政府门户网站、“高青县农业农村局”微信公众号为载体的多元化政务公开新格局。政府网站开设“涉农补贴”专栏,集中公开农机购置补贴、耕地地力保护、新型农业职业培训等方面信息,政务新媒体开设“政策解读”栏目,对县级出台的农业政策进行解读。

(五)监督保障

根据本机关工作人员变动,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亲自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2022年召开政务公开专题会议1次。明确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牵头科室,配备专职人员1名。制定2022年政务公开培训计划,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1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547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扎实有序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有一些需要改进提升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提升,例如部分信息在公开的时候不规范,群众需要获取的信息难以找到。二是政策文件解读形式单一,主要以文字解读为主,其他类解读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公开信息,优化栏目设置、丰富公开内容、拓展公开领域,真正让群众能够获取到需要的信息。二是加强政策解读工作,遵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由政策性文件起草科室做好解读工作,将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与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在解读形式方面,采取文字、图片、视频等多样化方式,力争做到形象通俗、平实易懂,并统筹运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发布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2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本机关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以及《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高青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健全完善公开制度。制定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对各科室中心政务公开工作提出程序性、规范性、可操作性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性。二是规范信息公开内容。按照职责梳理应公开的内容,修编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了信息公开的原则、范围、主体、重点和渠道,确保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三是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坚持依法便民、严谨规范、服务公众的原则,严格规范工作程序,规定受理依申请公开的形式、方式、答复期限及不同情形下的答复内容等,切实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本机关共承办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建议13件,承办县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提案19件,办复率均为100%。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所有建议提案办理复文或摘要以及办理总体情况均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办理专题专题中予以公开。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创新信息公开方式,开展线上农业信息推广服务,依托微信公众号,发布发布农业政策、先进技术、预防病虫害等信息,将新技术、新经验及时传递到群众手中。2022年发布农业技术方面信息30余条,预防病虫害害信息10余条,点击量均达千余人次。

(五)有关数据统计说明

1.报告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

2.行政许可数量、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数量,包括已公开和依法未公开的全部处理决定。

3.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

高青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3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始,至2021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高青县黄河路101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2768;传真:0533-696276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不断深化改革,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202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新增142条,主要为政策文件类、重要部署执行类、行政执法公示类信息,以及其他业务信息。围绕“六稳”“六保”开展重要政策解读,重点解读政策背景、决策依据和主要内容。实时关注民生情况,收到“12345”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核实情况,及时处理问题回复答疑,确保群众满意。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上年度未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明确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严格审核公开的信息,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信息更新及时,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提高工作透明度。建立政府信息保密审核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核,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和途径,广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微信公众号每两周左右推送一次农业农村工作活动,通过朋友圈分享进行多次再传播,极大方便了广大网民第一时间了解农业农村工作,关注高青农业农村发展新动态。

(五)监督保障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组织管理,明确分管领导,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备了2名兼职人员,其他科室协同配合,形成了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抓好日常培训,2021年开展1次政府信息公开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89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

行政强制

1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一是主动公开信息的意识不强,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及时;二是组织引导工作需进一步加强,部分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不熟悉,宣传工作做得不够好。

(二)改进措施

2022年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强化公开意识,将工作落实到个人,及时更新公开内容,提升政务公开整体水平;二是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通过多方渠道,让公众了解政务信息公开,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1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21〕5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淄政办字〔2021〕39号)各项规定,制定了《高青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依托政府网站平台,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调整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清单,涵盖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发展规划、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行政执法等内容。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1年,本机关共承办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建议10件,承办县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提案16件,均在县政府网站建议提案专题,集中公开建议提案人、建议提案原文、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等信息。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积极推动政务公开创新,在微信公众号“高青县农业农村局”定期推送农业农村工作情况及宣传教育活动,并以图片和文字等通俗易懂的形式做好各类活动的公开。

(五)有关数据统计说明

报告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

高青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2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高青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综合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

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始,至2020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高青县城黄河路101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2768;传真:0533-6962768)。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高青县农业农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上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一)体制机制建设

加强政务公开组织管理。明确分管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制定《高青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政务公开培训计划》,组织召开政务信息公开培训会。

 

2020年11月30日,高青县农业农村局召开2020年政务信息公开培训会议,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安排部署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示方面:按照《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高政办字〔2020〕26号),2020年高青县农业农村局共收到6件代表建议,答复6件;收到9件政协委员提案,答复9件,满意度100%,办理总体情况均通过高青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2、主动公开行政执法情况,公开我局具有执法资格的6名人员名单、我局负责的执法事项清单、服务指南及执法流程图,并公开2020年执法结果及统计年报。

3、主动公开财政信息。2020年高青县农业农村局主动公开上年度财政决算详情、本年度财政预算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1、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我单位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按时办结数8件,在办理申请中:予以公开3件,部分公开0件,不予公开5件,无法提供0件,不予处理0件,其他处理0件。

2、收费和减免情况 

2020年,我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3、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本单位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5件,其中,未经复议直接起诉5件,复议后起诉0件,在行政复议案件中,结果维持数4件,结果纠正数0件,尚未审结数1件,其他结果数0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

县农业农村局明确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严格审核公开的信息,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信息更新及时,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提高工作透明度。

(五)平台建设

政府门户网站设有机构职能、政策文件、重要部署执行、建议提案办理、财政信息、应急管理、社会信用体系、行政执法公示等栏目,及时向社会公布农业农村有关的政策信息。

(六)监督保障

制定《高青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优化公开平台,增强公开实效,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全面提升农业农村局工作的便利度和群众满意度,更好的促进农业农村局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9

+11

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5

1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5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5

0

0

0

0

5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5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4

0

0

1

5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一方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全面性有待提升。另一方面,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升,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不够。

(二)改进措施

2021年,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全面提升政务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定期召开政务信息公开培训会议,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高青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 1月21日

高青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21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高青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

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始,至2019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高青县黄河路101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2768;传真:0533-6962768)。

一、总体情况

2019年,高青县农业农村局深入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9〕15号)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发〔2019〕5号)部署的各项任务,持续做好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着力推动行政权力全过程公开、公共服务全流程公开、社会关切全方位回应,切实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全年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开放透明的政务环境。

(一)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建设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机构及经办人员。严格责任落实,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进行任务细化分解,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的内容、公开范围及操作流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方面:按照《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高政办字〔2019〕14号)要求,在县政府网站“建议提案办理”栏目主动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2019年主动公开县农业农村局承办的7件县人大代表建议、8件县政协委员提案、1件市政协委员提案的整体办理情况。主动公开抽样结果公示5条,下属事业单位注销登记的公告3条。主动公开2019年财政预算和2018年财政决算。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对于申请的信息可以公开的,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对于申请的信息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机关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对于较为复杂的申请件,主动与申请人沟通,了解群众需求,避免因误解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1.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2018年度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2.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全县各级各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3.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全县各级共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0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严格研判各类信息的公开属性,及时对于拟公开的信息做好审核,确保各类政府信息及时、有效公开。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机构建设和人员情况

充分运用政府门户网站、报纸、电视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有关政策和信息,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回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具体负责,安排1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

(六)监督保障情况

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督查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机关年度考核,并做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因政务公开工作责任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9

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6

6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一方面,政务公开的广度还需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还不够全面、及时、准确,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不够规范,不便于公众查询信息。另一方面,政务公开的深度还需进一步延伸。政策解读形式单一、解读质量不高,政务新媒体互动性不强,与民众沟通有限。

2020年,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加大政策解读力度,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的相关规定,多运用数字化、图标图解等方式,增强政策解读的易读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高青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1月21日

高青县农业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3-05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始,至2018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农业局联系(地址:高青县黄河路101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2678)。

一、政务公开整体情况

2018年,高青县农业局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18〕21号)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淄政办字〔2018〕118号)等文件为重点,坚持改革创新和需求导向,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公众期盼,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优化队伍建设。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单位领导分工。进一步明确作为政务公开工作主管科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做到机构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二)完善制度机制,强力部署推进。国办发〔2018〕23号文件、鲁政办发〔2018〕21号文件和淄政办字〔2018〕118号文件下发后,我单位高度重视,出台了《2018年高青县农业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主要内容为及时发布科研院所法人治理结构、科技金融结合、支持企业创新、创新平台建设等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先进经验和做法。同时加强公文公开属性管理,文件拟稿纸设有公开属性栏目,文件起草审核过程中同步确定其公开属性,规范发布程序和渠道。

(三)加强平台建设,拓展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按时维护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信箱等栏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当前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高政办发〔2018〕30号)文件的要求,我局2018年主要公开各类信息165条。

(一)部门动态方面。2018年公布部门动态10条,主要内容有市农业局到我县检查督导农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县农业局荣获“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先进集体”称号、滨州市农业局来我县考察学习、 县农业局党组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县农业局新型职业农民专项培训助力“甜蜜事业”、县农业局参观廉政教育基地 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县农业局开展学习郑德荣等优秀党员先进事迹主题党日活动、县农业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颁发我县首张农药经营许可证、全市秸秆禁烧工作会议在我县召开、县农业局举办“书香单位”传统文化主题读书活动等内容。

(二)农药经营许可证审核公示方面。2018年共公示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审核意见144条,积极做好我县《农药经营许可证》的核发工作。

(三)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按照《高青县政府预算决算公开暂行办法》(高财字〔2014〕88号)和《高青县县级“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和公开暂行办法》(高财字〔2014〕89号)文件要求,在高青县政府门户网站将2018年度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全部进行了公开,并对预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进行了详细说明。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

2018年,我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2018年,我单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群众举报。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建设法治政府的新要求、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方面,政务公开的广度还需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还不够全面、及时、准确,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不够规范,不便于公众查询信息。另一方面,政务公开的深度还需进一步延伸。政策解读形式单一、解读质量不高,政务新媒体互动性不强,与民众沟通有限。

2019年,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的相关规定,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实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同时,多运用数字化、图标图解等方式,增强政策解读的易读性。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保证发布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

高青县农业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03-20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始,至2017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农业局联系(地址:高青县城黄河路101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2768;传真:0533-6962768)。

一、概述

2017年,高青县农业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7〕39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淄政办发〔2017〕17号)等文件为重点,坚持改革创新和需求导向,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公众期盼,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优化队伍建设。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单位领导分工。进一步明确局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工作主管科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做到机构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二)完善制度机制,强力部署推进。国办发〔2017〕24号文件、鲁政办发〔2017〕39号文件和淄政办发〔2017〕17号文件下发后,我单位高度重视,出台了《高青县农业局政务信息公开暂行办法》、《高青县农业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公开事项、公开方式、责任单位等具体要求,就做好2017年政务公开作出部署,切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三)加强平台建设,拓展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按时维护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信箱等栏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完成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确认8万农户61万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指导各镇办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使用山东省农业厅制定的土地流转合同,规范土地流转行为。按照市部署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市级试点工作,出台了《高青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市级试点方案》等9个指导文件,组织业务培训,拟定村级工作流程和各环节示范文本,指导镇村开展市级试点工作,已有231个村完成市级试点工作。

(二)2017年淄博市承担了100人的任务,其中我校分配了50人。我校面向全县招生,要让真正有创业意愿的新型经营主体去参加培训。首先认真搞好项目的宣传发动工作,在《今日高青》上刊登了招生简章,让有创业意愿的人们都知晓。其次,与办学人员一道去镇办农委宣传招生,推荐优秀人才报名。同时让办学人员深入基层,到新型经营主体或老学员中去推荐优秀学员。最后由专门人员把关,做到宁缺毋滥。将招生工作与标准化基地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培训相结合,确保了生源的质量。在培训工程中严格搞好学员的管理培训工作,与省市校人员一道保质保量地完成了省市校交办的50名的培训任务。培训完成后,我校办学人员责任到人,分工协作,认真搞好跟踪服务工作。为了开阔学员的视野,我校组织学员去济南章丘、长清区、蒙阴县等地参观考察、跟踪服务,使学员创业、展业率高达48%,得了省市校的好评!

(三)一是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小麦种植面积核定。二是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按省规定时限发放完成。三是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前进行镇村两级公示,发放程序规范。四是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过程中无存在资金不到位、不及时现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

2017年,我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县农业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2017年,我单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群众举报。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形式相对单一的问题。

2018年,我单位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的相关规定,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实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同时,多运用数字化、图标图解等方式,增强政策解读的易读性。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保证发布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

 

 

 

                       高青县农业局

                       2018年3月20日

 

 

高青县农业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3-20

本报告由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农业局联系(地址:高青县城黄河路101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2768)。

一、概述

2016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农业局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各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专职有专人、专人有专责、责任落实到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体系。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方法和进程。

(二)完善工作制度。细化了相关工作原则和要求,规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和范围,明确了工作部门和工作责任。安排专人负责网站内容的更新,完善了网站维护信息的程序,明确了我局外网发布政府信息的责任分工。

(三)提高业务素质。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认真学习《条例》精神及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各种要求,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同时,本局进一步加强了业务培训,提高了机关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有信息公开指南、机构概况、内设机构、机构领导、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等9类。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在网站中设置了受理电子邮箱,并在网站上提供了依申请公开表格的下载和直接发送。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未接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来办理依申请公开申请。 

(二)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暂未收取任何费用。

(三)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本单位2016年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积极办理回复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2016年度,我局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按照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的精神以及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仍有进一步完善提高的空间,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仍需要进一步丰富。针对存在的不足,我局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对公众关注的机关事务工作信息进行梳理并主动公开,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二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借鉴其他委办局的先进经验,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优化工作流程,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三是努力提高相关人员业务水平。举办管理和操作培训班,提高相关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高青县农业局

2017年3月20日

 

 

 

 

高青县农业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6-03-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特编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工作概述

  2015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按照制定的制度规范,以依法行政、提高效能、服务农民为目标,不断完善公开制度,拓宽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创新公开形式,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对于落实各项惠农政策、促进农业和农村工作、推进我县现代农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阳光政府、法制政府,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的重要举措,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农业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司其职,办公室协调办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明确局办公室为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牵头责任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我县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细化要求,落实责任、责任到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全面。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积极做好党务公开工作。按照要求,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栏,公开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程序、内容和监督措施,严格遵守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首问负责制。确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目录和台账,把单位的项目申报、党建工作、网站宣传要点等重大事项都及时的进行公开,增强了各项工作的透明度,使各项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7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2条;政策法规类信息5条;业务工作类信息34条;其它类信息6条。

  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有信息公开指南、机构概况、内设机构、机构领导、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等9类。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市民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或高青县政务信息网可查看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单位政务公开栏。首先,局办公楼大厅的政务公开栏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阵地;其次是个科室、各单位办公场所的有关事项公开牌。每个科室、单位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为群众查阅信息服务。

  3、其他平台。我局通过《高青工作》、“政风行风热线”、“高青新闻”等平台,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5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我局对一些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业大户和农民来单位索要有关政策文件,我局都免费提供,不存在收费情况。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保密审查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前,我们严格按照《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高青县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开展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规定所有公开的信息都要进行严格的逐级审批,先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审核,再报局办公室审核,然后报分管领导审核,最后报主要领导审签。

  (二)监督检查情况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通过投诉电话、意见箱、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并积极接受县政府的检查督导。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进一步强化工作,明确各科室、单位的职责,丰富公开内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尚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在对制度和规定的学习理解上存有偏差,还不能灵活运用相关制度较好地应对实际工作;并且部分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尚未理解到位,有一定的畏烦情绪。二是公开信息的内容与群众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政策文件已全部公开,但是农民一般需要农业技术方面的资料,而这些又不是我们仅能用书面资料提供解决的。为此,针对这种情况,我局今年来开展了“春耕备播活动”、“农技人员下乡进村入户送服务”等一系列活动,但是全面满足广大农民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强领导,创新思路,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公开意识,树立以服务对象为导向的规范化服务型理念,以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二是继续加大培训力度,通过各类学习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更好地理解掌握相关制度规范,改进完善有关工作机制和方法;三是要继续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处理好公开与保密、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与提供信息服务等方面的关系,提高工作效能,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高青县农业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5-02-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函〔20142号)要求,县向社会公布高青县农业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411日至201412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www.gaoq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青县农业局联系(地址:高青县黄河路101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2768;电子邮箱:gqnyj@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4年,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健全组织体系,完善公开制度,规范公开流程,拓展公开形式,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根据人事变化情况,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收集、审查和发布等管理工作。

(二)制度建设情况

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应遵循的原则、内容形式、组织领导、责任追究等做出具体规定。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市民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查看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政府信息查阅室。局办公室是我局信息查阅室及资料索取点,该科室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为群众查阅信息服务。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4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度,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保密审查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前,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所有公开的信息都要进行严格的逐级审批,先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审核,再报局办公室审核,然后报分管领导审核,最后报主要领导审签。

(二)监督检查情况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通过投诉电话、意见箱、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并积极接受县政府的检查督导。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不足,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开量有待进一步提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高青县农业局

2015年2月5日

高青县农业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4-03-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函[2014]4号)要求,特编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工作概述

201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按照制定的制度规范,以依法行政、提高效能、服务农民为目标,不断完善公开制度,拓宽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创新公开形式,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对于落实各项惠农政策、促进农业和农村工作、推进我县现代农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阳光政府、法制政府,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的重要举措,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农业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司其职,办公室协调办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明确局办公室为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牵头责任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我县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细化要求,落实责任、责任到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全面。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一是积极做好党务公开工作。按照要求,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栏,公开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程序、内容和监督措施,严格遵守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首问负责制。确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目录和台账,把单位的项目申报、党建工作、网站宣传要点等重大事项都及时的进行公开,增强了各项工作的透明度,使各项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是积极参与政风行风热线上线工作。为搭建起与广大群众连接的平台和桥梁,我局于9月3日参加了行风热线上线工作,单位主要领导亲自与群众对话,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倾听群众对我县农业工作的建议,在半小时的直播节目中,通过直播间电话和短信平台共受理问题11项,其中咨询类电话11个,投诉类电话0个。节目结束后,我局及时将上线内容办理工作分解到各科室,各科室接到办件后,处理迅速,答复详细,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反响良好。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7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2条;政策法规类信息5条;业务工作类信息34条;其它类信息6条。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有信息公开指南、机构概况、内设机构、机构领导、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等9类。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市民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或高青县政务信息网可查看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单位政务公开栏。首先,局办公楼大厅的政务公开栏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阵地;其次是个科室、各单位办公场所的有关事项公开牌。每个科室、单位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为群众查阅信息服务。

3、其他平台。我局通过《高青工作》、“政风行风热线”、“高青新闻”等平台,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3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我局对一些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业大户和农民来单位索要有关政策文件,我局都免费提供,不存在收费情况。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度,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保密审查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前,我们严格按照《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高青县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开展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规定所有公开的信息都要进行严格的逐级审批,先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审核,再报局办公室审核,然后报分管领导审核,最后报主要领导审签。

(二)监督检查情况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通过投诉电话、意见箱、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并积极接受县政府的检查督导。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进一步强化工作,明确各科室、单位的职责,丰富公开内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尚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在对制度和规定的学习理解上存有偏差,还不能灵活运用相关制度较好地应对实际工作;并且部分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尚未理解到位,有一定的畏烦情绪。二是公开信息的内容与群众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政策文件已全部公开,但是农民一般需要农业技术方面的资料,而这些又不是我们仅能用书面资料提供解决的。为此,针对这种情况,我局今年来开展了“春耕备播活动”、“农技人员下乡进村入户送服务”等一系列活动,但是全面满足广大农民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强领导,创新思路,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公开意识,树立以服务对象为导向的规范化服务型理念,以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二是继续加大培训力度,通过各类学习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更好地理解掌握相关制度规范,改进完善有关工作机制和方法;三是要继续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处理好公开与保密、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与提供信息服务等方面的关系,提高工作效能,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高青县农业局

                               2014年3月16日

高青县农业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3-03-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函[2013]2号)要求,特编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工作概述

  201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按照制定的制度规范,以依法行政、提高效能、服务农民为目标,不断完善公开制度,拓宽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创新公开形式,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对于落实各项惠农政策、促进农业和农村工作、推进我县现代农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阳光政府、法制政府,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的重要举措,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农业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司其职,办公室协调办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明确局办公室为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牵头责任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我县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细化要求,落实责任、责任到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全面。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2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7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2条;政策法规类信息5条;业务工作类信息34条;其它类信息6条。

  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有信息公开指南、机构概况、内设机构、机构领导、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等9类。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市民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或高青县政务信息网可查看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单位政务公开栏。首先,局办公楼大厅的政务公开栏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阵地;其次是个科室、各单位办公场所的有关事项公开牌。每个科室、单位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为群众查阅信息服务。

  3、其他平台。我局通过《高青工作》、“政风行风热线”、“高青新闻”等平台,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2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我局对一些农业企业、合作社、农业大户和农民来单位索要有关政策文件,我局都免费提供,不存在收费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度,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保密审查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前,我们严格按照《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高青县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开展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规定所有公开的信息都要进行严格的逐级审批,先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审核,再报局办公室审核,然后报分管领导审核,最后报主要领导审签。

  (二)监督检查情况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通过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并积极接受县政府的检查督导。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2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进一步强化工作,明确各科室、单位的职责,丰富公开内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尚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在对制度和规定的学习理解上存有偏差,还不能灵活运用相关制度较好地应对实际工作;并且部分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尚未理解到位,有一定的畏烦情绪。二是公开信息的内容与群众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政策文件已全部公开,但是农民一般需要农业技术方面的资料,而这些又不是我们仅能用书面资料提供解决的。为此,针对这种情况,我局今年来开展了“春耕备耕活动”、“农技人员下乡进村入户送服务”等一系列活动,但是全面满足广大农民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2013年,我局将按照上级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公开意识,树立以服务对象为导向的规范化服务型理念,以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二是继续加大培训力度,通过各类学习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更好地理解掌握相关制度规范,改进完善有关工作机制和方法;三是强化目标管理,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制度,完善责任追究制和评价考核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机制,争取在新的一年里迈上新的台阶。

高青县农业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2-03-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高青县农业局实际工作,特向社会公布2011年度农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www.gaoq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青县农业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高青县城黄河路101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2768;传真:0533-6962768;电子邮箱:gqnyj@163.com)

  一、概述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阳光政府、法制政府,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的重要举措,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2011年,高青县农业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加大工作力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为重要工作日程,狠抓责任落实。为保证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制定了详细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和计划,并在实际工作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同一部署,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建设,高青县农业局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高青县农业局成立了由局领导担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建立了“局办公室组织协调,各科室承担职责范围内公开事项”的工作机制,形成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的工作格局,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领导保障。

  (二)制度建设情况

  高青县农业局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严格按照《高青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试行)》(高政办发〔2009〕51号)、《高青县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试行)》(高政办发〔2009〕52号)、《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高政办发〔2009〕53号)、《高青县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暂行规定》(高政办发〔2009〕54号)、《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办法(试行)》(高政办发〔2009〕55号)、《高青县行政机关虚假或不完整政府信息澄清制度(试行)》(高政办发〔2009〕56号)、《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高政办发〔2009〕57号)、《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高政办发〔2009〕58号)、《高青县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高政办发〔2009〕59号)的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我局信息,并结合工作实际,高青县农业局制定了《县农业局党务公开实施方案》及《高青县农业局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对公开的信息范围、内容、查询方法以及对申请公开的步骤、申请处理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和详细说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关注的政府信息,按照及时、公开、便民的原则,通过高青县人民政府网、高青工作、高青县电视台、淄博市电视台等多种宣传手段和方式主动向社会公开。

  2011年,县农业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8条,占15%;规划方案类信息6条,占12%;业务工作类信息35条,占67%;其它类信息3条,占6%。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1年度,县农业局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度,县农业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度,县农业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高青县农业局严格执行《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高政办发〔2009〕53号)及《高青县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高政办发〔2009〕59号),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伴随社会的发展、时代进步和信息化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相关问题的关注度也日渐提升,对信息公开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我局业务繁多,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够、公开不及时等问题,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1、加强局及所属科室单位的信息整合,拓宽政府信息内容广度和深度;2、进一步完善信息分类工作,积极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确保信息及时公开。

高青县农业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1-03-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0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www.gaoq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青县农业局联系(地址:高青县黄河路;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2768;传真:0533-6962768)。

  一、概述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阳光政府、法制政府,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的重要举措,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201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加大工作力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信息告知栏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司其职,办公室协调办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由一名分管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明确局办公室为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牵头责任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我县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0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政策法规类信息2条;规划计划类信息0条;业务工作类信息7条;统计数据类信息1条;其它类信息0条。

  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有信息公开指南、机构概况、内设机构、机构领导、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等9类。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市民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查看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政府信息查阅室。局办公室是我局信息查阅室及资料索取点,该科室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为群众查阅信息服务。

  3、其他平台。我局通过《高青工作》、“政风行风热线”、“高青新闻”等平台,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此外,还在局院内设置了信息告知栏积极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0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0年度,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保密审查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高青县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开展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规定所有公开的信息都要进行严格的逐级审批,先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审核,再报局办公室审核,然后报分管领导审核,最后报主要领导审签。

  (二)监督检查情况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通过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并积极接受县政府的检查督导。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与该项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健全。为此,在今后工作中,一是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三是继续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及时增删,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


高青县农业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0-02-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09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www.gaoq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青县农业局联系(地址:高青县黄河路;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2768;传真:0533-6962768)。

一、概述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阳光政府、法制政府,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的重要举措,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200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加大工作力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信息告知栏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司其职,办公室协调办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由一名分管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明确局办公室为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牵头责任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我县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有信息公开指南、机构概况、内设机构、机构领导、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等9类。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市民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查看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政府信息查阅室。局办公室是我局信息查阅室及资料索取点,该科室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为群众查阅信息服务。

3、其他平台。我局通过《高青工作》、“政风行风热线”、“高青新闻”等平台,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此外,还在局院内设置了信息告知栏积极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09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9年度,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保密审查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高青县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开展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规定所有公开的信息都要进行严格的逐级审批,先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审核,再报局办公室审核,然后报分管领导审核,最后报主要领导审签。

(二)监督检查情况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通过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并积极接受县政府的检查督导。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与该项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健全。为此,在今后工作中,一是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三是继续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及时增删,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


                     


        高青县农业局

2010年2月25日

高青县农业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09-02-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08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081月1日至2008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www.gaoq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青县农业局联系(地址:高青县黄河路;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2768;传真:0533-6962768)。

一、概述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阳光政府、法制政府,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的重要举措,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2008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加大工作力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信息告知栏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司其职,办公室协调办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由一名分管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明确局办公室为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牵头责任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我县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有信息公开指南、机构概况、内设机构、机构领导、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等9类。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市民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查看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政府信息查阅室。局办公室是我局信息查阅室及资料索取点,该科室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为群众查阅信息服务。

3、其他平台。我局通过《高青工作》、“政风行风热线”、“高青新闻”等平台,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此外,还在局院内设置了信息告知栏积极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08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8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8年度,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保密审查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高青县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开展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规定所有公开的信息都要进行严格的逐级审批,先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审核,再报局办公室审核,然后报分管领导审核,最后报主要领导审签。

(二)监督检查情况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通过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并积极接受县政府的检查督导。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与该项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健全。为此,在今后工作中,一是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三是继续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及时增删,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

  

                       


    高青县农业局

2009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