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

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4-04-25

《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发展和改革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本指南。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包含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1.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邮政编码等。

2.政策文件

主要包括: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行政文件;政策解读等。

3.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4.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机关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意见征集、结果反馈、执行效果评估情况;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民生实事项目等重要部署执行情况;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

5.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本机关部门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6.人事信息

主要包括:本机关人事任免信息。

7.其他

主要包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本机关其他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1.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qing.gov.cn)。

2.《高青县人民政府公报》(http://www.gaoqing.gov.cn/gongkai/channel_c10671/)。

(1)《高青县人民政府公报》线上查阅

可登录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专栏(http://www.gaoqing.gov.cn/gongkai/channel_c10671/)查阅数字化政府公报,专栏提供了公报查询、下载和打印等功能。

(2)《高青县人民政府公报》免费赠阅点(线下查阅)

高青县政务服务大厅设有政府公报免费取阅点。赠阅点:高青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政务服务大厅),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高苑路7号;联系方式:0533-6983505;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获取查阅方式:现场免费查阅。

       3.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高青政务”(微信号:gaoqingzhengfu)。

       4.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5.政府信息查阅点:本机关在高青县档案馆(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黄河路21号;联系方式:0533-6967737;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服务内容:查询、复制、打印政府信息)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行政机关一般不提供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四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申请人可到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黄河路99号。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6967153。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受理机构: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来信请寄: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黄河路99号,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56300。联系电话:0533-6967153

3.网上申请

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qing.gov.cn)开通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上提交渠道,受理向本机关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可登陆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在政务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http://www.gaoqing.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18),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在线申请平台使用注意事项:(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应填写完整,联系电话、地址、信息获取方式要填写正确。(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内容应真实有效,同时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从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qing.gov.cn)下载、打印,复制有效。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4.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对于符合《条例》申请要求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分别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办理期限: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黄河路99号

邮政编码:  256300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 6967153

传真:0533-6967153

电子邮箱:gqxfgjbgs1@zb.shandong.cn(此邮箱仅供沟通联系使用,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投诉、举报受理机构: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黄河路81号

邮政编码:256300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6967090

传  真:0533-6967065

电子信箱:gqxzfbgsxxzx@zb.shandong.cn

 

行政复议机关:高青县人民政府

受理机构:高青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清河路9号县机关综合办公楼916室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6300

联系电话:0533-6981239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高青县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芦湖路以东、长江路以北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6300

联系电话:0533-6965760

 

       附件:1.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图.docx

 

 

 

 

附件1

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邮箱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时间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内容描述

 

 

 

 

 

 

        

所需信息的信息索取号

 

所需信息的用途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获取信息方式

□ 申请。

请提供相关证明

□ 不

(仅限公民申请)

□ 纸面

□ 电子邮件

光盘

磁盘

(可多选)

 

邮寄

□ 快递

□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可多选)

□ 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附件2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图

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3

图解      音频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始,至2023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黄河路99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7153;电子邮箱:gqxfgjbgs1@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部署,优化政务公开机构设置,完善政务公开人员队伍,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制定《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信息公开任务清单。做好重大建设项目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规范公开申报要求、申报材料清单、批准流程等。2023年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131条,同比增长19.09%。多形式开展政策解读,通过媒体解读、专家解读、单位负责人解读等方式发布解读材料4篇,全面解读政策文件的出台背景、起草情况、主要内容。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办理12345群众诉求100件,真正做到事事有回应。

(二)依申请公开

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加强答复意见的合法性审查,减少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争议。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同比减少50%。申请内容主要集中在项目审批领域。共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2件,部分公开1件、无法提供1件。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公开内容、责任主体、时限要求及公开方式。政府信息实行全生命周期管理,信息公开前职能科室、政务公开科室多重审核,确保信息真实性。信息严格按照公开时限进行动态更新,及时清理废止、失效的政府信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制度,全员签订保密承诺,加强信息管理人员的保密意识,加大信息发布的审核力度,确保不泄密不涉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优化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设置,在“职能配置”栏目下新开设“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内设科室”等栏目。做好“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微信公众号栏目保障,及时公开发展规划、项目建设、价格收费等信息,累计发布每周工作动态累计46期。

(五)监督保障

根据人员配置,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人员,召开政务公开专题工作会议部署政务公开工作。由办公室牵头负责政务公开工作,配备1名人员专职负责,定期对各科室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并督促做好问题整改。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培训会2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重点建设项目领域信息公开需要进一步规范,项目清单、项目审批信息还存在公开内容缺失、公开不规范等问题。

二是政策解读工作不到位,部分政策文件还是以文稿解读为主,未开展多样化解读。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重点建设项目领域信息公开,严格按照《高青县重大建设项目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要求,规范公开项目信息。年内公开重点建设项目1个,制定了项目清单,同时按照项目建设进展,对未按期公开的信息进行了自查,全流程公开了项目立项批复、用地许可、规划许可、环评等审批信息,并协调有关单位公开了建设进度等信息,有效提高了重点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的规范性。

二是加强政策解读工作,选取部分重点领域文件开展多样化解读,对绿色转型发展重点任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文件邀请媒体记者开展解读2次,邀请专业学者开展解读1次,单位负责人解读政策文件1次,丰富了解读形式,提高了政策知晓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2023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2023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3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2023年高青县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制定了《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明确了重点任务、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一是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优化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政府信息公开更新时限。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依申请的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合法合规答复,答复内容明示引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告知有效救济渠道和救济时效,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二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每季度公开《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年度重点任务具体进度、下一步计划等内容。民生实事项目执行措施、工作进展、取得成效。公开重点项目建设清单、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三是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引,每年度公开抽查事项清单、抽查结果,完善监管机制,提高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共承办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建议1件,承办县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提案6件,办复率均为100%。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所有建议提案办理复文或摘要以及办理总体情况均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办理专题中予以公开。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一是政府主动公开方面,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主动公开机构职能、国民规划、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执行等重点事项,同时在“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微信公众号设置链接,便捷快速访问政务网。

二是依申请公开方面,及时接收依申请公开文件,科室根据职能分配,及时协调解决,缩短依申请公开件办理时限,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质量。

(五)有关数据统计说明

1.报告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

2.行政许可数量、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数量,包括已公开和依法未公开的全部处理决定。

3.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

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8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始,至2022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黄河路99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7153;电子邮箱:gqxfgjbgs1@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部署,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高质量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始终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日程,优化组织机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相关负责人组织实施,层层有人管、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制定《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全年工作重点任务、目标、措施、任务分工等。2022年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机构职能信息3条,部门文件10条,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重要部署执行信息15条,行政执法信息15条,项目审批信息130余条。做好减税降费信息公开,严格按照《山东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0〕1361号)等政策文件制定并公开价格收费清单。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解读材料重点对对文件的出台背景、起草情况、主要内容进行解读,单位负责人开展政策解读工作2次。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本机关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同比减少20%,上年度结转1件。申请内容主要集中在项目立项审批领域和价格领域。共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5件(含上年结转1件),其中予以公开1件、部分公开2件、不予公开0件、无法提供2件、不予处理0件、其它处理0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件。2022年度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了政府信息保密审核制度,加强信息管理人员的保密意识,加大信息发布的审核力度,确保不泄密不涉密。建立了政府信息动态调整制度,及时清理废止、失效的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及时更新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拓展政务公开渠道,新开设“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微信公众号,2022年度累计发布每周工作动态累计40余期,及时公开发展规划、项目建设、价格收费等信息,并积极转载实时热点和国务院新闻发布会重要信息。微信公众号开设了“办事服务”和“便民查询”栏目。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

(五)监督保障

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阶段性组织召开相关会议以研究政务公开工作以提高公开质量。明确办公室和一名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2022年共组织1次培训会,重点培训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政策解读、政务咨询、网上意见征集与采纳、回应关切等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公开时间部分存在滞后性和内容更新不够及时,导致需公开信息不能第一时间为群众所知,信息不对称使得信息难以发挥最大价值,从而给了谣言传播的空间和降低政府部门公信力。二是岗位调整导致政务公开专职人员流动速度过快,工作交接不够及时和全面,新接手人员业务素质尚达不到要求标准,导致信息公开的质量有所下降。三是公开内容不够深入,部分流于表面,深层次问题公开较少。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专职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最大程度稳定专职人员,减少岗位流动,如有必要,则需及时完成工作对接,并对其进行后续指导。二是与省市县对接,及时公布有关信息,最大限度发挥价值。三是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应认真总结政务公开经验教训,对政务公开难度大、问题多的领域要深入剖析、找准问题、切实解决,以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进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2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本机关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以及《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高青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做好衔接过渡工作。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向社会公开。二是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依申请的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合法合规答复,答复内容明示引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告知有效救济渠道和救济时效,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三是制定《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作为日常工作指导,新增“部门会议”和“法治政府栏目”。重点做好高青县2022年度重点项目申报指南和重大建设项目清单的公开工作。定期公开行政执法结果和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等内容。四是加强信息公开审查工作。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前的审查力度,特别是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间、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实、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五是依法保护好相关人员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进行去标识化处理。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件,政协委员提案6件,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所涉及的意见建议均吸收采纳,且均在县政府网站建议提案专题集中公开建议提案人、建议提案原文、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等信息。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建立政务公开科室考核制度,并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的主要目标、基本要求、工作任务,进一步规范公开目录,完善公开方式,做到领导力度、目标责任、监督检查“三到位”,有力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措施的有效落实和高效运转。

(五)有关数据统计说明

1.报告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

2.行政许可数量、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数量,包括已公开和依法未公开的全部处理决定。

3.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

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0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始,至2021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黄河路99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7153;传真:0533-6967153)。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研究制定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2021年,在县政府网站发布机构职能信息1条,部门文件41条,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重要部署执行信息13条,行政执法信息5条;项目审批108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协调20余个单位和部门上报“双公示”信息4000余条、归集信用承诺书3000余条,上报宣传信息200余条,并在“信用山东”“信用淄博”等网站发表宣传报道100余条;减税降费方面我单位严格按照《山东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0〕1361号)等政策文件制定并公开2条价格收费清单。发布5条有关价格收费文件的解读,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一并公开并对文件的出台背景、起草情况、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同比减少55%。申请内容主要集中项目立项审批领域。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结转至2022年继续办理1件。在办结的申请中:予以公开1件,无法提供3件。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了政府信息保密审核制度,加强信息管理人员的保密意识,加大信息发布的审核力度,确保不泄密不涉密。建立了政府信息动态调整制度,及时清理废止、失效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强化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在政务公开版块开设机构职能、部门文件、规划计划、重要部署执行等栏目公开政府信息。同时,加快线下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

(五)监督保障

调整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配备1名专职和1名人兼职人员。2021年共组织2次培训会,重点培训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政策解读、政务咨询、网上意见征集与采纳、回应关切等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组织领导机构不够完善,各科室、中心人员配置情况不明确。二是公开时效性不强、深度不够、质量不高、内容不全。三是政府信息公开落实力度不够,公开意识不强,与群众切身利益、方便群众办事、群众关心关注的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具体,公开方式单一化、陈旧化。四是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建设不够,公开队伍整体的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不高,对政策的把握能力不强,处理公开具体工作中复杂问题办法不多,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五是金融、粮食、价格等民生重点领域公开内容流于表面,不够细化。六是民主监督机制不够健全,公开工作的责任追究制度不落实。

(二)改进措施

一是健全领导机制。二是着力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切实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三是大力推进公开信息化建设,积极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加大以政府门户网站为核心的公开集约化平台体系建设,整合信息公开平台资源,健全信息发布更新机制,加大政务微信公众号等新社交媒体的开发应用,提升信息搜索等智能化水平,让社会公众能更加便捷获取部门信息。四是着力加强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制定业务培训计划,分级分层组织实施,切实提高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五是细化金融、粮食、价格等民生重点领域公开内容。六是健全民主监督制度,落实公开责任追究制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1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21〕5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淄政办字〔2021〕39号),制定了《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重点做好“十四五”规划和历史规划的归集公开工作,公开《高青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高青县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归集整理并公开《高青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高青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及2012-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充分展示“一张蓝图绘到底”的接续奋斗历程。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1年,共承办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建议2件,承办县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提案1件,均在县政府网站建议提案专题集中公开建议提案人、建议提案原文、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等信息。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积极推动平台建设创新,在县政府网站开展本机关专属“在线访谈”栏目,除回答本能机能、做事流程外,还对网民征询的相关业务问题进行回答。

(五)有关数据统计说明

报告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

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5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综合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

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始,至2020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高青县城黄河路99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7153;传真:0533-6967153)。

一、总体情况

(一)体制机制建设

1、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职能,由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由一名分管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明确局办公室为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牵头责任科室,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2、加强制度建设。2020年,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20〕78号)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发〔2020〕67号)部署的各项任务,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深化发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制定了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二)主动公开

1. 深入推进优化服务工作,做好营商环境领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我单位严格按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山东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7年本)、《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2号令)、《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管理规定,2020年完成项目立项426件,其中政府投资项目审批145件,企业投资项目备案268件,企业投资项目核准13件。依据信息公开要求,项目立项信息在高青县政务网进行了公开。

2.做好行政权力运行公开,通过“高青人民政府网”公开了本单位职责任务清单、职责边界事项清单、执法人员资格清单等。

3.认真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0年度,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4.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2020年主动公开承办的县人大代表建议1件、县政协委员提案1件,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全文予以公开。

5、聚焦重点领域扩大公开。一是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信息公开。将《关于进一步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企业入驻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制度建设的通知》、《关于转发贯彻落实国办发(2019)35号文件加快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新型监管机制的通知》等一系列信用建设工作文件在县政务网站公开,让更多的企业和个人了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积极归集行政审批服务局、税务局等15个单位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按照要求上传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上报“双公示”信息1.3万余条。二是做好民生保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通过“高青政务网”公开发布《高青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目录清单》、《高青县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目录清单》、《高青县县级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高青县县级政府定价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关于印发山东省黄河滩区迁建规划的通知》《关于成立高青县黄河滩区脱贫迁建工程指挥部的通知》等文件。三是加大对我县滩区迁建工作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及时公布工程进展情况,2020年10月,高青县在全省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工作视频会上作典型发言。2020年3月,我市黄河滩区迁建工程获省“工作突出区县奖”奖励资金200万元。2020年5月,“决战”滩区迁建,“梦圆”盛世安澜获2019年度全市创新性实事和制度创新重要成果评选区县创新性实事创新成果评价三等奖。截至目前,在省、市、县媒体累计发布新闻报道150余篇、淄博电视台专题系列报道2期、山东电视台“担当作为抓落实”专题报道1期。我县黄河滩区迁建方案编制、规划设计、房屋评估、施工监理等各环节均依法依规公开招投标,接受群众监督。

(三)依申请公开

1.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度,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2.收费和减免情况

2020年,我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3.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本单位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政务信息规范管理,及时清理废止、失效的政府信息。二是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政务公开方案进行系统学习,进一步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五)平台建设

一是加强平台建设。强化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信息公开栏、电子屏等方式和途径,广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强化机构建设。办公室作为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门,统筹负责单位信息公开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等工作。2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其中1人专职,1人兼职。

(六)监督保障

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组织保障,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4

 4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12

 1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66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5.2万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七)总计

11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不足;二是信息公开的意识还有待提高;三是在信息公开相关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方面还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2021年,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工作,抓好落实,推动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一是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意识,强化领导职责,责任落实到人,逐步加强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力度,将信息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充分调动机关干部参与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二是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力度,全面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确保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三是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各项制度机制,逐步实现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四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使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方式更加多样、便捷。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23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由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

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11日始,至201912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联系(地址:高青县城黄河路99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7153;传真:0533-6967153)。

一、总体情况

2019年,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继续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915号)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发〔20195号)部署的各项任务,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的信息工作、电子政务工作相结合,确保工作有专门工作人员承办,责任到人,层层落实,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依法行政、科学发展、保障公民权利、服务企业的重要举措,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动行政权力全过程公开、公共服务全流程公开、社会关切全方位回应,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一)体制机制建设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职能,由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由一名分管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明确局办公室为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牵头责任科室,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按照《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高政办字〔201914号)要求,在县政府网站建议提案办理栏目主动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2019年主动公开县政府承办的2件县人大代表建议、2件县政协委员提案的整体办理情况,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全文予以公开。

聚焦重点领域扩大公开。一是做好营商环境领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我单位严格按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山东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7年本)、《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2号令)、《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管理规定,2019年完成项目立项260件,其中政府投资项目审批65件,企业投资项目备案188件,企业投资项目核准7件。依据信息公开要求,项目立项信息在高青县政务网进行了公开。二是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信息公开。将《高青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高青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信用建设工作文件在县政务网站公开,让更多的企业和个人了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积极归集行政审批服务局、税务局等部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按照要求上传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信用淄博),每月将各部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归集后,在县政务网站公示,协调20余个成员单位上报双公示信息一万余条。三是做好民生保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通过高青政务网公开发布《高青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目录清单》、《高青县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目录清单》、《高青县县级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高青县县级政府定价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关于印发山东省黄河滩区迁建规划的通知》《关于成立高青县黄河滩区脱贫迁建工程指挥部的通知》等文件。加大对我县滩区迁建工作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及时公布工程进展情况,20192月山东广播电视台播出担当作为抓落实--高青:黄河滩区居民自主选择迁建方式报道20192月农民日报刊登咱穷滩区的百姓要搬新家--山东省高青县黄河滩区迁建见闻20192月淄博新闻电视台播出关于黄河滩区居民迁建专题二期报道20193月大众日报刊登黄河滩区27个外迁社区28个新建村台全开工201912月新华社刊登山东高青抓实产业配套解农民上楼之忧,省、市、县媒体累计发布新闻报道100余篇。我县黄河滩区迁建方案编制、规划设计、房屋评估、施工监理等各环节均依法依规公开招投标,接受群众监督。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对于申请的信息可以公开的,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对于申请的信息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机关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对于较为复杂的申请件,主动与申请人沟通,了解群众需求,避免因误解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1.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度,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2.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全县各级各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3.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共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0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规范管理,进一步梳理单位产生的各类政府信息,及时进行更新,定期维护和复查,确保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按要求参与市县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打造一支业务过硬、作风严谨的工作队伍。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机构建设和人员情况

一是加强平台建设。强化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

二是强化机构建设。办公室作为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门,统筹负责单位信息公开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等工作。2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其中1人专职,1人兼职。

(六)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工作考核。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业务科室年度考核内容,应当公开的及时公开,形成公开透明的良好工作作风。

二是强化责任追究。推进考核常态化长效化,推动实现工作向更好的目标或方向发展。对思想上不重视、不按规定公开的情况,及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坚决杜绝相关问题的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我局制发政府规章0件,规范性文件0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集中采购等事项公开情况详见下表。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

-7

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04

62

26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度,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结合工作需要进一步细化,公开信息的组织方面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需进一步提高,三是公开信息发布的渠道需进一步拓展。

针对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主要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制度建设,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系统总结,根据工作实际和发展需要,适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健全内部协作机制,加大培训力度,提升主动公开意识和工作水平。

(二)深化信息公开范围。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严格按照有关条例、文件的要求,除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发布的其他政府信息外,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和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热点、难点问题研究,进一步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在《条例》规定的时限内,准确答复公众申请,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月15日

 

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3-18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始,至2018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联系(地址:高青县城黄河路81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7153;传真:0533-6967153)。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018年,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18〕21号)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淄政办字〔2018〕118号)等文件为重点,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进一步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坚持改革创新和需求导向,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公众期盼,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信息告知栏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一)加强组织领导,优化队伍建设。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司其职,办公室协调办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由一名分管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完善制度机制,强力部署推进。国办发〔2018〕23号文件、鲁政办发〔2018〕21号文件和淄政办字〔2018〕118号文件下发后,我单位高度重视,出台了《2018年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公开事项、公开方式、责任科室等具体要求,就做好2018年政务公开作出部署,切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加强公文公开属性管理,文件拟稿纸设有公开属性栏目,文件起草审核过程中同步确定其公开属性,规范发布程序和渠道。

(三)加强平台建设,拓展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按时维护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信箱等栏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信息公开情况: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等一批配套文件。协调20余个单位和部门上报“双公示”信息13000余条,重点领域信用信息7000余条,并及时在高青政务网进行公示,在“信用山东”“信用淄博”等网站发表宣传报道130余条。积极推进信用承诺机制,已有多个部门在服务对象中全面实行。完成2个行政村政府失信机构治理工作。为10家重点企业消除行政处罚20余条,进一步维护了县域营商环境。先后印发通报3期,增强了各部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动性。

2、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信息公开情况:2018年,项目立项共计219件,其中项目备案151件、项目核准15件、项目审批53件。通过“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专题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开审批项目的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规模等信息。

3、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信息公开情况:在高青政务网设立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专栏,发布国家、省、市政策信息20多条,印发《新旧动能转换》简报3期,会议信息1条次。

4、黄河滩区脱贫迁建工程信息公开情况:加强黄河滩区迁建工作宣传,通过全媒体渠道,加大多层次宣传,强化全方位推介,全力推动全县滩区迁建工作顺利开展。在今日高青、淄博晚报等媒体平台宣传报道工作信息53条。

5、工作动态信息公开情况:全面及时地反映发改工作动态,充分展示工作中好的做法、成果和亮点,总结提炼工作经验,通过高青县政务网、今日高青等平台公布工作信息180余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

2018年,我单位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全部按时答复。

(二)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我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2018年,我单位共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1件;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1件;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群众举报。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建设法治政府的新要求、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为:政策解读形式单一、解读质量不高;公开形式不够丰富等。

2019年,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的相关规定,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实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同时,多运用数字化、图标图解等方式,增强政策解读的易读性。二是充分利用政务公开平台,用好政务新媒体,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保证发布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

 

附件: 2018年度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2月20日

 

 

附件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发展和改革局)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40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240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30

二、回应解读情况(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3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3

          5.其他形式

0

  (二)申请办结数

3

     1.按时办结数

3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3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1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1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1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1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0

  (一)纸质文件数

0

  (二)电子文件数

0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1

)区县政府及其部门门户网站

0

)镇、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

0

九、政府公报发行量

   

(一)公报发行期数

0

(二)公报发行总份数

0

十、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0

)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0

)镇办

0

十一、查阅点接待人数

0

)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0

)镇办

0

十二、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数

1

  ()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1

  ()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十三、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2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20

(注:各子栏目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

 

 

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03-19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联系(地址:高青县城黄河路81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7153;传真:0533-6967153)。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7年,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7〕39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淄政办发〔2017〕17号)等文件为重点,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进一步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坚持改革创新和需求导向,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公众期盼,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信息告知栏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一)加强组织领导,优化队伍建设。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司其职,办公室协调办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由一名分管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明确局办公室为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牵头责任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完善制度机制,强力部署推进。国办发〔2017〕24号文件、鲁政办发〔2017〕39号文件和淄政办发〔2017〕17号文件下发后,我单位高度重视,出台了《2017年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公开事项、公开方式、责任单位等具体要求,就做好2017年政务公开作出部署,切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加强公文公开属性管理,文件拟稿纸设有公开属性栏目,文件起草审核过程中同步确定其公开属性,规范发布程序和渠道。

    (三)加强平台建设,拓展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按时维护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信箱等栏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信息公开情况:制定印发了《高青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关于建立高青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及失信联合惩戒等一系列信用建设工作文件,明确了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总体目标、任务分工和工作重点。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双公示”信息统一归集和共享,认真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七日内公示工作要求,将“双公示”信息在高青政务网和“信用淄博”网站等综合性政务网站进行多渠道公示,2017年,全县共向市信用信息平台汇总报送“双公示”信息24985条(其中,行政许可22643条,行政处罚2342条)。

    2、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信息公开情况:我单位严格按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山东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7年本)、《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2号令)、《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管理规定,2017年,项目立项共计347件,其中项目备案263件、项目核准19件、项目审批65件。依据信息公开要求,项目立项信息在高青县政务网进行了公开。


    3、黄河滩区脱贫迁建工程信息公开情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工作的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服务滩区迁建这个主题,通过全媒体渠道,加大多层次宣传,强化全方位推介,全力推动全县滩区迁建工作顺利开展。在今日高青、淄博晚报等媒体平台宣传报道工作信息30条。完成常家镇、黑里寨镇、木李镇外迁安置社区规划、设计、实施方案等公开招投标公告。

    4、工作动态信息公开情况:全面及时地反映发改工作动态,充分展示工作中好的做法、成果和亮点,总结提炼工作经验,通过高青县政务网等平台公布工作信息168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

     2017年,我单位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全部按时答复。

   (二)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2017年,我单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群众举报。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建设法治政府的新要求、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为:政策解读形式单一、解读质量不高;公开形式不够丰富等。

    2018年,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的相关规定,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实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同时,多运用数字化、图标图解等方式,增强政策解读的易读性。二是充分利用政务公开平台,用好政务新媒体,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保证发布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

附: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word版本下载.docx
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版本下载.pdf
 

 

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2月27日

 

 



附件1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347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1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2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2

     4.信函申请数


          5.其他形式

0

  (二)申请办结数

 2

     1.按时办结数

 2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2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2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4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1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0

  (一)纸质文件数

0

  (二)电子文件数

0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门户网站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

0

九、政府公报发行量



(一)公报发行期数

0

(二)公报发行总份数

0

十、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0

十一、查阅点接待人数

人次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人次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人次

0

十二、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1

  (三)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
       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十三、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20

 

 

 

 

 


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3-29

本报告由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发改局联系(地址:高青县城黄河路81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7090;传真:0533-6967065)。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6年,高青县发改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6〕23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淄政办字〔2016〕85号)要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局有关科室(单位)的协调、运作下进一步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逐步完善制度,加大公开力度,规范操作程序,增强公开实效,切手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有信息公开指南、机构概况、内设机构、机构领导、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等9类。主要公开了我县2016年各类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资料。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5年,我单位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全部按时答复。


(二)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暂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2015年度,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建设法治政府的新要求、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为:政策解读形式单一、解读质量不高;公开形式不够丰富等。

    2017年,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的相关规定,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实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同时,多运用数字化、图标图解等方式,增强政策解读的易读性。二是充分利用政务公开平台,用好政务新媒体,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保证发布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


附件: 2016年度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2017年3月24日

2016年度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发展和改革局)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80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二、回应解读情况(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6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1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1

          5.其他形式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1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1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1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0

  (一)纸质文件数

0

  (二)电子文件数

0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0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门户网站

0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

0

九、政府公报发行量



(一)公报发行期数

0

(二)公报发行总份数

0

十、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0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0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0

十一、查阅点接待人数

0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0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0

十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十三、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1

  (三)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
       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十四、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20

 

 

 

 


高青县发展改革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6-03-15

 

  本报告由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高青县发改局联系(地址:高青县黄河路81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7153;传真:0533-6967153)。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5年,高青县发改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条例》、《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5]22号)、《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5〕25号)、《关于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发〔2015〕10号)要求及县有关文件要求,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加大工作力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信息告知栏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司其职,办公室协调办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由一名分管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明确局办公室为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牵头责任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强化制度落实。我局严格按照县政府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有信息公开指南、机构概况、内设机构、机构领导、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等9类。主要公开了我县2015年各类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资料。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市民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查看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政府信息查阅室。局办公室是我局信息查阅室及资料索取点,该科室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为群众查阅信息服务。

  3、其他平台。我局通过《高青工作》、“高青新闻”等平台,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此外,还在局内设置了信息告知栏积极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5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保密审查情况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规定所有公开的信息都要进行严格的逐级审批,先由各科室负责人审核,再报局办公室审核,然后报分管领导审核,最后报主要领导审签。

  (二)监督检查情况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通过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并积极接受县政府的检查督导。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与该项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公开形式不够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滞后。2016年,将进一步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继续做好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更新和发布工作。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切实发挥好信息平台的桥梁作用。二是按照我局工作的业务特点,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继续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及时增删,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

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5-03-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公布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www.gaoq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与高青县发改局联系(地址:高青县黄河路81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7153;传真:0533-6967153;电子邮箱:gqxfgjbgs@126.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阳光政府、法制政府,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的重要举措,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201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加大工作力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信息告知栏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司其职,办公室协调办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由一名分管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明确局办公室为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牵头责任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我县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4年,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有信息公开指南、机构概况、内设机构、机构领导、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等9类。主要公开了我县2014年各类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资料。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市民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查看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政府信息查阅室。局办公室是我局信息查阅室及资料索取点,该科室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为群众查阅信息服务。

  3、其他平台。我局通过《高青工作》、“高青新闻”等平台,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此外,还在局内设置了信息告知栏积极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4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度,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保密审查情况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规定所有公开的信息都要进行严格的逐级审批,先由各科室负责人审核,再报局办公室审核,然后报分管领导审核,最后报主要领导审签。

  (二)监督检查情况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通过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并积极接受县政府的检查督导。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与该项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公开形式不够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滞后。2015年,将进一步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继续做好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更新和发布工作。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切实发挥好信息平台的桥梁作用。二是按照我局工作的业务特点,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继续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及时增删,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

  2015年1月19日

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4-02-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函[2014]4号)要求,现公布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www.gaoq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与高青县发改局联系(地址:高青县黄河路81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7153;传真:0533-6967153;电子邮箱:gqfgjzhou@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阳光政府、法制政府,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的重要举措,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201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加大工作力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信息告知栏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司其职,办公室协调办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由一名分管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明确局办公室为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牵头责任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我县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3年,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有信息公开指南、机构概况、内设机构、机构领导、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等9类。主要公开了我县2013年各类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资料。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市民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查看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政府信息查阅室。局办公室是我局信息查阅室及资料索取点,该科室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为群众查阅信息服务。

  3、其他平台。我局通过《高青工作》、“高青新闻”等平台,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此外,还在局内设置了信息告知栏积极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3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度,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保密审查情况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规定所有公开的信息都要进行严格的逐级审批,先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审核,再报局办公室审核,然后报分管领导审核,最后报主要领导审签。

  (二)监督检查情况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通过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并积极接受县政府的检查督导。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与该项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公开形式不够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滞后。2014年,将进一步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继续做好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更新和发布工作。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切实发挥好信息平台的桥梁作用。二是按照我局工作的业务特点,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继续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及时增删,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

  2014年1月26日

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3-03-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函[2013]2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2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www.gaoq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青县发改局联系(地址:高青县黄河路81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7153;传真:0533-6967153;电子邮箱:gqfgjzhou@163.com)

  一、概述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阳光政府、法制政府,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的重要举措,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201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加大工作力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信息告知栏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司其职,办公室协调办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由一名分管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明确局办公室为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牵头责任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我县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2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9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4条;政策法规类信息1条。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有信息公开指南、机构概况、内设机构、机构领导、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等9类。主要公开了我县2012年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资料。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市民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查看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政府信息查阅室。局办公室是我局信息查阅室及资料索取点,该科室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为群众查阅信息服务。

  3、其他平台。我局通过《高青工作》、“政风行风热线”、“高青新闻”等平台,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此外,还在局院内设置了信息告知栏积极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2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度,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保密审查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高青县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开展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规定所有公开的信息都要进行严格的逐级审批,先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审核,再报局办公室审核,然后报分管领导审核,最后报主要领导审签。

  (二)监督检查情况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通过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并积极接受县政府的检查督导。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与该项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健全。为此,在今后工作中,一是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三是继续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及时增删,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

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2-03-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1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111日至201112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www.gaoq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青县发改局联系(地址:高青县黄河路81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7153;传真:0533-6967153;电子邮箱:gqfgjzhou@163.com

  一、概述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阳光政府、法制政府,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的重要举措,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201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加大工作力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信息告知栏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县发改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司其职,办公室协调办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由一名分管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明确局办公室为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牵头责任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我县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1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条。主动公开的信息有信息公开指南、机构概况、内设机构、机构领导、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等9类。主要公开了我县2011年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资料。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市民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查看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政府信息查阅室。局办公室是我局信息查阅室及资料索取点,该科室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为群众查阅信息服务。

  3、其他平台。我局通过《高青工作》、政风行风热线高青新闻等平台,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此外,还在局办公室设置了信息告知栏积极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1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度,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保密审查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高青县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开展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规定所有公开的信息都要进行严格的逐级审批,先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审核,再报局办公室审核,然后报分管领导审核,最后报主要领导审签。

  (二)监督检查情况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通过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并积极接受县政府的检查督导。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与该项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健全。为此,在今后工作中,一是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三是继续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及时增删,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


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1-02-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0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www.gaoq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青县发改局联系(地址:高青县黄河路81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7153;传真:0533-6967153;电子邮箱:gqfgjzhou@163.com)

  一、概述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阳光政府、法制政府,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的重要举措,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201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加大工作力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信息告知栏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县发改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司其职,办公室协调办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由一名分管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明确局办公室为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牵头责任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我县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0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条。主动公开的信息有信息公开指南、机构概况、内设机构、机构领导、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等类。主要公开了我县2010年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资料。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市民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查看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政府信息查阅室。局办公室是我局信息查阅室及资料索取点,该科室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为群众查阅信息服务。

  3、其他平台。我局通过《高青工作》、“政风行风热线”、“高青新闻”等平台,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此外,还在局办公室设置了信息告知栏积极公开政府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没有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行政申诉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为做好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在今后的信息公开工作中将进一步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梳理局机关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同时,我们还将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强调公民参与意识,同时也对政府信息进行监督。

 

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0-03-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09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0911日至200912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www.gaoq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青县发改局联系(地址:高青县黄河路81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7153;传真:0533-6967153;电子邮箱:gqfgjzhou@163.com

  一、概述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阳光政府、法制政府,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的重要举措,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200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加大工作力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信息告知栏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县发改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司其职,办公室协调办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由一名分管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明确局办公室为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牵头责任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我县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09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条。主动公开的信息有信息公开指南、机构概况、内设机构、机构领导、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类。主要公开了我县2009年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资料。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局办公室是我局信息查阅室及资料索取点,该科室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为群众查阅信息服务。

  2、其他平台。我局通过《高青工作》、政风行风热线高青新闻等平台,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此外,还在局办公室设置了信息告知栏积极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09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9年度,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过程中,我们也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还需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途径还不够多,渠道还不够通畅,政府部门和市民之间的信息互动还不够;三是对涉及本部门的有关技术资料和数据是否属于公开范围,把握不准。

针对以上问题,下一步我局将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日常工作去做。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搞好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方式方法;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相关措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事,进一步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提高信息公开水平;三是加强督促检查,规范管理信息公开资料,进一步完善细化信息公开项目和内容,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到以公开促廉政,以公开树形象,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高青县发展和改革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09-03-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08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0811日至200812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www.gaoq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青县发改局联系(地址:高青县黄河路81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7153;传真:0533-6967153;电子邮箱:gqfgjzhou@163.com

  一、概述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阳光政府、法制政府,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的重要举措,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2008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加大工作力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信息告知栏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县发改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司其职,办公室协调办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由一名分管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明确局办公室为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牵头责任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我县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08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条。主动公开的信息有信息公开指南、机构概况、内设机构、机构领导类。主要公开了我县2008年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资料。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局办公室是我局信息查阅室及资料索取点,该科室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为群众查阅信息服务。

  2、其他平台。我局通过《高青工作》、政风行风热线高青新闻等平台,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此外,还在局办公室设置了信息告知栏积极公开政府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没有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行政申诉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保密审查情况

  我局严格开展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规定所有公开的信息都要进行严格的逐级审批,先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审核,再报局办公室审核,然后报分管领导审核,最后报主要领导审签。

  (二)监督检查情况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通过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并积极接受县政府的检查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