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自然资源局

高青县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4-04-25

《高青县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高青县自然资源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本指南。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包含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1.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邮政编码等。

2.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行政文件;政策解读等。

3.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国土空间规划、区域规划、专项规划;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4.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土地征收、生态修复、耕地保护;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实施行政处罚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重大决策的意见征集、结果反馈、执行效果评估情况;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民生实事项目等重要部署执行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5.统计数据

本机关财政预算、决算报告等。

6.人事信息

主要包括:人事任免信息。

7.其他

主要包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本机关其他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1.高青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aoqing.gov.cn)。

2.《高青县人民政府公报》

(http://www.gaoqing.gov.cn/gongkai/channel_c10671/)。

(1)《高青县人民政府公报》线上查阅

可登录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专栏(http://www.gaoqing.gov.cn/gongkai/channel_c10671/)查阅数字化政府公报,专栏提供了公报查询、下载和打印等功能。

(2)《高青县人民政府公报》免费赠阅点(线下查阅)

高青县政务服务大厅设有政府公报免费取阅点。

赠阅点:高青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政务服务大厅),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高苑路7号;联系方式:0533-6983505;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获取查阅方式:现场免费查阅。

3.政务新媒体:高青县自然资源局(微信号:gaoqingziranziyuan)。

4.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5.政府信息查阅点:本机关在高青县档案馆(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黄河路21号;联系方式:0533-6967737;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服务内容:查询、复制、打印政府信息)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行政机关一般不提供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高青县自然资源局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四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申请人可到高青县自然资源局政策法规科(一楼104)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高苑路22号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3-6967725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受理机构:高青县自然资源局政策法规科。

来信请寄: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高苑路22号,高青县自然资源局政策法规科(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56300;联系电话:0533-6967725。

3.网上申请

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qing.gov.cn)开通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上提交渠道,受理向本机关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可登陆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在政务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http://www.gaoqing.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18),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在线申请平台使用注意事项:(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应填写完整,联系电话、地址、信息获取方式要填写正确。(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内容应真实有效,同时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从县政府网站(http://www.gaoqing.gov.cn)下载、打印,复制有效。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4.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对于符合《条例》申请要求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办法》第二十六条分别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办理期限: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申请不符合《条例》《办法》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高青县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高青县自然资源局政策法规科。

办公地址:高青县高苑路22号

邮政编码:2563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6967725

传    真:0533-6967715

电子邮箱:gqxgtj@zb.shandong.cn(此邮箱仅供沟通联系使用,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投诉、举报受理机构: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黄河路81号

邮政编码:256300

办公时间:8:30-12:00,13:0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6967090

传  真:0533-6967065

电子信箱:gqxzfbgsxxzx@zb.shandong.cn

 

行政复议机关:高青县人民政府

受理机构:高青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清河路9号县机关综合办公楼916室

办公时间:8:30-12:00,13:0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6300

联系电话:0533-6981239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高青县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芦湖路以东、长江路以北

办公时间:8:30-12:00,13:0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6300

联系电话:0533-6965760

 

附件:1.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图.docx

 

 

附件1:

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姓    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名    称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邮箱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时间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内容描述

 

 

 

 

 

 

选   填   部   分

所需信息的信息索取号

 

所需信息的用途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获取信息方式

□ 申请。

请提供相关证明

□ 不

(仅限公民申请)

□ 纸面

□ 电子邮件

 光盘

 磁盘

(可多选)

 

邮寄

□ 快递

□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可多选)

□ 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附件2: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图

 

高青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3

图解      音频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始,至2023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自然资源局政策法规(信访)科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高苑路22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7725;传真:0533-6967715;邮箱:gqxzrzy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高青县自然资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部署,深化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等工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一)主动公开

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协调联络工作机制,加强科室协作、进一步提升协同力量。深化集体土地征收、区域规划、公共资源配置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23年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808余条,比上一年增加200余条;其他渠道公开信息100余条。利用专家解读、图文解读方式对群众关注的政策文件进行解读,发布解读材料3篇。着力抓好惠民政策回应群众关切,办理12345热线596件,满意率达90%以上。

(二)依申请公开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来件即办工作模式,针对依申请公开信息,组织科室工作负责人加强审查,增强完善资料的衔接性与答复的完整性。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9件,比上年度减少9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土地征收领域。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21件(含上年结转2件),其中予以公开11件、部分公开4件、不予公开1件、无法提供5件。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调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严格规范信息公开时限。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制作、流转、管理流程,政策性文件审签时先确定公开属性再进行流转。加大保密审查力度,对拟公开信息,经科室责任人审核后,再由专人进行保密审核,确保公开信息不泄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政府网站中政务公开新开设职能配置栏目,及时完善机关简介、领导信息、机构设置、直属单位或下属机构等栏目信息,领导信息图文结合,使信息更具立体性。做好“高青县自然资源局”微信公众号运维,坚持每周发布工作动态和政策宣传信息,探索多渠道推进信息公开。

(五)监督保障

建立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责任科室落实的监督保障机制,主要负责同志年内听取政务公开汇报2次。政策法规(信访)科牵头负责政务公开工作,1人负责信息主动公开工作,1人负责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召开2次政务公开培训会,涉及信息公开的业务科室与机关科室参加会议,取得良好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880.9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9

0

0

0

0

0

1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1

0

0

0

0

0

1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

0

0

0

0

0

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1

0

0

0

0

0

2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机构职能、政策文件、建议提案办理等基础信息公开较为及时,规划计划、重大项目建设、双随机一公开等重点领域还存在公开不到位的问题。

二是信息公开渠道较为单一,借助政务新媒体、政府开放日以及报纸、电视等渠道和媒介公开信息较少。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重点做好区域规划、征地信息、执法信息等内容公开,明确公开范围、公开内容和公开时限。5条区域规划类信息在上级批复后及时予以公开,在随机抽查结束后对6条抽查结果进行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涉及用地审批的及时公开相关信息,规范公开集体土地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划拨等领域信息公开,切实提高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

二是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借助政务新媒体传播速度快、渠道广的优势,加强信息公开力度,在“高青县自然资源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政策解读材料,公开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同时,借助“世界地球日”开展开放日活动,主动向群众讲解政务公开工作,听取意见建议,切实增加了群众获取信息的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2023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2023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3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2023年高青县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制定了《高青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明确了重点任务、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一是持续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强化源头治理,推行柔性答复,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从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角度出发,聚焦诉求频出的领域,认真倾听诉求,开展换位思考,努力化解矛盾,确保依申请答复依法依规。二是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的及时性和精准度。加强政策解读与政策文件发布的同步率,采用图文解析、简明问答等方式,针对政策服务的不同主体做好针对性解读,精准传达政策意图,提升解读质量和水平。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共承办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建议2件,承办县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提案3件,办复率均为100%。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所有建议提案办理复文或摘要以及办理总体情况均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办理专题中予以公开。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丰富依申请公开答复形式,对于简单无异议的信息采取现场申请现场答复方式,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效率。同时,对于公开资料较多的申请件,再答复书中附带资料查询二维码,方便群众获取信息。

(五)有关数据统计说明

1.报告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

2.行政许可数量、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数量,包括已公开和依法未公开的全部处理决定。

3.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

高青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8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11日始,至202212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高苑路22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7725;传真:0533-6967715;电子邮箱:gqxzrzy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高青县自然资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完善公开目录,丰富公开内容,拓展公开领域,顺利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

(一)主动公开

健全政务公开体制机制,制定《高青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持续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2022年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539条,比上一年增加24条,通过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100余条。规范政策解读流程,按照“谁制作谁解读”原则,在起草文件同时同步开展政策解读,2022年累计解读政策文件5件。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回复群众互动信息,解决好群众关注的社会问题。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本机关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8件,同比增长53.57%,上年度结转3件。申请内容主要集中在城乡规划、土地征收等领域。共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29件(含上年结转3件),其中予以公开20件、部分公开7件、无法提供2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2件。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编制《高青县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公开主体、公开时限、公开渠道等。修编《高青县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高青县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信息编排和分类,规范依申请公开接收渠道等。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坚持“谁制作、谁公开,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的规范信息管理,及时清理失效文件,2022年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优化县政府门户网站高青县自然资源局政务公开栏目设置,新建“用地审批”“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生态修复项目批准”“生态修复重大工程实施”等专栏,规范信息公开。“高青县自然资源局”微信公众号开设“一图读懂”栏目,对自然资源政策、业务办理流程进行详细讲解,方便群众了解各个业务事项的办理流程,提高政民互动质量

(五)监督保障

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政务公开工作。明确政策法规科作为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高青县自然资源局政务公开工作,承办高青县自然资源局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受理向本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制定《高青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计划》,开展业务培训1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9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766.9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8

0

0

0

0

0

2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0

0

0

0

0

0

2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7

0

0

0

0

0

7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9

0

0

0

0

0

2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离上级要求和群众需求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待进一步规范,例如微信公众号中宣传稿件发布的较多,涉及政策文件、机构职能等方面信息公开较少。二是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性有待提升,特别是在涉及多年前的土地征收方面,有时因档案资料的缺失导致答复简单、模糊的问题。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优化县政府门户网站栏目设置,特别是规范政务新媒体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对政策文件、机构设置、办事指南等信息公开力度,方便群众获取信息。

二是加强依申请公开件办理。严格接收、办理、答复流程,对疑难案件积极协调其他部门开展联合会商,对距今较长的土地征收方面问题,通过走访调研、查阅资料等方式,查明事实情况,依法依规答复申请人,保障群众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2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本机关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以及《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高青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监督。始终将政务公开作为展示工作和形象的名片。根据局党组成员的调整情况,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主要负责人担任。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将工作汇报作为常态,及时向领导汇报工作进展,听取工作意见和建议并根据党组意见改进相关工作。在工作中及时与上级进行沟通与交流,发现问题及时改正,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二是继续做好土地供应、土地征收、城乡规划和生态修复等民生关注热点栏目的信息公开工作。三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微信公众号开设专题栏目,对自然资源政策、业务办理流程进行了图示讲解,特殊图示进行文字说明。四是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组织政务公开培训,深入学习省市县下发的文件,并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对以往公开的文件进行规范性处理,在文件成文时严格把控文件格式,让文件公开界面更加整洁有序,关键信息更加突出。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本机关共承办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建议7件,承办县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提案3件,办复率均为100%。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所有建议提案办理复文或摘要以及办理总体情况均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办理专题专题中予以公开。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创新主动公开方式,推进自然资源政策进公园、进校园,提高政策普及力度。联合学校、景区建立普法宣传基地,以学校、公园为依托宣传自然资源政策、法律知识,提高政策、法律的受众人次,为学生们上一场启蒙课。结合国家安全教育日、信访条例宣传月、法律援助宣传月、安全生产月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线上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民法典》《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的形式开展自然资源宣传活动,提升自然资源政策和法律的知晓度和影响力。

(五)有关数据统计说明

1.报告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

2.行政许可数量、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数量,包括已公开和依法未公开的全部处理决定。

3.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

高青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4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始,至2021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自然资源局组织人事科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高苑路22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7748;传真:0533-6967715)。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进一步明确县自然资源局政务公开工作分管负责人和具体工作科室,及时调整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调整为21个。主动公开机构职能、规划计划、重要部署执行以及土地征收、供应等重点工作情况,2021年通过高青县人民政府网公开515条政府信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主要负责人带头开展政策解读,2021年发布政策解读材料5篇,收到5件群众留言,主要涉及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城市规划等方面内容,全部在5个工作日答复完毕。

(二)依申请公开

1.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件,同比下降65.12%,申请内容主要集中在城乡规划、土地征收等领域。

2021年共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件,结转2022年度继续办理3件。在办结的申请中:予以公开5件,占41.67%;部分公开4件,占33.33%;无法提供3件,占25%。

2021年,本机关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积极接受主管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严格规范各项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实行政府信息动态调整制度,通过定期和日常监督检查,对各类公开信息和文件进行梳理自查,并及时清理废止、失效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积极采取各种信息公开方式和途径,截至目前,通过微信公众号、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大众日报鲁中网、齐点淄博等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180余条。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局党组高度重视并多次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列为全局重点工作之一。二是调整优化人员机构设置。由局组织人事科作为具体科室,3人负责,其中2人专职,1人兼职。三是加强业务培训。结合我县自然资源工作实际,组织开展2次学习与培训,提高了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准确性及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开政府信息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27.074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0

0

0

1

0

1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1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1

0

0

0

1

0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有待完善解决的方面,一是政策解读的方式有待丰富;二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仍显不够。

(二)改进措施

一是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信息作为突破口,积极推进城乡规划方面、土地征收、供应方面及林业发展方面等相关信息的政策解读工作,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好的贴近我局工作实际,贴近百姓信息需求。二是结合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丰富公开渠道,强化各渠道之间的协同和补充,注重新手段的整合筛选。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1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21〕5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淄政办字〔2021〕39号)各项规定,制定《高青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重点做好土地征收、土地供应、城乡规划领域信息公开工作,通过中国土地市场网、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开土地出让公告、土地出让结果、集体土地征收等信息200余条,在县政府网站公开开设“规划计划”栏目,集中公开县城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信息。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1年,本机关共承办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建议7件,承办县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提案8件,所有的建议提案均在县政府网站建议提案专题集中公开建议提案人、建议提案原文、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等信息。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推动政务公开创新工作。一是抽象工作具象化,积极联系县、镇域小学,结合自然资源系列宣传日活动,走进校园开展编绘地图、制作主题手抄报、上一堂保护自然资源的课、诵读诗歌等一系列活动,积极宣传自然资源法律法规,让自然资源工作深入千家万户。二是便民工作透明化,针对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逐步解决全县住宅小区办理登记问题,通过高青县人民政府网和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开小区办理情况及所需手续,持续推进信息化办公深度,打造不动产登记“一次办好”目标。

(五)有关数据统计说明

报告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

高青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2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高青县自然资源局综合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

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始,至2020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高青县城高苑路22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7748;传真:0533-6967715)。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高青县自然资源局深入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县部署的各项任务,持续做好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平台建设,着力推动行政权力全过程公开、公共服务全流程公开、社会关切全方位回应,切实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全年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开放透明的政务环境。

(一)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建设情况

1、进一步明确县自然资源局政务公开工作分管负责人,由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工作主管科室,组织人事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科室,2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其中1人专职,1人兼职。

 

2、及时调整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印发《高青县自然资源局关于调整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高自然资发〔2020〕67号),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成员调整为20个。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方面:按照要求,在县政府网站“建议提案办理”栏目主动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2020年主动公开3件人大代表建议和7件政协委员提案整体办理情况,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全文予以公开。
 

重点领域公开方面:

1、土地供应情况

2019年以来,通过中国土地市场网、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及市级报刊等新闻媒体发布土地出让公告20次,成交公示29次,通过招拍挂方式出让土地47宗,协议出让3宗,划拨土地5宗。

 

2020年高青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87.848公顷。商服用地19.58公顷;工矿仓储用地34.1772公顷;住宅用地23.6736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9.5837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8335公顷。土地供应计划均通过中国土地市场网、高青县政务网等媒体实现了信息公开。

2、征收情况

根据高青县城镇建设用地的需要,2020年征收土地共计16个批次,涉及24个村,总面积82.7776公顷。该批次征地信息均通过高青县国土资源局政府网站实现了信息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依法依法做好申请答复。对于申请的信息可以公开的,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对于申请的信息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机关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对于较为复杂的申请件,主动与申请人沟通,了解群众需求,避免因误解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1.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3件,2019年度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

申请内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内容主要涉及征地补偿、不动产登记等方面。

申请处理情况:2020年共办结信息公开申请46件。在答复的申请中:

予以公开的办件有3件,占6.5%;

部分公开的有15件,占32.7%;

不予公开的有3件,占6.5%;

无法提供的办件有25件,占54.3%;

 

2.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全县各级各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3.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无行政复议件,共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5件,其中:尚未审结数2件,其他结果数3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政务信息规范管理,及时清理废止、失效的政府信息。加强公文公开属性管理,文件拟稿纸设有公开属性栏目,文件起草审核过程中同步确定其公开属性,规范发布程序和渠道,及时公开主动公开的公文。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平台建设,拓展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按时维护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等栏目。

发挥政务新媒体优势,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利用新媒体及时发布率高、原创作品多、传播速度快的优势,两个平台相互协调、共同发力,焕发出强大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及公信力。今年通过“高青县自然资源局”微信公众号、“高青自然资源”微博两个政务新媒体,公开政务信息230余条。   

(六)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工作考核。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综合考核,明确各事业单位、各科室、所、局属单位公开任务,落实具体责任单位。二是强化机构建设。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并组织两次培训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县政务公开方案进行系统学习,进一步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图为政务信息公开培训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

0

27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71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1

0

6

行政强制

3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4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8

5

0

0

0

0

4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5

0

0

0

0

0

1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5

0

0

0

0

0

2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6

0

0

0

0

0

4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3

2

5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与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仍有很大距离。一是结合地区实际、自身特点的信息公开较少。一直以来,基层政务公开工作都是严格按照上级安排部署和考核指标来开展,上级要求公开什么信息,基层就只公开什么信息,考核指标没有要求公开的,基层就尽量不公开,为了公开而公开,没有真正和业务工作相结合。二是涉及社会热点、群众关切的信息公开较少。在对待互动交流平台的问题上,仅满足于按时回复网民所提出问题,没有形成通过问题发现社会热点和群众关切的意识。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内容核查。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结合政府网站检查结果,查缺补漏,进一步扩展政务公开内容,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与实效;二是推进政府门户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相结合,形成上下协同、响应迅速的政务公开矩阵体系,着力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21年1月30日

高青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30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高青县自然资源局综合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

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始,至2019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高青县城高苑路22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7748;传真:0533-6967715)。

一、总体情况

2019年,高青县自然资源局深入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9〕15号)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发〔2019〕5号)部署的各项任务,持续做好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平台建设,着力推动行政权力全过程公开、公共服务全流程公开、社会关切全方位回应,切实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全年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开放透明的政务环境。

(一)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建设情况

一是强化部署推动。县自然资源局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单位领导分工。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工作主管科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做到机构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印发《高青县自然资源局关于调整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高自然资发〔2019〕67号),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成员调整为28个。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方面:按照《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高政办字〔2019〕14号)要求,在县政府网站“建议提案办理”栏目主动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2019年主动公开县政府承办的1件县政协委员提案的整体办理情况,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全文予以公开。

重点领域公开方面:

1、土地供应情况

2019年以来,通过中国土地市场网、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及市级报刊等新闻媒体发布土地出让公告17次,成交公示49次,通过招拍挂方式出让土地39宗,协议出让1宗,划拨土地33宗。

2019年高青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212.7025公顷。商服用地4.7382公顷;工矿仓储用地53.798公顷;住宅用地42.0648公顷;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0.3206公顷(经济适用房用地0.3206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44.3005公顷;交通运输用地67.2989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1815公顷。土地供应计划均通过中国土地市场网、高青县政务网等媒体实现了信息公开。

2、征收情况

根据高青县城镇建设用地的需要,2019年征收土地共计7个批次,涉及20个村,总面积72.4324公顷。该批次征地信息均通过高青县国土资源局政府网站实现了信息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依法依法做好申请答复。对于申请的信息可以公开的,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对于申请的信息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机关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对于较为复杂的申请件,主动与申请人沟通,了解群众需求,避免因误解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1.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件,2018年度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

申请内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内容主要涉及征地补偿、不动产登记等方面。

申请处理情况:2019年共办结信息公开申请15件。在答复的申请中:

予以公开的办件有1件,占6.7%;

部分公开的有2件,占13.3%;

不予公开的有2件(属于行政查询事项的有2件),占13.3%;

无法提供的办件有4件,占26.7%;

其他处理的有6件,占40%。

2.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全县各级各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3.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共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2件,其中:

结果维持1件,占50%;

其他结果1件,占50%。

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1件,其中: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1件(结果维持1件),占100%。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政务信息规范管理,及时清理废止、失效的政府信息。二是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政务公开方案进行系统学习,进一步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完善制度机制,强力部署推进。《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19 年高青县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高政办发[2019]8号)文件下发后,我单位高度重视,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公开事项、公开方式、责任单位等具体要求,就做好2019年政务公开作出部署,切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加强公文公开属性管理,文件拟稿纸设有公开属性栏目,文件起草审核过程中同步确定其公开属性,规范发布程序和渠道。

加强平台建设,拓展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按时维护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信箱等栏目。

(六)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工作考核。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综合考核,明确各事业单位、各科室、所、局属单位公开任务,落实具体责任单位。

二是强化机构建设。组织人事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科室,2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其中1人专职,1人兼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

0

14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71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1

0

26

行政强制

3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4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

         

2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6

         

6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2

 1

     

 1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与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仍有很大距离,比如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工作程序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

一是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建设。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业务科室年度考核内容;进一步梳理我局产生的各类政府信息,及时进行更新,定期维护和复查,确保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力度,加大重大行政决策信息、社会关注热点信息的公开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专业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事项等认真做好解读工作,方便公众理解;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大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满足公众通过不同载体、不同形式、不同渠道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20年1月30日

高青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3-01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在高青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高青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

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情况、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六个部分组成,并附有相关统计表格。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始,至2018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国土资源局联系(地址:高青县城黄河路99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7748;传真:0533-6967715)。

一、概述

2018年,高青县国土资源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落实《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当前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高政办发[2018]30号)《2018年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等文件为重点,坚持改革创新和需求导向,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公众期盼,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优化队伍建设。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单位领导分工。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工作主管科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做到机构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二)完善制度机制,强力部署推进。《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当前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高政办发[2018]30号)《2018年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文件下发后,我单位高度重视,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公开事项、公开方式、责任单位等具体要求,就做好2018年政务公开作出部署,切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加强公文公开属性管理,文件拟稿纸设有公开属性栏目,文件起草审核过程中同步确定其公开属性,规范发布程序和渠道。

(三)加强平台建设,拓展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按时维护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信箱等栏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以来,通过中国土地市场网、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及市级报刊等新闻媒体发布土地出让公告20次,成交公示44次,通过招拍挂方式出让土地46宗,划拨土地28宗。

(二)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提案办理复文全文公开。对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的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在公开后做好解读、回应和舆论引导工作。2018年,共主动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办理情况2件,内容涉及城市建设、不动产登记方面。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

2018年,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件,全部按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内容主要涉及征地、不动产登记等。

其中,

同意公开4件,占31%;

同意部分公开3件,占23%;

不予公开的1件,占8%;

无法提供的5件(其中,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4件,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的1件),占38%。

(二)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2018年,我单位共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1件,其中,复议结果维持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1件,纠错0件,其他情形0件。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群众举报。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情况

机关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科室,2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其中1人专职,1人兼职。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与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仍有很大距离,比如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工作程序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2018年,我局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建设。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业务科室年度考核内容;进一步梳理我局产生的各类政府信息,及时进行更新,定期维护和复查,确保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力度,加大重大行政决策信息、社会关注热点信息的公开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专业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事项等认真做好解读工作,方便公众理解;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大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满足公众通过不同载体、不同形式、不同渠道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附件: 2018年度高青县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高青县国土资源局

2019年3月1日

附件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高青县国土资源局单位)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38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38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13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13

     4.信函申请数

0

          5.其他形式

0

  (二)申请办结数

13

     1.按时办结数

13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13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4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1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5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1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1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0

  (一)纸质文件数

0

  (二)电子文件数

0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0

区县政府及其部门门户网站

0

)镇、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

0

九、政府公报发行量

   

(一)公报发行期数

0

(二)公报发行总份数

0

十、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0

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0

镇办

0

十一、查阅点接待人数

0

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0

镇办

0

十二、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数

1

  ()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1

  ()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十三、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0

(注:各子栏目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

 

附件:1、高青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2、高青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高青县林业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03-11

本报告由高青县林业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始,至2017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林业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高青县清河路5甲17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2945;传真:0533-6962945)。

一、概述

2017年,高青县林业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7〕39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淄政办发〔2017〕17号)等文件为重点,坚持改革创新和需求导向,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公众期盼,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优化队伍建设。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单位领导分工。进一步明确林业局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工作主管科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做到机构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

(二)完善制度机制,强力部署推进。国办发〔2017〕24号文件、鲁政办发〔2017〕39号文件和淄政办发〔2017〕17号文件下发后,我单位高度重视,认真梳理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公开事项、公开方式等具体要求,就做好2017年政务公开作出部署,切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加强公文公开属性管理,文件拟稿纸设有公开属性栏目,文件起草审核过程中同步确定其公开属性,规范发布程序和渠道。

(三)加强解读回应,建立政策解读机制,明确解读范围,强化解读责任,规范解读程序。建立舆情收集、研判、报告和回应机制。进一步加强政府与群众的互动交流,解决群众问题,回应社会关切,征求意见建议,消除不实传言,正面引导舆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17年,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件。

高青县林业局信息公开情况:2017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

2017年,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收费及减免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暂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2017年,我单位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我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建设法治政府的新要求、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为:部分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不够,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主动;政策解读形式不够多样化、解读不够详细。

2018年,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的相关规定,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实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同时,多运用数字化、图标图解等方式,增强政策解读的易读性。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保证发布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

附件: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高青县林业局

                                             20183月11日

 

附件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高青县林业局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6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6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5.其他形式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0

  (一)纸质文件数

0

  (二)电子文件数

0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0

区县政府及其部门门户网站

0

)镇、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

0

九、政府公报发行量

 

 

(一)公报发行期数

0

(二)公报发行总份数

0

十、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0

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0

镇办

0

十一、查阅点接待人数

0

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0

镇办

0

十二、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数

1

  ()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1

  ()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十三、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0

(注:各子栏目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

 

高青县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3-01

本报告由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高青县城黄河路99号;电子邮箱:gqxgtj@zb.shandong.cn;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7748;传真:0533-6967715)。

一、概述

2016年,高青县国土资源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关于印发2016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6〕23号)、《关于印发淄博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淄政办字〔2016〕85号)和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青县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在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是公开事项全面,对于应该向社会和内部公开的内容做到了全部公开,特别是土地征收公告、土地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公告、矿产类公示公告等重要内容,都通过网站、报刊等各种途径及时公开。二是公开内容完整,各有关科室、所及局属单位都指定了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对各类应公开信息严格审查把关,确保发布信息准确、完整。通过互联网发布的信息,由办公室相关负责同志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三是公开及时有效,所有信息公开内容责任到人、设定时限,特别是对面向社会群众的服务信息,做到第一时间公开、第一时间答复,为社会提供实时、方便、快捷的信息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方面:在县政府网站“建议提案办理”栏目主动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2016年未收到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件。

重点领域公开方面:2016年度,我局网站及时主动公开本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土地出让公告17次、成交公示32宗、征收土地8批次,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涉及征地信息等。

(二)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暂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2016年度,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行政复议案件1件,复议结果其他情形1件。

2016年度,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与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仍有很大距离,比如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工作程序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局门户网站的互动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2016年,我局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建设。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业务科室年度考核内容;进一步梳理我局产生的各类政府信息,及时进行更新,定期维护和复查,确保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力度,加大重大行政决策信息、社会关注热点信息的公开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专业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事项等认真做好解读工作,方便公众理解;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大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满足公众通过不同载体、不同形式、不同渠道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附:2016年度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高青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3月24日


2016年度高青县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57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0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57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0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2

     4.信函申请数

0

          5.其他形式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2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1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1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1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1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0

  (一)纸质文件数

0

  (二)电子文件数

0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0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门户网站

0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

0

九、政府公报发行量



(一)公报发行期数

0

(二)公报发行总份数

0

十、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0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0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0

十一、查阅点接待人数

0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0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0

十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十三、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1

  ()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
     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十四、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58


附件:1、2016年度高青县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word版本下载.docx
                 2、2016年度高青县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PDF版本下载.pdf

高青县国土资源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6-03-01

  本报告由高青县国土资源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http://gq.zbgtj.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高青县城黄河路99号;电子邮箱:

gqxgtj@zb.shandong.cn;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7748;传真:0533-6967715)。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5年,高青县国土资源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条例》、《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5〕22号)、《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5〕25号)、《关于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发〔2015〕10号)和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在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是公开事项全面,对于应该向社会和内部公开的内容做到了全部公开,特别是土地征收公告、土地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公告、矿产类公示公告等重要内容,都通过网站、报刊等各种途径及时公开。二是公开内容完整,各有关科室、所及局属单位都指定了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对各类应公开信息严格审查把关,确保发布信息准确、完整。通过互联网发布的信息,由办公室相关负责同志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三是公开及时有效,所有信息公开内容责任到人、设定时限,特别是对面向社会群众的服务信息,做到第一时间公开、第一时间答复,为社会提供实时、方便、快捷的信息服务。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抓好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专门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各国土资源管理所和局属单位负责人任小组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建设、信息公开制度制定、公开信息的收集提供、信息公开形式的选择等工作,同时建立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工作“全员参与”制度,明确各单位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程序、方式、时限和要求,由各单位提供公开内容,局办公室通过后台口令,及时更新局门户网站各类政府信息,局办公室定期进行统计公布,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二)强化制度落实。根据省市县政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修订完善了《高青县国土资源局信息公开指南》和《高青县国土资源局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规范,同时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责任领导审批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信息发布登记备案制度和网上公开信息监管等制度。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平台作用,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举措,2015年在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政策解读信息30余条,并在网站开设了咨询投诉互动专栏,全年共通过网站受理咨询建议20余条、按时答复率100%。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关于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发〔2015〕10号)和《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高政办发〔2015〕28号)文件要求,认真制定网上信息公开目录,将行政职权、财务预算、决算、土地征收补偿、土地供应出让、矿产转让、建设用地审批、采矿权审批、行政收费等30余项核心业务,全部主动在门户网站公开,努力打造“阳光透明”国土,进一步促进法治国土建设。2015年度,我局网站及时主动公开本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土地出让公告20次、成交公示64宗、征收土地4批次,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根据《条例》的规定,按照县政府的要求,我局严格界定公开范围,通过门户网站、《今日高青》、《淄博日报》、《中国国土资源报》等载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0余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门户网站。以更加有利于信息公开、更加丰富完善,更加便民利民为目标,着力加强互联网门户网站的栏目设置和功能建设,努力把门户网站打造成为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截至2015年底通过局门户网站信息发布数量达400余条,访问量逐年增加。
  2、其它平台。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公告栏和滚动电子屏幕等媒介把国土资源方面的政策、法规、新闻动态、公告事项及时对外公布。特别是充分利用与高青人民广播电台联合录制“国土传真”、在《今日高青》开设“国土资源知识小讲堂”专栏、“6.25”土地日宣传期间在高青电视台、《今日高青》积极宣传国土资源政策法规,积极为广大人民群众和服务对象提供政策解答和业务咨询,有力促进了信息公开工作。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为方便申请人进行信息公开申请,我局将公开申请表置于局门户网站上,公民和法人可按《条例》规定,通过县政府网站、县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下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也可到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向我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15年度,我局共收到行政相对人通过信函方式邮寄和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为0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度,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行政复议案件件,复议结果维持具体行政行为0件,纠错0件,其他情形件。
  2015年度,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保密审查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环节和必要前提。我局认真按照《关于加强信息报送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高办字〔2013〕2号)要求,明确“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信息公开原则,规范保密审查程序,保证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不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全年未发生违反保密规定事件。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局属各事业单位在县局领的工作部署下,依托县局统一构建的信息公开平台,全面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局属各事业单位都指定专门信息联络员,对各类应公开信息严格审查,及时公开,确保发布的信息准确、完整。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与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仍有很大距离,比如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工作程序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局门户网站的互动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2016年,我局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建设。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业务科室年度考核内容;进一步梳理我局产生的各类政府信息,及时进行更新,定期维护和复查,确保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力度,加大重大行政决策信息、社会关注热点信息的公开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专业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事项等认真做好解读工作,方便公众理解;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大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满足公众通过不同载体、不同形式、不同渠道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高青县国土资源局

2016年3月1日

附件:2015年度高青县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word版本下载.docx
          2015年度高青县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PDF版本下载.pdf


  

高青县林业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5-03-02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条例》、《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4〕12号)、《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4〕2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发〔2014〕29号)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在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职责的指导要求,我局积极落实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完善工作机制,做到机构、领导、人员、措施“四到位”,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按要求落实到位。

  (二)强化制度落实。我县制定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发布协调、保密审查、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责任追究、评议考核等9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在实际工作中我局积极响应制度要求,把各项制度落到实处,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升级改造门户网站,构建信息公开核心平台。为适应《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我局着力加强门户网站升级改造,规范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实行了行政权力阳光透明公开运行。对行政处罚、许可、征收、监督等行政权力事项编制了操作流程和风险点设置,并加强了法制和电子监督,确保了行政权力运行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是加强行政窗口建设,面向社会提供林业法律政策咨询。2014年度,我局加强了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建设,充实了工作人员,压减了工作程序,规范了工作行为,充分发挥了水利窗口服务基层、服务社会的积极作用,进一步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4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度,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我局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条例》,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完善了工作程序,明确了工作人员,根据不同的工作职能和业务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及时主动公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生产、生活以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信息,增强了办事透明度,提升了服务效能,提高了服务质量。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省、市、县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与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仍有很大距离,比如,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积极性不高。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加强工作力度,扩大公开范围,不断把全局信息公开工作推向深入,进一步提升全局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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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县林业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4-03-21

  2013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我局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共公开林业政务信息5条,其中机构概况1条、规划计划1条、政策法规1条、其他2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一是加强领导。为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加强领导,推行“一把手”负责制,成立了“高青县林业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局长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研究或通报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落实责任。明确主管部门、工作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有必要的办公条件。为明确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部门及其职能职责,制定了《高青县林业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工及职能职责》,实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由局办公室主管,信息中心整体推进,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开展,纪检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专门配备了1名全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相关林业政务信息公示栏,专供社会各界人士查询。局信息公开办公室配置了一台计算机,以满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需要,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努力做好计算机技术的学习和维护工作,推进政务信息公开网站的建设,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地顺利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一是升级改造门户网站,构建信息公开核心平台。为适应《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我局着力加强门户网站升级改造,规范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实行了行政权力阳光透明公开运行。对行政处罚、许可、征收、监督等行政权力事项编制了操作流程和风险点设置,并加强了法制和电子监督,确保了行政权力运行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是加强行政窗口建设,面向社会提供林业法律政策咨询。2013年度,我局加强了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建设,充实了工作人员,压减了工作程序,规范了工作行为,充分发挥了水利窗口服务基层、服务社会的积极作用,进一步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我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等信息公开点公开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公开和林业局政务信息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度,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事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事项。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意见

  201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也发现诸如部分信息的公开还不够及时,信息公开形式相对单一等问题。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强领导,创新思路,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要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随时根据局机关工作重点和热点开设专题栏目,开发和完善互动栏目功能,完善网上咨询、建言等互动栏目的功能,使其更加便于用户使用。二是要继续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处理好公开与保密、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与提供信息服务等方面的关系,提高工作效能,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高青县林业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3-03-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函〔2013〕2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2年度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www.gaoq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青县林业局联系(地址:高青县城中心北路10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2945;传真:0533-6962945;电子邮箱:sd661128@126.com)。

  一、概述

  高青县林业局2012年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县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要求,围绕执行力建设构建服务型政府,加强领导、明确工作任务,完善各项制度,加强信息平台建设,坚持为民服务,便民利民的工作要求,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

  二、领导重视,制度健全

  1、本着客观公正,及时的原则,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让广大干部群众及时准确全面的掌握了解我县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了解我局的机构设置,办事流程,从而支持林业的发展。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林业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局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同时对各部门的工作、职责进行了规范明确。各站、室、局负责公开信息的编制,内容审核和保密初审,并及时报送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操作。

  (2)规范管理,责任明确

  根据《条例》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局成立了信息公开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实现了“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又保证了公开信息不涉密,由于各单位责任明确,公开信息工作实现了规范、长效。

  (3)加强学习,保证质量

  2012年,我局加强了业务知识的学习,加强了与市林业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并对各科室信息编制人员进行了培训,提高了他们信息公开意识和保密意识,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1、政策法规类信息:本局应公开的政府信息、法规、公文等方面的信息

  2、业务类信息:本局应公开的工作信息,行政执法、办证、人事、机构设置、财政等方面的信息

  3、便民服务服务类信息:公开公共服务、办事指南、社会监督等方面的信息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在高青县行政服务中心林业局窗口印制了服务指南和办证流程,明确公开了办理林木采伐证、植物检疫证、木材运输证、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以及出售活立木缴纳育林基金,外调苗木征收检疫费标准、批准文号办证流程和时限。

  2、通过高青人民广播电台,政风、行风热线公开了林木病虫害防治、林业执法、林业发展规划等方面的信息

  4、免除了林农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植物检疫证、木材运输证、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证件工本费。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度,我局未发现针对本部门有关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五、2012年度我局未收到单位、社会其他组织或个人向林业局提出林业方面的要求信息公开的申请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部分信息的公开还不够及时,网站咨询服务功能还需要完善。

  2、信息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程度还需要进一步拓展。

  (二)改进措施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不移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其作为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重要途径,与具体工作结合起来。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2、提升政府网站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全面强化政府网站在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中的各项功能。

  3、完善政务公开信息监督、考核机制,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及时。进一步规范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制度,保证网站信息及时更新。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落实审核责任,把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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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县国土资源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2-03-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1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青县政务网”(www.gaoq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青县国土局联系(地址:高青县黄河路99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7748;传真:0533-6967715;电子邮箱:gqgtj@163.com )。

  一、概述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阳光政府、法制政府,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的重要举措,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201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加大工作力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信息告知栏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司其职,办公室协调办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由一名分管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明确局办公室为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牵头责任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我县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1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条;政策法规类信息2条;规划计划类信息0条;业务工作类信息9条;统计数据类信息0条;其它类信息2条。

  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有信息公开指南、机构概况、内设机构、机构领导、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等9类。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市民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查看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政府信息查阅室。局办公室是我局信息查阅室及资料索取点,该科室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为群众查阅信息服务。

  3、其他平台。我局通过《高青工作》、“政风行风热线”、“高青新闻”等平台,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此外,还在局院内设置了信息告知栏积极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1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度,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保密审查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高青县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开展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规定所有公开的信息都要进行严格的逐级审批,先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审核,再报局办公室审核,然后报分管领导审核,最后报主要领导审签。

  (二)监督检查情况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通过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并积极接受县政府的检查督导。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与该项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健全。为此,在今后工作中,一是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三是继续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及时增删,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

  九、附表


2012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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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县林业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1-03-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0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www.gaoq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青县林业局联系(地址:高青县城中心北路10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2945;传真:0533-6962945;电子邮箱:sd661128@126.com)。

  一、概述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阳光政府、法制政府,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的重要举措,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201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加大工作力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信息告知栏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司其职,办公室协调办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由一名分管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明确局办公室为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牵头责任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我县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0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政策法规类信息1条;规划计划类信息0条;业务工作类信息10条;统计数据类信息0条;其它类信息0条。

  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有信息公开指南、机构概况、内设机构、机构领导、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等9类。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市民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查看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政府信息查阅室。局办公室是我局信息查阅室及资料索取点,该科室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为群众查阅信息服务。

  3、其他平台。我局通过《高青工作》、“政风行风热线”、“高青新闻”等平台,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此外,还在局院内设置了信息告知栏积极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0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0年度,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保密审查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高青县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开展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规定所有公开的信息都要进行严格的逐级审批,先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审核,再报局办公室审核,然后报分管领导审核,最后报主要领导审签。

  (二)监督检查情况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通过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并积极接受县政府的检查督导。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与该项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健全。为此,在今后工作中,一是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三是继续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及时增删,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

  九、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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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县林业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0-03-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09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www.gaoq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青县林业局联系(地址:高青县城中心北路10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2945;传真:0533-6962945;电子邮箱:sd661128@126.com)。

一、概述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阳光政府、法制政府,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的重要举措,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200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加大工作力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信息告知栏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司其职,办公室协调办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由一名分管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明确局办公室为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牵头责任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我县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09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政策法规类信息1条;规划计划类信息0条;业务工作类信息9条;统计数据类信息0条;其它类信息0条。

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有信息公开指南、机构概况、内设机构、机构领导、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等9类。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市民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查看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政府信息查阅室。局办公室是我局信息查阅室及资料索取点,该科室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为群众查阅信息服务。

3、其他平台。我局通过《高青工作》、“政风行风热线”、“高青新闻”等平台,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此外,还在局院内设置了信息告知栏积极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09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9年度,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保密审查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高青县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开展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规定所有公开的信息都要进行严格的逐级审批,先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审核,再报局办公室审核,然后报分管领导审核,最后报主要领导审签。

(二)监督检查情况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通过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并积极接受县政府的检查督导。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与该项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健全。为此,在今后工作中,一是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三是继续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及时增删,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

九、附表


高青县林业局

2010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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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县林业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09-03-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08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www.gaoq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青县林业局联系(地址:高青县城中心北路10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2945;传真:0533-6962945;电子邮箱:sd661128@126.com)。

一、概述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阳光政府、法制政府,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的重要举措,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2008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加大工作力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信息告知栏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司其职,办公室协调办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由一名分管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明确局办公室为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牵头责任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我县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08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政策法规类信息1条;规划计划类信息0条;业务工作类信息10条;统计数据类信息0条;其它类信息0条。

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有信息公开指南、机构概况、内设机构、机构领导、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等9类。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市民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查看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政府信息查阅室。局办公室是我局信息查阅室及资料索取点,该科室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为群众查阅信息服务。

3、其他平台。我局通过《高青工作》、“政风行风热线”、“高青新闻”等平台,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此外,还在局院内设置了信息告知栏积极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08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8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8年度,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保密审查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高青县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开展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规定所有公开的信息都要进行严格的逐级审批,先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审核,再报局办公室审核,然后报分管领导审核,最后报主要领导审签。

(二)监督检查情况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通过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并积极接受县政府的检查督导。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与该项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健全。为此,在今后工作中,一是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三是继续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及时增删,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

九、附表


高青县林业局

2009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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