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应急管理局

高青县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4-04-25

《高青县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高青县应急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本指南。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包含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1.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邮政编码等。

2.政策文件

主要包括: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行政文件;政策解读等。

3.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年度工作计划;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4.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重大决策的意见征集、结果反馈、执行效果评估情况;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民生实事项目等重要部署执行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5.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本机关部门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6.人事信息

主要包括:本机关人事任免信息。

7.其他

主要包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本机关其他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1. 高青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aoqing.gov.cn)。。

2.《高青县人民政府公报》(http://www.gaoqing.gov.cn/gongkai/channel_c10671/

1)《高青县人民政府公报》线上查阅

可登录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专栏(http://www.gaoqing.gov.cn/gongkai/channel_c10671/)查阅数字化政府公报,专栏提供了公报查询、下载和打印等功能。

2)《高青县人民政府公报》免费赠阅点(线下查阅)

高青县政务服务大厅设有政府公报免费取阅点。赠阅点:高青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政务服务大厅),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高苑路7号;联系方式:0533-6983505;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获取查阅方式:现场免费查阅。

3.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高青政务”(微信号:gaoqingzhengfu

4.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5.政府信息查阅点:本机关在高青县档案馆(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黄河路21号;联系方式:0533-6967737;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服务内容:查询、复制、打印政府信息)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行政机关一般不提供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四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申请人可到高青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黄河路87号。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3- 6967921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淄博市高青县黄河路87号,高青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56300

3.网上申请

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qing.gov.cn)开通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上提交渠道,受理向本机关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可登陆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在政务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http://www.gaoqing.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18),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在线申请平台使用注意事项:(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应填写完整,联系电话、地址、信息获取方式要填写正确。(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内容应真实有效,同时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从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qing.gov.cn)下载、打印,复制有效。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4.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对于符合《条例》申请要求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分别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办理期限: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高青县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高青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黄河路87

邮政编码:256300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6967921

传真:0533-6967921

电子邮箱:gqxajj@zb.shandong.cn(此邮箱仅供沟通联系使用,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投诉、举报受理机构: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黄河路81

邮政编码:256300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6967090

传  真:0533-6967065

电子信箱:gqxzfbgsxxzx@zb.shandong.cn

 

 

行政复议机关:高青县人民政府

受理机构:高青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清河路9号县机关综合办公楼916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6300

联系电话:0533-6967070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高青县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芦湖路南首(高青县人民检察院东邻、千乘湖公园南侧、长江路以北 )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6300

联系电话:0533-6961932

 

附件:1.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图.docx

 

附件1:

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公民

姓 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名 称

 

组织机构代码

 

营业执照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邮箱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时间

 

所需信息内容描述

 

选   填   部   分

所需信息的信息索取号

 

所需信息的用途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 纸面

□ 电子邮件

□ 光盘

□ 磁盘

 

(可多选)

获取信息方式

□ 申请。

请提供相关证明

□ 不

 

 

(仅限公民申请)

□ 邮寄

□ 快递

□ 电子邮件

□ 传真

□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可多选)

□ 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附件2: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图

 

高青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3

图解      音频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始,至2023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黄河路87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7921;传真:0533-6967921;邮箱:gqxaj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高青县应急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等领域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一)主动公开

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制定《2023年高青县应急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细则》,以标准化流程推动任务落实。年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0余条,较上年度增加12.5%。持续做好安全生产监管重点领域公开,累计公开信息166条,占全年公开信息量的57%。坚持将政策解读作为政策文件流转审签的必备流程,发布解读材料2篇。主动回应群众诉求,办理12345热线群众诉求86件,群众满意率95.3%。

(二)依申请公开

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的规范管理,优化内部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查收依申请公开件,确保依申请公开接收渠道畅通。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上年度结转0件。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政府信息动态管理,拟定文件时先确定公开属性,再进行文件流转;规范信息公开审核机制,拟公开的信息经科室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审核,再经保密审核无误后进行公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管理,对信息内容逐条把关,对涉密信息予以删除,对涉及个人隐私信息进行脱敏处理,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出现的泄密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做好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建设,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重要部署执行”、“行政执法公示”等栏目,新增 “机构职能”栏目。加强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高青应急管理” 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200余条,及时将应急管理工作动态等信息向各社会各界公开,充分做到了信息公开、透明。

(五)监督保障

加强监督保障,实行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重点工作2次,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更换专职人员1名。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培训1次,并选派2人员到县政府办公室跟班学习政务公开工作1周,提高了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行政执法事项公开不规范,存在公开内容不全、公开时限超期的问题,在公开执法结果时,部分执法结果信息没有公开行政执法决定书文号,个别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时间超出了作出处罚决定的7个工作日。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窄、途径单一,突出表现在政务新媒体公开渠道作用发挥不明显,还停留在发布工作动态的阶段,没有借助政务新媒体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二)改进情况

一是规范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准确把握公开内容,严把公开时间节点要求,对于行政执法结果信息,逐项公开执法日期、执法类别、执法决定书文件、执法结论、执法日期等内容;对于行政处罚信息,严格在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年内按月公开安全生产检查结果信息12条,逐条完善了公开内容,提高了执法信息公开的规范性。

二是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运用政务新媒体及时公开本单位、本领域政府信息,满足群众多渠道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年内通过“高青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发布应急管理小知识15条、安全生产知识23条、防灾救灾领域信息35条,平均阅读量在120次左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2023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2023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3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2023年高青县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制定了《高青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地落实。安全生产领域,每年年初公布本部门年度执法检查计划,每季度公布安全生产检查台账,及时公布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回应群众关切热点问题;应急救援领域,及时公开应急救援预案,公开应急值守情况,极端天气来临前,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避免居民和企业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救灾领域:及时公开安责险对居民和企业的相关赔付情况。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未承办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建议、县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提案。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以群众需求为中心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指南,扎实推进“一窗受理、一站办理”,提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办理效率。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提升执法公开透明度。

(五)有关数据统计说明

1.报告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

2.行政许可数量、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数量,包括已公开和依法未公开的全部处理决定。

3.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

高青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8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始,至2022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黄河路87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7921;传真:0533-6967921;电子邮箱:gqxaj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高青县应急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部署,不断增强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主动性,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一)主动公开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制定《高青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 2022年累计公开信息280余条,比上年度增长5%,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20余条,通过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100余条,通过其他方式公开信息60余条。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同步组织,2022年通过文稿解读、简明问答等方式公开政策解读材料3篇。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本机关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上年度结转0件。申请内容为获取安全生产检查结果。共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1件,其中予以公开1件。无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件。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坚持“管业务就要管公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同推进,明确责任分工,做好应急管理专业领域信息公开。调整《高青县应急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高青县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修编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严格按照目录公开信息,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实效性、覆盖面。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内容准确、发布规范、更新及时”的要求,优化县政府门户网站高青县应急管理局政务公开栏目,新开设专栏1个,合并专栏3个,更加规范公开信息。政务新媒体方面,依托新媒体传播速度快、传播面广的优势,加大安全生产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开设“安全生产”栏目,集中公开政策法规、生产事故案例等信息。

(五)监督保障

根据人员变动,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备了1名专职人员,1名兼职人员,制定《高青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计划》,2022年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1次,使每一位工作人员特别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更加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增强了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需进一步加强,例如有的行政执法检查结果没有按时公开,不方便企业、群众查询信息。二是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目前还只停留在完成上级任务,还有结合工作实际,深入细致的公开信息。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政务公开培训力度,进一步增强各科室主动公开的意识和能力,将政务公开工作同业务工作密切结合,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特别是及时更新行政执法工作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二是充实信息公开内容,增强实效性。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重点做好群众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政府信息的公开,丰富政务公开自选动作,以公开促规范、促服务、促提升,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2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本机关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以及《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高青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一名副局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一名人员专门负责日常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增强我局政务公开队伍建设。二是落实工作责任。对各科室的职责和公开内容规范进行了明确。加大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减灾救灾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加强预警提示、事故通报、隐患管理、灾后救助等信息的公开。

三是强化问题整改。对自查和市县政务公开办检查反馈的问题,及时分解交办,督促相关科室及时提供有关信息。四是做好解读回应。严格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对相关政策文件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及时转载对政策文件精神解读到位的媒体文章,形成传播合力,增强政策的传播力、影响力。及时发布社会关切的热点重点问题,并对其中的热点问题进行主动回应。五是加强业务培训。结合年度重点任务,参加全省、全县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工作,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理解,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本机关未承办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建议、县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提案。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创新公众参与公开方式,通过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日”“安全生产宣传月”等活动,向企业、群众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并及时吸纳群众建议,改进工作。

(五)有关数据统计说明

1.报告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

2.行政许可数量、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数量,包括已公开和依法未公开的全部处理决定。

3.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

 

高青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2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始,至2021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黄河路路87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7921;传真:0533-696792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制定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召开政务公开推进会议,围绕重大决策部署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应急管理、机构职能、部门文件、财政预决算、重要部署执行、行政执法公示等信息, 2021年在县政府网站公开政策文件19件,重要部署执行8条,行政执法公示11条,“双随机、一公开”信息2条;发布3篇解读材料,重点对文件的政策背景、决策依据、出台目的、重要举措进行解读。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一并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1.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办理结果为予以公开。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了政府信息保密审核制度,加强信息管理人员的保密意识,加大信息发布的审核力度,确保不泄密不涉密。建立了政府信息动态调整制度,及时清理废止、失效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完善县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设置,按照《高青县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调整优化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灾害事故救援等栏目,规范公开信息,同时,新开设微信公众号“高青应急管理”,公众号开设政府网站、便民服务、办事服务等栏目,及时转载重大政策, 每周公开高青应急工作周报,发布安全生产相关防控知识等信息。

(五)监督保障

调整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各科室相关业务人员协作配合。政务公开工作由办公室1名专人负责,落实专人信息报送和协调工作机制。2021年局机关全体人员召开信息公开培训会和推进会,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取得成效的同时,也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一是政务公开信息内容不够全面、规范;二是业务人员学习不精不深政务公开思想存在偏差,认为只需报送重大事件;三是政务公开时效性情况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

针对以上问题和不足,将从以下几方面加强改进和提高:一是继续加强学习,规范程序。认真贯彻落实《新条例》、将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加强对相关业务人员的培训;二是进一步严格要求各股室负责人重视并配合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及时有效地提供相关资料信息;三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不断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加强制度建设,严格保密审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动态调整机制,以此推动公开工作向纵深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1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制定《高青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重点做好应急管理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和应对情况,按月公开安全生产检查信息,行政执法公示方面,公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单、执法流程图、执法结果和执法统计年报,规范执法行为,接受社会监督。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1年,本机关共承办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建议0件,承办县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提案1件,在县政府网站建议提案专题,集中公开提案人、提案原文、提案办理结果等信息。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新开设微信公众号“高青应急管理”,通过文字、图文、视频等形式发布安全生产警示和相关典型案例,公开案例介绍、法律依据、处罚情况等信息,引导企业严守红线,毫不放松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五)有关数据统计说明

报告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

2020高青县应急局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01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高青县应急局办公室综合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

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始,至2020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高青县黄河路87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7921)。

一、总体情况

(一)体制机制建设

1.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工信系统相结合。县应急局领导王玮(党委委员、监察大队大队长,县应急救援指挥保障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分管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工作任务,配备专职人员1名。

2.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为保障县应急局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不断提升工信领域政务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县应急局制定了《高青县应急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和《县应急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同时,召开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研究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

1.主动公开建议提案回复情况。高青县应急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积极办理回复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020年收到人大代表建议0件;收到政协委员提案0件。

 2.主动公开政策文件。2020年高青县应急局公开政策文件17其中部门文件5项、人事任免1项、其他文件11项。 

 主动公开业务计划及开展情况。2020年高青县应急局主动公开双随机、一公开开展情况,公开对企业的抽查计划、抽查清单及结果。 

 

主动公开行政执法情况,公开我局具有执法资格的22名人员名单、我局负责的执法事项清单、服务指南及执法流程图,并公开2020年执法结果及统计年报。

 

通过相关业务信息公开,充分保障了社会对应急系统的抽查、执法等动态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4. 主动公开财政信息。2020年高青县应急局主动公开上年度财政决算详情、本年度财政预算情况,其中主要公开预算财政支出的主要板块,以及我局三公开支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 

1.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我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收费和减免情况

2020年,我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3.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本单位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被提起行政诉讼0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

县应急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督办,对于主动公开的各类信息,按照生成、报批、公开等步骤及时予以公开,对信息生成后因各种原因临近规定时限尚未公开的,办公室及时督促相关科室,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公开。

同时,在公开内容及范围上遵循保密原则。依法处理好政府信息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对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影响党和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执法活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发布的其他信息,均限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或不予公开,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五)平台建设

一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特别是有关企业管理事务工作的重要会议活动、重要决策部署、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等方面的信息。二是通过高青县应急局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及时编发工作简报,宣传报道政务新动态,展示城市管理工作全貌。

(六)监督保障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澄清等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评议等监督保障制度,采取以会代训和专题教育等方式,保证培训人员、培训时间和培训质量,做好信息公开宣传培训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0

14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0

23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12

0

15

行政强制

4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渠道仍有限。二是政务公开业务人员认识水平不足,对政策领悟力和理解力不够。

(二)改进措施

2021年,我局将继续把政务公开列入全局重点工作,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一方面积极努力拓展公开渠道,与媒体保持高度紧密的联系,争取及时、多元地传达信息,另一方面持续开展政务公开队伍培训,培养政务公开专业人才,全面、扎实、稳定推进政务工作步入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19年高青县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19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由县应急局办公室综合局各科室开展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

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11日始,至201912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高青县城黄河路87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7921;传真:0533-6967921)。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县应急局继续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915号)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发〔20195号)部署的各项任务,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动行政权力全过程公开、公共服务全流程公开、社会关切全方位回应,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应急局继续明确由局班子成员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局办公室作为主管部门,统筹负责全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等工作,并向社会公开。根据《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高青县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高政办发〔20198号),明确各领域公开任务,落实具体责任科室。

(二)强化平台建设。根据县信息中心政务公开栏目调整,我局新开设应急管理”“灾害事故救援”2个栏目。公开高青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五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加大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的政务公开力度,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的整体水平。

(三)聚焦重点领域扩大公开。一是做好安全生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二是做行政执法公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19年度事后公开做到每月一次。三是做好双随机一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19年度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每月一公开。

2019年,县应急局制定了《安全生产领域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预案》和《自然灾害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预案》,分别对,进行了详解。制定了1、安全生产领域和自然灾害方面(地质灾害、洪涝灾害、森林火灾、地震灾害)存在的重大风险突出特点;2、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主要措施和责任分工;3、应急响应机制和风险处置流程。采取了1、加强相关领域工作监管;2、加大执法检查的力度;3、明确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责任分工等措施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全县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

制定了《高青县新中国成立70周年安全生产领域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预案》,采取了1、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2、有备应对处置突发险情;3、发挥综合监督协调作用;4、综合协调全县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等有效措施降低了我县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举国同庆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725日,县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应急指挥中心建设设计方案。指挥中心建成后,具备应急指挥、联合值班、专家会商、安监管理的信息化指挥功能,为各级领导统一指挥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全方位服务,高效组织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目前,该项目已通过县财政局评审,完成了招投标,12月上旬开始动工建设,20201月底建成。建设县局应急指挥中心,1、对上提供相关数据和事故灾害信息支撑;2、对下指导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省、市应急管理部门安排部署。

制定了《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全县突发事件、紧急敏感信息上报工作的通知》,制定了1、明确信息报告主体;2、明确报告程序;3、明确报告实效等措施,采取了1、进一步明确信息报告责任主体;2、进一步严格报送程序,提高信息报送时效性;3、不断提升第一时间获取突发事件信息的能力;4、健全突发事件信息报告体制机制;5、严肃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责任追究等有效措施建立健全突发敏感舆情应急处置机制,坚持事件处置和舆情应对同步安排、同步实施、同步落实。

2019年,我单位涉及的2项规范性文件已根据高青县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高司发〔20199号)要求进行清理和废止,清理结果已由县司法局通过高青政务网-政府文件栏目进行公开。废止的2项文件已从政务网撤销。

2019年,县应急管理局通过高青政务网的形式公开解读了《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淄政办字〔2018152号文件切实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管理的意见》,对文件中9项重要信息进行了解读,随后,局主要负责人就公众关注度高的6个问题进行了集中的解读和解答。

2019年,县应急管理局通过高青政务网-行政权力公开的形式主动公开了《高青县应急管理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文件,制定了《关于重大行政决策管理的规定》《关于重大行政决策管理的规定》制度,进一步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主动公开年度重大决策事项目录。依法依规公开我单位涉及的重大执法决定项目5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集中采购等事项公开情况详见下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0

6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0

37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12

0

28

行政强制

4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顺利,公开力度加大,但是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意识不强,缺乏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政策解读工作机制还需完善;三是各科室不够重视信息公开工作。

2020年,我局将健全体制机制,根据政务公开新任务新要求新职责,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明确工作承担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全力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高青县应急管理局

                                                                                                                                                                                                                    2019115日   

 

2019年1月15日

 

2018年高青县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3-15

根据《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当前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高政办发〔2018〕30号)精神,我局编制了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8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我局紧密结合新《安全生产法》的施行。安全生产事关民生,事关社会稳定大局,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一些重大的事故,很容易引起新闻媒体、社会群众的关注,因此,我局十分重视信息公开工作。 

切实推进安全生产事故信息的公开,不断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工作的透明度,有序推进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应对处置信息和事故调查报告以及安全生产预警、预报和预防信息公开等重点工作。积极主动发布安全生产重大事件、突发事件信息,及时准确回应社会舆论中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热点和疑点问题,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了安全生产信息公开的吸引力、感召力和影响力,较好地维护了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的政府公信力,为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切实形成全社会重视、支持安全生产工作营造了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主动公开安全生产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主要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安监局网站、广播、电视、报刊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截至2018年12月。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了部门动态8条、机构设置等信息3条、重点领域安全生产36条信息、其他10条,共计57条。无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和重大突发公开事件。 

充分发挥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实现了与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畅通链接,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在高青县政府网站上公开,方便市民查询。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2018年,安监局在政府网站上对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政策公开、业务公开、人事公开和生产安全信息进行公开,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热点。  

1、政策公开情况2018年,安监局在政府信息网站上公开涉及安全生产信息、通知、工作部署等和安全生产事故面向社会公布。 

2、人事信息公开2018年,向社会公开了1条安监局领导分工情况。 

3、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共公开0条,无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和重大突发公开事件。

4、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电视、报刊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宣传新安全法。用“安全生产月”活动为载体,向广大职工、群众宣传新安全生产法的法律法规。 

四、主动回应社会情况 

1、2018年安监局没有发布安全生产新闻事宜。 

2、利用微信等媒体平台。向全广大群众推送安全信息,重点宣传新安全生产法,和法律法规,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 

3、我局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工作机制和制度。制订了《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体制机制,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及时维护和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及时准确、重点突出、群众满意。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公布了办公时间、地址、受理程序等,严格制定相关台账。信息公开主要以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辅。2018年度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1条,在规定时限内都以做出答复。2018年度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采取“不收费”原则,为群众提供便捷的查询服务。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八、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高青县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全局的中心工作开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工作开展的深度和力度还不足,公开形式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将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不移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其作为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重要途径,与具体工作结合起来。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2、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服务公众。在继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时效性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创新政务公开的方式方法,以政府信息公开促进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 

3、完善政务公开信息监督、考核机制,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及时。进一步规范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制度,保证网站信息及时更新。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落实审核责任,把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关。 

九、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及附表 

在涉密方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对信息逐条进行审核,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未出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 

      

2017年高青县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03-10

 根据《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高青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高政办〔2017〕31号)精神,我局编制了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8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     概述 

2017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我局紧密结合新《安全生产法》的施行。安全生产事关民生,事关社会稳定大局,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一些重大的事故,很容易引起新闻媒体、社会群众的关注,因此,我局十分重视信息公开工作。 

切实推进安全生产事故信息的公开,不断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工作的透明度,有序推进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应对处置信息和事故调查报告以及安全生产预警、预报和预防信息公开等重点工作。积极主动发布安全生产重大事件、突发事件信息,及时准确回应社会舆论中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热点和疑点问题,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了安全生产信息公开的吸引力、感召力和影响力,较好地维护了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的政府公信力,为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切实形成全社会重视、支持安全生产工作营造了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     主动公开安全生产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主要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安监局网站、广播、电视、报刊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截至2017年12月,在市安监局网站主动公开动态信息共25条。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安监局网站公开了规范性文件、重点安全生产信息、事故处理调查报告、公示公告、安全分析、行政许可等信息共计68条。无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和重大突发公开事件。 

充分发挥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实现了与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畅通链接,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在高青县政府网站上公开,方便市民查询。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2017年,安监局在政府网站上对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政策公开、业务公开、人事公开和生产安全信息进行公开,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热点。  

1、政策公开情况2017年,安监局在政府信息网站上公开涉及安全生产信息、通知、工作部署等和安全生产事故面向社会公布。 

2、人事信息公开2017年,向社会公开了2条安监局领导分工情况。 

3、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共公开1条,无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和重大突发公开事件。

4、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通过安监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电视、报刊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宣传新安全法。用“安全生产月”活动为载体,向广大职工、群众宣传新安全生产法的法律法规。 

四、主动回应社会情况 

1、2017年安监局没有发布安全生产新闻事宜。 

   2、利用微信等媒体平台。向全广大群众推送安全信息,重点宣传新安全生产法,和法律法规,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 

3、我局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工作机制和制度。制订了《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体制机制,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及时维护和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及时准确、重点突出、群众满意。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公布了办公时间、地址、受理程序等,严格制定相关台账。信息公开主要以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辅。2017年度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2条,在规定时限内都以做出答复。2017年度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采取“不收费”原则,为群众提供便捷的查询服务。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八、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高青县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全局的中心工作开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工作开展的深度和力度还不足,公开形式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将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不移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其作为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重要途径,与具体工作结合起来。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2、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服务公众。在继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时效性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创新政务公开的方式方法,以政府信息公开促进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 

3、完善政务公开信息监督、考核机制,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及时。进一步规范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制度,保证网站信息及时更新。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落实审核责任,把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关。 

九、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及附表 

在涉密方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对信息逐条进行审核,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未出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  

2016年高青县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2-09

2015年高青县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6-03-01

2014年高青县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5-02-27

2013年高青县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4-02-11

2012年高青县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3-02-20

2012年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高青县安监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2-01-31

高青县安监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1-02-25

高青县安监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0-02-16

高青县安监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09-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