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经济开发区

山东高青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4-04-25

《山东高青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山东高青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本指南。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包含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1.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邮政编码等。

2.政策文件

主要包括: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行政文件;政策解读等。

3.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4.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重大决策的意见征集、结果反馈、执行效果评估情况;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民生实事项目等重要部署执行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贯彻落实农业农村政策、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运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宅基地使用情况审核、土地征收、房屋征收、筹资筹劳、社会救助信息等。

5.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本机关财政预算、决算报告等。

6.人事信息

主要包括:本机关人事任免信息等。

7.其他

主要包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本机关其他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1.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qing.gov.cn)。

2.《高青县人民政府公报》。(http://www.gaoqing.gov.cn/gongkai/channel_c10671/)

(1)《高青县人民政府公报》线上查阅

可登录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专栏(http://www.gaoqing.gov.cn/gongkai/channel_c10671/)查阅数字化政府公报,专栏提供了公报查询、下载和打印等功能。

(2)《高青县人民政府公报》免费赠阅点(线下查阅)

高青县政务服务大厅设有政府公报免费取阅点。赠阅点:高青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政务服务大厅),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高苑路7号;联系方式:0533-6983505;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获取查阅方式:现场免费查阅。

3.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高青政务”(微信号:gaoqingzhengfu)

4.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5.政府信息查阅点:本机关在高青县档案馆(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黄河路21号;联系方式:0533-6967737;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服务内容:查询、复制、打印政府信息)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行政机关一般不提供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四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申请人可到山东高青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部办公室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开泰大道高青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6989719。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受理机构:高青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部。

来信请寄: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开泰大道高青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部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56300;联系电话:0533-6989719。

3.网上申请

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qing.gov.cn)开通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上提交渠道,受理向本机关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可登陆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在政务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http://www.gaoqing.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18),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在线申请平台使用注意事项:(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应填写完整,联系电话、地址、信息获取方式要填写正确。(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内容应真实有效,同时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从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qing.gov.cn)下载、打印,复制有效。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4.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对于符合《条例》申请要求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分别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办理期限: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山东高青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山东高青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部。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开泰大道高青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邮政编码:256300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6989719

电子邮箱:gqxjjkfq@zb.shandong.cn(此邮箱仅供沟通联系使用,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投诉、举报受理机构: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黄河路81号

邮政编码:256300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6967090

传  真:0533-6967065

电子信箱:gqxzfbgsxxzx@zb.shandong.cn

 

行政复议机关:高青县人民政府

受理机构:高青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清河路9号县机关综合办公楼916室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6300

联系电话:0533-6981239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高青县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芦湖路以东、长江路以北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6300

联系电话:0533-6965760

 

附件:1.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图.docx

 

 

附件1

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邮箱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时间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内容描述

 

 

 

 

 

 

 

 

        

所需信息的信息索取号

 

所需信息的用途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获取信息方式

□ 申请。

请提供相关证明

□ 不

(仅限公民申请)

□ 纸面

□ 电子邮件

光盘

磁盘

(可多选)

 

□ 邮寄

□ 快递

□ 电子邮件

□ 传真

□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可多选)

□ 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附件2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图

 

高青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3

图解      音频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11日始,至202312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部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开泰大道高青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邮编:256300;电话:0533-6989719;电子邮箱:gqxjjkfq@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高青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完善政务公开体制机制,以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抓手,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时效和质量,为促进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

完善政务公开体制机制建设,制定《高青经济开发区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做好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公开项目推进、招商引资成效、园区扩区等信息。2023年公开政府信息333条,比上年度增加104条。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借助政务新媒体发布解读材料2篇。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办理12345热线群众诉求778件,办结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

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畅通接收渠道,规范公开申请接收地点、联系电话、受理科室等信息。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上年度结转0件。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完善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以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抓手,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坚持做好公开信息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工作,及时清理失效信息。坚决执行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机制,对公开的信息做好保密审查登记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在政府网站“重要部署执行”目录中,新开设3个子栏目。开设“职能配置”栏目,梳理本单位领导信息、机构设置等信息进行发布。做好政务新媒体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利用“山东高青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发布重点工作动态、转载热点新闻,方便群众查阅。在县档案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为群众提供便捷的信息查询服务。

(五)监督保障

完善监督保障机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综合部定期对其他科室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调度,配备1名专职人员。围绕依申请公开的答复流程及如何保证依申请公开答复件的答复质量等开展政务公开培训1次;创新培训方式,采取跟班锻炼方式培训,提高政务公开人员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培训质量及数量存在短板,一定程度上存在培训质量不高、数量不够的问题。

二是部分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不重视,还存在“不懂、不会、不愿意”公开的思想。

三是信息公开时效性不强,个别领域的信息还存在超期公开的问题。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业务能力培训,贴合工作实际对培训方式、培训内容进行了优化,年初开展了1次集中培训,年中采取轮训的方式,每个科室选取1名人员到综合部跟班锻炼一周,学习政务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参与政务公开具体业务工作,以实际工作提高培训实效。

二是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明确一把手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年内主要负责同志专题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2次。利用班子成员会、全体人员会议等机会,多次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形成了以上率下,压力层层传导的工作机制。

三是严格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根据公开事项进一步优化主动公开基本目录,逐项明确公开时限要求,要求各科室以严格按照目录规定时限公开信息。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检查4次,查摆信息不更新问题50余处,并形成问题清单反馈责任科室,均在规定时限完成了整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2023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2023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3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2023年高青县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制定了《高青经济开发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明确了重点任务、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

一是不断完善政务公开机制制度建设。发挥好领导小组的以上率下、领导督促作用,为做好全年政务公开工作打好制度基础。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探索建立政务公开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各科室之间的协调和配合,打通政务公开壁垒,畅通政务公开工作渠道,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时效性。

二是积极推进公开平台建设。根据单位工作实际,在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中增加“省级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公开目录,重点公开园区重点项目建设、招商引资成效,以信息公开推进重点项目规范化建设。通过“山东高青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微信公众号,重点围绕工作动态、招商引资等发布信息236条,并做好留言回复互动,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面展示园区蓬勃发展工作面貌。

三是通过“公共资源配置”栏目,及时发布园区建设项目询价及成交公告,发挥政务公开平台群众监督作用,推进园区重点工作规范化推进。

四是做好“重要部署执行”栏目信息维护工作。重点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分解任务、民生实事工作进展情况、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做到及时高效公开。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共承办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建议2件,承办县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提案2件,办复率均为100%。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所有建议提案办理复文或摘要以及办理总体情况均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办理专题中予以公开。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在做好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信息维护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开发区工作实际,设置“省级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目录,在重点项目建设、招商引资成效等方面积极公开相关信息,以信息公开推进重点项目规范化建设。

(五)有关数据统计说明

1.报告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

2.行政许可数量、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数量,包括已公开和依法未公开的全部处理决定。

3.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

高青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8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11日始,至202212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综合部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开泰大道高青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邮编:256300;电话:0533-6989719;电子邮箱:gqxjjkfq@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高青经济开发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积极主动围绕群众关切进行主动公开,同时认真回复好群众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圆满完成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

(一)主动公开

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建设,制定《高青经济开发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要求、公开重点。着重强化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坚持“边工作边公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2022年共计公开政府信息229条,比2021年增加55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93条,通过政务新媒体公开136条。积极回应群众,收到群众民生热线咨询件231件,办结率100%,满意度95%以上,群众关切前三位分别为生态环境、经济纠纷、道路交通安全。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本机关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上年度结转0件。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动态更新调整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确保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决执行好“先审核,再公开”原则,执行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分类原则。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政府网站方面开设“省级生态工业园区建设”专栏,积极公开开发区取得的建设成效,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以公开促工作。政务新媒体方面,在“山东高青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微信公众号,着重发布工作动态、招商信息、重点项目建设等方面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五)监督保障

20226月,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分管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政务公开工作由综合部承担,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具体承办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制定《高青经济开发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计划》,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2次,对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内容进行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在工作态度上还是存在“满足于任务完成了”思想,在工作创新创优方面思考少、下力气少。二是在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上,形式较为单一,丰富程度不够多。

(二)改进措施

一是多在工作创新创优方面动脑子、下功夫,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先进单位学习借鉴,开阔工作思路。二是在公开形式上,多动脑子,在政务新媒体等公开渠道丰富视频、图片等公开内容,在政府网站公开渠道增加图文解读等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内容的易读易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2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本机关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以及《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高青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重要部署执行情况信息公开。2022年围绕县政府工作报告分解任务、年度重点工作、民生实事项目,公开任务落实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按季度公开工作进展、取得成效、后续举措。在规划计划方面,公开了《高青常家新材料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对《山东高青经济开发区隆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了批前公示,通过上级批复后又进行了定稿的及时公开。

二是创新公开方式。根据重点项目建设需要,邀请项目方负责人参加重点项目调度会,会上主动向各项目方公开项目方关心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情况,听取项目方在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积极研究解决。

三是积极落实好《高青经济开发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圆满完成了政务公开培训任务,本次培训以学习省市县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学习落实高青经济开发区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为主要内容。及时公开了2021年度财政决算及2022年度财政预算。严格落实政府采购制度,在公共资源配置栏目发布采购公告及成交公告信息共计11条。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本机关共承办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建议2件,未承办县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提案。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所有建议提案办理复文或摘要以及办理总体情况均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办理专题专题中予以公开。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结合经济开发区以服务重点项目建设为主责主业的工作性质,根据经济开发区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依需邀请各重点项目负责人参加开发区重点项目调度会,会上向各项目方公开经济开发区在跟项目相关的基础设施配套方面的工作进展情况,包括基础设施建设财力投入情况、进度情况、重点项目个性化需求改进情况等,并对项目方提出的问题积极研究解决,保障重点项目建设进度。

(五)有关数据统计说明

1.报告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

2.行政许可数量、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数量,包括已公开和依法未公开的全部处理决定。

3.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

高青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4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11日始,至202112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综合部联系(地址:高青县开泰大道高青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邮编:256300;电话:0533-6989719)。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组织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开展实行月调度制度,每月向各业务科室通报不及时公开信息情况,表彰先进科室,激励后进科室。2021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重要部署执行情况信息8条;省级生态工业园区建设信息5条;主动公开部门文件2件;在财政信息专栏,主动公开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决算情况及2021年度财政预算;在公共资源配置方面,主动公开政府采购询价、成交公告21条。2021年共收到市民投诉61件,回复率100%,满意率96.7%。市民重点关注领域前三位分别是生态环境、交通安全、经济纠纷。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上年度未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做好信息公开审核工作,确保“应公开、尽公开”,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时效性。建立和完善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及时清理废止、失效的政府信息,确保公开的信息真实有效。结合实际情况,设有政务公开栏,每月及时更新公开内容,将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重点领域信息在公开栏长期公开,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优化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目录,根据开发区工作实际情况,专门申请设立“省级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目录,及时发布开发区省级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方面的信息。并根据市民关注度,优化调整主动公开目录排列顺序,方便信息浏览查阅。

(五)监督保障

3月份印发了《高青经济开发区关于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政务公开工作由综合部承担,配备一名专职工作人员,具体承办信息公开日常工作。2021年开发区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2次,重点培训“依法主动公开”,加强和改进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提高办理时效,促使工作人员答复申请时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3.其他

 0

 0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不足:一是在落实政务公开制度上不够严格,存在“打折扣”、“应付”的工作态度。二是政务公开培训内容和形式不够丰富多彩,取得的培训效果不够好。三是各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还不够通畅,信息形成后的发布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

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将持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严抓制度落实,由综合部对各科室的政务公开情况进行定期督查检查,督促制度落实落地。二是向政务公开工作先进省市县学习工作经验,开展多种学比赶超培训,丰富学习内容,以学促干。三是通过机关全体会议的形式,强调政务公开工作中部门配合的重要性,各科室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信息形成后及时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1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215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淄政办字〔202139号)各项规定,制定了《高青经济开发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并根据方案要求,重点做好重要部署执行及省级生态工业园区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目前各项工作已落实到位。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1年共承办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建议0件,承办县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提案1件。1件政协委员提案在县政府网站建议提案专题集中公开提案人、提案原文、提案办理结果等信息。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创新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工作,每周调度重点项目进度,将项目建设进度表包括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办公楼大厅LED屏进行项目建设信息公开,并将需解决的问题着重标红显示,接受监督、自我加压、分析原因、靶向施策、明确解决时限,助推项目进度。

(五)有关数据统计说明

报告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

高青经济开发区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7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高青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综合部综合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

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11日始,至202012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综合部联系(地址:高青县开泰大道高青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邮编:256300;电话:0533-6989719)。

一、总体情况

(一)体制机制建设

明确开发区管委会综合部具体承担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综合部部长分管、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

2020年召开两次政务公开工作专题会,压力层层传导,强调“岗位公开意识”,在日常工作中要带着“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意识开展工作,坚决避免政务公开工作中的“部门壁垒”,让政务信息畅通流动起来。

(二)主动公开

 

2020年我单位收到0件县人大代表建议;收到0件政协委员提案。

建立包含“机构职能”、“政策文件”、“重要部署执行”等13项主目录的政务信息公开基本目录。

在重要部署执行情况中,将开发区管委会承担的县政府工作报告中的重点工作每季度进行公开。

根据开发区工作实际情况,专门申请设立“省级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目录,及时发布开发区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方面的政务信息。

政策文件公开方面,由于目前我单位正参加全省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发布部门文件较少,2020年度公开部门文件1份。

财政信息方面,主动公开了本单位2019年度财政决算情况。

规划计划方面,补充完善了于2018年度公开的《山东高青经济开发区发展总体规划》。

应急管理方面,补充完善了于2018年度公开的《高青经济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公共资源配置方面,主动公开了政府采购询价、成交公告共计8条。

(三)依申请公开

1.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我单位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按时办结数0件。

2.收费和减免情况

2020年,我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3.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我单位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发文审批制度,将公开属性、保密性审查作为发文审批的重要环节,对文件的公开性、保密性进行严格审核,对于公开属性为公开发布的文件及时进行发布,及时清理废止、失效的政府信息,加大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信息管理真实有效。

(五)平台建设

按照淄博市政务信息公开新平台工作要求,将之前的政务公开信息全部转移至新平台,规范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内容及时更新。2020年度发布政务公开信息69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政务信息41篇。

(六)监督保障

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我单位认真结合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各科室工作任务、公开目录,确保政务信息及时有效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0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2

153.6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在信息公开工作中,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还是存在不够娴熟、及时、畅通的情况,常见的信息公开“部门壁垒”还是或多或少存在。二是存在“开会时重要、落实时不那么重要甚至次要”的信息公开工作态度。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培训力度,将信息公开工作抓在常态,在日常工作会议中多强调、多部署、多交流,养成信息公开习惯。二是在日常工作中,建立“全员信息公开”、“岗位公开”工作意识,将信息公开意识植入每名工作人员的神经系统,以“全员信息公开”促进工作推进。以信息公开促进业务工作规范、公开、透明、经得起时间检验,形成业务工作与信息公开工作的良性互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山东高青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125

高青经济开发区(常家镇)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20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常家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

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始,至2019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经济开发区(常家镇)办公室联系(地址:高青县田翟路73号;联系电话:0533-6970767;传真:6970767)。

一、总体情况                                                          

2019年,高青经济开发区(常家镇)继续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9〕15号)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发〔2019〕5号)部署的各项任务,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动行政权力全过程公开、公共服务全流程公开、社会关切全方位回应,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一)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建设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继续明确由党政办公室作为主管科室,统筹负责全单位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等工作,并向社会公开。切实做到机构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方面:按照《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高政办字〔2019〕14号)要求,在县政府网站“建议提案办理”栏目主动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2019年主动公开经济开发区(常家镇)承办的2件县人大代表建议、1件县政协委员提案的整体办理情况,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全文予以公开。

财政信息公开方面:按照《高青县政府预算决算公开暂行办法》(高财字〔2014〕88号)和《高青县县级“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和公开暂行办法》(高财字〔2014〕89号)要求,除涉密信息外,将2019年全镇政府预算和2018年政府决算信息全部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1.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度,经济开发区(常家镇)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2.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高青经济开发区(常家镇)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3.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经济开发区(常家镇)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规范管理,及时清理废止、失效的政府信息。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参加了2次培训会,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政务公开方案进行系统学习,通过对省、市第三方评估考核指标详细讲解,及集中对如何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进行现场答疑,进一步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三是聚焦重点领域扩大公开。1.做好营商环境领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入开展告知承诺制审批,按照《高青县审批服务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进一步简化流程,降低企业准入门槛,实行了告知承诺制。公开机构改革后政府部门权责清单。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机构建设和人员情况

一是加强平台建设。强化县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调整政务公开栏目,新开设“县政府领导”“建筑市场监管”“社会信用体系”“重要部署执行”等8个栏目。公开高青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五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加大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的政务公开力度,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的整体水平。2019年,经济开发区(常家镇)在县政府网站共计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5条,2019年,共报送信息291篇,其中:农民日报3篇,经济日报采用1篇,大众日报11篇,淄博日报采用26篇,新华网采用4篇;通过微信公众号高青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公开发表信息179篇。

 

 

二是强化机构建设。高青经济开发区(常家镇)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统筹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等工作。安排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监督保障情况

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高青经济开发区(常家镇)认真结合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各领域公开任务,严格落实相关公开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经济开发区(常家镇)各级制发政府规章 0 件,规范性文件 0 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集中采购等事项公开情况详见下表。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0

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2

2861.13(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度,经济开发区(常家镇)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经济开发区(常家镇)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   0 件,行政诉讼 0  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经济开发区(常家镇)信息公开工作进展顺利,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县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与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仍有很大距离,比如信息公开有的不够及时,公开方式仍有待更加便捷高效,与工作结合不够等等。

2020年,经济开发区(常家镇)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建设,根据政务公开新任务新要求新职责,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明确工作承担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二是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流程,改进申请办理方式,对涉及多个单位或部门的申请事项,加强会商协调,依法依规妥善办理。三是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力度,加大重大行政决策信息、社会关注热点信息的公开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

 

                                                                                                                                                                                                                                                                                                                    高青经济开发区(常家镇)  

                     2020年1月19日

 

 



高青经济开发区(常家镇)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3-01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编制,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情况、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六个部分组成,并附有相关统计表格。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始,至2018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经济开发区(常家镇)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33-6970767;邮箱:gqxjjkfq@zb.shandong.cn。

一、概述

2018年,高青经济开发区(常家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18〕21号)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淄政办字〔2018〕118号)等文件为重点,坚持改革创新和需求导向,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公众期盼,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优化队伍建设。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单位领导分工。进一步明确党政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工作主管科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做到机构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二)完善制度机制,强力部署推进。国办发〔2018〕23号文件、鲁政办发〔2018〕21号文件和淄政办字〔2018〕118号文件下发后,县政府高度重视,出台了《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当前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高政办发〔2018〕30号),,我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县政府关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发布协调、保密审查、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责任追究、评议考核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结合区(镇)工作实际,把各项制度落到实处,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公开事项、公开方式、责任单位等具体要求,就做好2018年政务公开作出部署,切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加强公文公开属性管理,文件拟稿纸设有公开属性栏目,文件起草审核过程中同步确定其公开属性,规范发布程序和渠道。

        (三)加强平台建设,拓展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按时维护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信箱等栏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高青经济开发区(常家镇)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条。经济开发区(常家镇)充分利用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立政策解读机制,明确解读范围,强化解读责任,规范解读程序,完善舆情收集、研判、报告和回应机制,加强政府与群众的互动交流,真正做到“听民声、知民情、解民忧”,2018年共处理民生热线247余条,实实在在的解决群众问题,回应社会关切,征求意见建议。设立区(镇)信息公开和服务电话,严格规范服务流程,认真倾听公众诉求,及时回馈群众问询,切实维护公众权益。在县政府网站“建议提案办理”栏目主动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2018年主动公开经济开发区承办的0件县人大代表建议、1件县政协委员提案的整体办理情况,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全文予以公开。

政府网站公开信息40条,占14%;

其他方式公开信息247条,占86%。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未发生针对开发区管委会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有关申诉。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情况

开发区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共2名具体工作人员。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经济开发区(常家镇)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县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与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仍有很大距离,比如信息公开有的不够及时,公开方式仍有待更加便捷高效,与工作结合不够等等。

       2019年,经济开发区(常家镇)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建设。二是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流程,改进申请办理方式,对涉及多个单位或部门的申请事项,加强会商协调,依法依规妥善办理。三是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力度,加大重大行政决策信息、社会关注热点信息的公开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附件: 2018年高青经济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山东高青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287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4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0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247

二、回应解读情况(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5.其他形式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0

  (一)纸质文件数

0

  (二)电子文件数

0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0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门户网站

0

(二)镇、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

0

九、政府公报发行量

   

(一)公报发行期数

0

(二)公报发行总份数

0

十、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0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0

(二)镇办

0

十一、查阅点接待人数

0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0

(二)镇办

0

十二、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数

1

  (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

     2.兼职人员数

0

  (三)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十三、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0

(注:各子栏目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

 

 

高青经济开发区(常家镇)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03-16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编制。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情况、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六个部分组成,并附有相关统计表格。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始,至2017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经济开发区(常家镇)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33-6970767;邮箱:gqjjkfq@126.com

一、概述

2017年,高青经济开发区(常家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7〕39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淄政办发〔2017〕17号)等文件为重点,坚持改革创新和需求导向,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公众期盼,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优化队伍建设。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单位领导分工。进一步明确党政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工作主管科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做到机构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二)完善制度机制,强力部署推进。国办发〔2017〕24号文件、鲁政办发〔2017〕39号文件和淄政办发〔2017〕17号文件下发后,我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县政府关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发布协调、保密审查、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责任追究、评议考核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结合区(镇)工作实际,把各项制度落到实处,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公开事项、公开方式、责任单位等具体要求,就做好2017年政务公开作出部署,切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加强公文公开属性管理,文件拟稿纸设有公开属性栏目,文件起草审核过程中同步确定其公开属性,规范发布程序和渠道。

(三)加强平台建设,拓展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按时维护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信箱等栏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高青经济开发区(常家镇)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余条。经济开发区(常家镇)充分利用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立政策解读机制,明确解读范围,强化解读责任,规范解读程序,完善舆情收集、研判、报告和回应机制,加强政府与群众的互动交流,真正做到“听民声、知民情、解民忧”,2017年共处理民生热线130余条,实实在在的解决群众问题,回应社会关切,征求意见建议。设立区(镇)信息公开和服务电话,严格规范服务流程,认真倾听公众诉求,及时回馈群众问询,切实维护公众权益。在县政府网站“建议提案办理”栏目主动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2017年主动公开经济开发区承办的0件县人大代表建议、3件县政协委员提案的整体办理情况,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全文予以公开。

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9条,占83%;

政务公开信息4条,占17%;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全县各级各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未发生针对开发区管委会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有关申诉。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情况

开发区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共2名具体工作人员。

六、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7年,经济开发区(常家镇)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县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与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仍有很大距离,比如信息公开有的不够及时,公开方式仍有待更加便捷高效,与工作结合不够等等。

2018年,经济开发区(常家镇)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建设。二是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流程,改进申请办理方式,对涉及多个单位或部门的申请事项,加强会商协调,依法依规妥善办理。三是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力度,加大重大行政决策信息、社会关注热点信息的公开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附: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

2017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23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6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7

二、回应解读情况(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5.其他形式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0

  (一)纸质文件数

0

  (二)电子文件数

0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0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门户网站

0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

0

九、政府公报发行量

   

(一)公报发行期数

0

(二)公报发行总份数

0

十、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0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0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0

十一、查阅点接待人数

0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0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0

十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十三、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0

  (三)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
       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十四、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0

 

高青经济开发区(常家镇)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3-15

 

本报告由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请与高青经济开发区(常家镇)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33-6970767;邮箱:gqjjkfq@126.com。

一、概述

2016年,经济开发区(常家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关于印发2016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6〕23号)、《关于印发2016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淄政办字〔2016〕85号)和县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一系列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在服务区(镇)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经济开发区(常家镇)通过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系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条,通过“政民互动平台”收到各类咨询、投诉、建议39条,回复率100%,满意率100%。设立区(镇)信息公开和服务监督电话,严格规范服务流程,认真倾听公众诉求,及时回馈群众问询,切实维护公众权益。全年累计接听群众电话诉求477人次,办结率100%,满意率10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暂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未发生针对管委会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有关申诉。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6年,管委会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推进,但与《条例》的要求以及社会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个别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公开内容不够及时全面;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需要进一步拓展。

  在2017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将重点强化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继续加强学习,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实,提高思想认识和重视程度,进一步拓展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提高公开时效,完善公开平台,继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健康开展。二是拓展主动公开信息的广度和深度。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围绕社会广泛关注的、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凡是《条例》规定应该公开的事项,做到及时、全面、主动公开。 

附:2016年度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高青经济开发区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55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6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39

二、回应解读情况(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5.其他形式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0

  (一)纸质文件数

0

  (二)电子文件数

0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0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门户网站

0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

0

九、政府公报发行量

   

(一)公报发行期数

0

(二)公报发行总份数

0

十、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0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0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0

十一、查阅点接待人数

0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0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0

十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十三、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0

  (三)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
       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十四、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0

 

高青经济开发区(常家镇)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6-03-16

 

  本报告由高青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通过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如有疑问,请与高青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33-6970767,邮箱:gqjjkfq@126.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5年,高青经济开发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条例》、《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5〕22号)、《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5〕25号)、《关于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发〔2015〕10号)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在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促进依法行政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严格按照国家、省和市、县政府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各司其职”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了办公室为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牵头责任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进一步加强政府与群众的互动交流,通过“政民互动平台”、“12345民生热线”,解决群众问题,回应社会关切,征求意见建议。2015年,收到各类咨询、投诉、建议39条,回复率100%,满意率100%。严格规范服务流程,认真倾听公众诉求,及时回馈群众问询,切实维护公众权益。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重点公开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管委会不断创新信息公开载体,通过公示栏、公开信等多种渠道将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群众延伸,为公众就近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经济开发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7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通告、信息90余篇;网站设置了公告栏等积极公开政府信息。此外,管委会通过《高青工作》、“政风行风热线”、“高青新闻”等平台,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此外,还在办公楼内设置了信息告知栏积极公开政府信息。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未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未发生针对管委会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有关申诉。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监察情况

  (一)保密审查情况

  管委会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保密审查工作,各科室严格按照《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要求,在信息发布前对政府信息进行审查,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管委会所属事业单位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完善规章制度,指定专门人员,收集本部门应公开信息并及时公开,对群众反映问题予以答复。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5年,管委会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推进,但与《条例》的要求以及社会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个别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公开内容不够及时全面;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需要进一步拓展。

  在2016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将重点强化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继续加强学习,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实,提高思想认识和重视程度,进一步拓展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提高公开时效,完善公开平台,继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健康开展。二是拓展主动公开信息的广度和深度。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围绕社会广泛关注的、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凡是《条例》规定应该公开的事项,做到及时、全面、主动公开。 

 

 

                  

高青经济开发区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5-01-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函〔2014〕29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经济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阳光政府、法制政府,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的重要举措,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2014年,经济开发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公开内容,规范公开形式,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信息告知栏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经济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经济开发区严格按照国家、省和市政府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各司其职,”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了办公室为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牵头责任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开发区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4年,经济开发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条。其中,其部门公开信息9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民众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查看经济开发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可以就相关问题进行咨询与交流。

  2、政府信息查阅室:党政办公室是经济开发区信息查阅室及资料索取点,该科室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为群众查阅信息服务。

  3、其他平台:开发区成立官方网站,在网站公开通告、信息90余篇;经济开发区内部设置了公告栏等积极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4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度,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保密审查情况

  保密审查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环节和必要前提,各科室严格按照《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要求,在信息发布前对政府信息进行审查,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

  (二)监督检查情况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经济开发区通过投诉电话、主任信箱、、在线咨询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并积极接受县政府的检查督导。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4年,经济开发区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推进,但与《条例》的要求以及社会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 个别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公开内容不够及时全面;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需要进一步拓展。公开内容、目录和指南的编制还要不断更新和完善。

  (二)整改措施

  在2015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将重点强化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学习政府关于政务信息公开的法规条例,为政务公开工作统一思想认识,打好思想基础,加强组织领导。

  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推动各项制度的有效执行和落实,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高青经济开发区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4-04-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函〔2014〕4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3年度经济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阳光政府、法制政府,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的重要举措,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2013年,经济开发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公开内容,规范公开形式,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信息告知栏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经济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经济开发区严格按照国家、省和市政府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各司其职,”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了办公室为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牵头责任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开发区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3年,经济开发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条。其中,其部门公开信息26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民众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查看经济开发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可以就相关问题进行咨询与交流。

  2、政府信息查阅室:党政办公室是经济开发区信息查阅室及资料索取点,该科室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为群众查阅信息服务。

  3、其他平台:开发区成立官方网站,在网站公开通告、信息90余篇;经济开发区内部设置了公告栏等积极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3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度,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保密审查情况

  保密审查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环节和必要前提,各科室严格按照《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要求,在信息发布前对政府信息进行审查,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

  (二)监督检查情况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经济开发区通过投诉电话、主任信箱、、在线咨询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并积极接受县政府的检查督导。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3年,经济开发区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推进,但与《条例》的要求以及社会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个别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公开内容不够及时全面;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需要进一步拓展。

  在2014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将重点强化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继续加强对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抓好《条例》和《办法》的学习贯彻落实,提高思想认识和重视程度,进一步拓展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提高公开时效,完善公开平台,继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健康开展。

  二是拓展政府主动公开信息的广度和深度。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围绕社会广泛关注的、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凡是《条例》规定应该公开的事项,都要及时、全面、主动公开。

 

高青经济开发区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3-03-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函〔2013〕2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2年度经济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阳光政府、法制政府,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的重要举措,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2012年,经济开发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公开内容,规范公开形式,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信息告知栏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经济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经济开发区严格按照国家、省和市政府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各司其职,”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了办公室为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牵头责任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开发区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2年,经济开发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7条。其中,部门公开信息52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民众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查看经济开发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可以就相关问题进行咨询与交流。

  2、政府信息查阅室:党政办公室是经济开发区信息查阅室及资料索取点,该科室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为群众查阅信息服务。

  3、其他平台:经济开发区内部设置了公告栏等积极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2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度,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保密审查情况

  保密审查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环节和必要前提,各科室严格按照《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要求,在信息发布前对政府信息进行审查,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

  (二)监督检查情况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经济开发区通过投诉电话、主任信箱、、在线咨询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并积极接受县政府的检查督导。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2年,经济开发区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推进,但与《条例》的要求以及社会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个别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公开内容不够及时全面;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需要进一步拓展。

  在2013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将重点强化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继续加强对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抓好《条例》和《办法》的学习贯彻落实,提高思想认识和重视程度,进一步拓展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提高公开时效,完善公开平台,继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健康开展。

  二是拓展政府主动公开信息的广度和深度。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围绕社会广泛关注的、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凡是《条例》规定应该公开的事项,都要及时、全面、主动公开。

 

高青经济开发区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2-02-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1年度经济开发区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阳光政府、法制政府,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的重要举措,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2011年,经济开发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公开内容,规范公开形式,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信息告知栏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经济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经济开发区严格按照国家、省和市政府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各司其职”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了党政办公室为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牵头责任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开发区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1年,经济开发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6条。其中,部门公开信息76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民众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查看经济开发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可以就相关问题进行咨询与交流。

  2、政府信息查阅室:党政办公室是经济开发区信息查阅室及资料索取点,该科室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为群众查阅信息服务。

  3、其他平台:经济开发区内部设置了公告栏等积极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1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度,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保密审查情况

  保密审查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环节和必要前提,各科室严格按照《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要求,在信息发布前对政府信息进行审查,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

  (二)监督检查情况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经济开发区通过投诉电话、主任信箱、在线咨询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并积极接受县政府的检查督导。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1年,经济开发区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推进,但与《条例》的要求以及社会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公开内容不够及时全面;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需要进一步拓展。在2012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将重点强化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条例》,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三是继续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及时增删,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

 

 

 

高青经济开发区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1-03-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0年度经济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阳光政府、法治政府,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的重要举措,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2010年,经济开发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加大工作力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信息告知栏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由一名分管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司其职,办公室协调办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开发区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0年,经济开发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市民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查看经济开发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政府信息查阅室。开发区党政办是信息查阅室及资料索取点,明确1名工作人员为群众查阅信息服务。

    3、其他平台。经济开发区通过《高青工作》、“政风行风热线”、“高青新闻”等平台,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0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0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保密审查情况

 经济开发区严格按照《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高青县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开展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规定所有公开的信息都要进行严格的逐级审批,先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审核,再报开发区党政办审核,然后报分管领导审核,最后报主要领导审签。

 (二)监督检查情况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经济开发区通过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并积极接受县政府的检查督导。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0年度,经济开发区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健全。下一步将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和发布审核机制,借助信息公开工作,促进各项工作高效推进。

 

高青经济开发区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0-02-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09年度经济开发区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阳光政府、法制政府,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的重要举措,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2009年,经济开发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加大工作力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信息告知栏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由一名分管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司其职,办公室协调办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开发区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09年,经济开发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4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市民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查看经济开发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政府信息查阅室。开发区党政办是信息查阅室及资料索取点,明确1名工作人员为群众查阅信息服务。

    3、其他平台。经济开发区通过《高青工作》、“政风行风热线”、“高青新闻”等平台,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09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9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保密审查情况

 经济开发区严格按照《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高青县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开展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规定所有公开的信息都要进行严格的逐级审批,先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审核,再报开发区党政办审核,然后报分管领导审核,最后报主要领导审签。

 (二)监督检查情况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经济开发区通过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并积极接受县政府的检查督导。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09年度信息公开工作中,一是制度化、常态化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存在疲于应付的情况。下一步,经济开发区将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通过信息公开,促进工作推进。

 

高青经济开发区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09-02-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08年度经济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 概述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阳光政府、法制政府,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的重要举措,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2008年,经济开发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加大工作力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信息告知栏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08年,经济开发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市民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查看经济开发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政府信息查阅室。开发区党政办是信息查阅室及资料索取点,该科室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为群众查阅信息服务。

3、其他平台。经济开发区通过《高青工作》、“政风行风热线”、“高青新闻”等平台,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08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当面申请0件,以网上提交表单形式申请0件。

(二)依申请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8年依申请不予公开信息0件。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08年经济开发区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0件,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为0件。

 五、收费、减免情况

    本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2008年度信息公开工作中,一是存在被动应付,主动性不强的问题。二是信息公开数量有限。下一步,经济开发区将加强信息宣传力量,增加宣传信息数量,积极主动开展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