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4-04-25

《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本指南。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包含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1.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邮政编码等。

2.政策文件

主要包括: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行政文件;政策解读等。

3.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本机关组织制定的建筑领域相关工作专项规划等。

4.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重大决策的意见征集、结果反馈、执行效果评估情况;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民生实事项目等重要部署执行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5.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本机关部门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6.人事信息

主要包括:本机关人事任免信息。

7.其他

主要包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本机关其他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1.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qing.gov.cn)。

2.《高青县人民政府公报》(http://www.gaoqing.gov.cn/gongkai/channel_c10671/)。

(1)《高青县人民政府公报》线上查阅

可登录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专栏(http://www.gaoqing.gov.cn/gongkai/channel_c10671/)查阅数字化政府公报,专栏提供了公报查询、下载和打印等功能。

(2)《高青县人民政府公报》免费赠阅点(线下查阅)

高青县政务服务大厅设有政府公报免费取阅点。

赠阅点:高青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政务服务大厅),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高苑路7号;联系方式:0533-6983505;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获取查阅方式:现场免费查阅。

3.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高青政务”(微信号:gaoqingzhengfu)。

4.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5.政府信息查阅点:本机关在高青县档案馆(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黄河路21号;联系方式:0533-6967737;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服务内容:查询、复制、打印政府信息)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行政机关一般不提供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四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申请人可到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高苑路30号。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6962070。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受理机构: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来信请寄: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高苑路30号,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56300;联系电话:6962070。

3.网上申请

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qing.gov.cn)开通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上提交渠道,受理向本机关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可登陆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在政务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http://www.gaoqing.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18),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在线申请平台使用注意事项:(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应填写完整,联系电话、地址、信息获取方式要填写正确。(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内容应真实有效,同时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从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qing.gov.cn)下载、打印,复制有效。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4.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对于符合《条例》申请要求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分别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办理期限: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高苑路30号

邮政编码:256300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6962070

电子邮箱:gqxjsj@zb.shandong.cn(此邮箱仅供沟通联系使用,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投诉、举报受理机构: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黄河路81号

邮政编码:256300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6967090

传    真:0533-6967065

电子信箱:gqxzfbgsxxzx@zb.shandong.cn

 

行政复议机关:高青县人民政府

受理机构:高青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清河路9号县机关综合办公楼916室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6300

联系电话:0533-6981239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高青县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芦湖路以东、长江路以北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6300

联系电话:0533-6965760

 

附件:1.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图.docx

     

 

 

附件1

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邮箱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时间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内容描述

 

 

 

 

 

 

 

 

        

所需信息的信息索取号

 

所需信息的用途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获取信息方式

□ 申请。

请提供相关证明

□ 不

(仅限公民申请)

□ 纸面

□ 电子邮件

光盘

磁盘

(可多选)

 

□ 邮寄

□ 快递

□ 电子邮件

□ 传真

□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可多选)

□ 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附件2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图

 

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2

图解      音频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始,至2023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高苑路30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2070;邮箱:gqxjs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和时效,着力提升公开质量,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常态化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强化问题自查,提高信息公开“含金量”。加强重大项目、重大决策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范化,做好2家供热企业、1家供气企业信息公开。2023年累计公开信息200余条,与上年度基本持平,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00余条,通过政务新媒体和其他方式公开信息100余条。加强政策解读力度,发布解读材料2篇。

 

(二)依申请公开

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加强科室间协作,实行疑难问题会商机制,提高依申请办理质量。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比上年度减少15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商品房销售、老旧小区改造等领域。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7件(含上年结转1件),其中予以公开1件、部分公开3件、无法提供3件。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按照“谁审核、谁负责”“先审核、后公开”的原则,做好信息制作、流转、公开、失效各环节审核,对拟公开的信息经分管负责人审核无误后予以公开,对失效信息及时做好有效性标注。严格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由单位负责保密工作的专人审核,确保不发生因信息公开出现的泄密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做好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高青住建”微信公众号开设“便民查询”栏目,公开高频办理事项的办事指南等信息。持续做好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建设,开设“政府会议”栏目,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发布住建领域相关信息,方便群众查阅,提高群众知晓率。

(五)监督保障

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召开2次政务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重点任务。各科室明确1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坚持将培训作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抓手,组织开展培训1次,提高了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工作中对相关业务科室的督促指导力度不够,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是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有待完善,部分领域信息在某一段时间集中公开,没有将工作做在日常,将任务落实到平时,存在集中搞突击的问题。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大督促指导力度,通过办公室检查、科室自查等形式,检查信息公开情况,督促各科室、下属企事业单位及时、全面、依法公开各类信息。共开展政务公开问题巡检3次,指导业务科室整改问题20余处。

二是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明确分管负责人和各科室职责,制定常态化任务清单,将任务分解到具体科室、具体人员,逐项明确公开内容和时限要求。重点建设项目、建议提案办理、双随机一公开等栏目均按照规定时限公开了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2023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2023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3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2023年高青县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制定了《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明确了重点任务、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进一步完善机构职能信息,做好机关简介、领导信息、机构设置、直属单位或下属机构等信息的完善工作,发布信息16条,发布2件政策文件,并做好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同时做好住建领域信息的公开工作,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市场监管、重大项目招投标、监管、验收等信息20余条。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本机关共承办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建议7件,承办县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提案9件,办复率均为100%。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所有建议提案办理复文或摘要以及办理总体情况均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办理专题中予以公开。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多渠道拓展信息公开平台,畅通公开路径,拓宽公开广度,结合微信公众号,深化公开工作,做到第一时间、更多维度推送公开信息,形成良性互动,助力完善政务公开体系化建设,倾听群众诉求、解决群众问题、化解群众烦忧。

(五)有关数据统计说明

1.报告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

2.行政许可数量、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数量,包括已公开和依法未公开的全部处理决定。

3.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

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8

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始,至2022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高苑路30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2070;传真:0533-6950553)。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多措并举,扎实推进住建行业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效。

(一)主动公开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探索建立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政府信息审核发布、政务公开工作协调等制度,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管理,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更加高效、更加规范。2022年累计公开信息230余条(不包含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条数),比上年度增加50%,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20余条,通过政务新媒体和其他方式公开信息110余条。加大解读回应力度,单位主要负责人解读政策文件2次,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1次。主动回应关切政府信箱群众留言10余条,主要涉及供暖、房屋质量等方面,全部在5个工作日答复完毕,群众对答复结果表示满意。按时回复12345热线8000余条,并及时做好回访,确保群众满意。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本机关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1件,上年度结转1件。申请内容主要集中在城乡规划、物业管理等领域。共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21件(含上年结转1件),其中予以公开3件、部分公开3件、无法提供15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件。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修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核后发布,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查,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严格规范政府信息的编制、审查、发布、监管等各环节程序,明确有关信息公开的职责分工,坚持时效性、期限性原则,及时发布、清理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开设“高青住建”微信公众号,公开机构设置、业务工作、办理流程等方面信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版块,开设“农村危房改造”“住房保障”“棚户区改造”等专栏,及时公开建设计划、工作进展、后续举措等信息,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

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局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办公室牵头政务公开工作,各科室、下属单位积极配合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配备1名专职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制定2022年培训计划,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2次,对《条例》以及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行了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1

0

0

0

0

0

2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9

0

0

0

0

0

9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1

 

0

0

0

0

2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进一步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例如有的信息没有严格按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要求进行公开,存在内容缺失的问题。二是信息公开容量、内容还不能完全满足群众需求,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等一些群众关注信息的公开方式、内容还需要进一步规范。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将政务公开纳入专题培训学习重要内容,积极参加各类政务公开培训班,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各类培训和实际操作,提升工作人员对政务工作的理解、认识、衔接、运用和落实能力。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重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要求,完善公开内容、严格公开时限、拓展公开渠道,重点做好,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棚户区改造等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保障群众知情权。三是积极落实整改。对上级检查或第三方测评中发现的问题,安排专人逐项自查,认真组织落实整改,并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举措,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常抓不懈,务求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2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本机关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以及《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高青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定《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重点做好住建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政策文件信息1条,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按季度主动公开政府工作报告任务执行情况、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民生实事工作进展情况等信息累计12条。主动公开重大决策事项1项,公开草案、征求意见等信息8条。做好行政执法事前、事后信息公开,公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行政执法服务指南、行政执法服务指南、行政执法服务指南、执法结果、执法统计年报等信息10条。做好“双随机、一公开”信息公开,公开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工作指引等信息8条。做好重大项目信息公开,公开了3个项目项目概况、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竣工有关信息等信息10余条。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本机关共承办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建议10件,承办县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提案12件,办复率均为100%。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所有建议提案办理复文或摘要以及办理总体情况均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办理专题中予以公开。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一是转变公开思路,开展“面对面”政策解读活动。组织开展“市民看城市变化”、物业管理进社区等主题活动,开展政策“面对面”解读宣讲活动,全方位、立体化、多渠道展示我县住建领域相关政策。二是创新公开方式,提升住房质量形象。开展“质量月”活动,倾听意见,凝聚共识,通过悬挂宣传条幅、设置宣传专栏、张贴宣传标语等方式,加强质量宣传,引导各施工企业和项目部员工牢固树立质量意识,树立“质量第一”理念。在中房揽翠郡项目部组织“大家谈质量”座谈活动,邀请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各单位代表开展座谈交流,凝聚工程质量共识。

(五)有关数据统计说明

1.报告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

2.行政许可数量、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数量,包括已公开和依法未公开的全部处理决定。

3.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

(六)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本着服务群众、方便群众的原则,深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切实提高社会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真正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全面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及广度,方便群众线上查询相关信息,提高群众办事效率。

一是供热方面,做好集中供热站和开创热力2家企业信息公开,2022年通过微信公众号、县政府门户网站、报纸等媒介,对公司制度、服务电话、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服务指南等信息进行公开,共计公开信息110余条。

二是供气方面,做好金捷天然气公司1家企业信息公开,2022年坚持线上线下齐发力,对公司基本信息、管理制度、便民电话、用气报装、安装工作流程、收费依据等信息进行公开,共计公开信息60余条。

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0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始,至2021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高苑路30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2070;传真:0533-6950553)。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探索建立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政府信息审核发布、政务公开工作协调等制度,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管理,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更加高效、更加规范。2021年度主动公开政策文件、财政预决算信息、重点部署行动、重大决策事项、行政执法事前事后信息、双随机一公开信息、重大项目信息等信息共计100余条。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通过主要负责人解读、文稿解读、问答解读等方式,解读政策文件3条。主动回应关切政府信箱群众留言10余条,主要涉及供暖、房屋质量等方面,全部在5个工作日答复完毕,群众对答复结果表示满意。按时回复12345热线9000余条,并及时做好回访,确保群众满意。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按时办结数6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件。在办结的申请中:予以公开2件,部分公开0件,不予公开0件,无法提供4件,不予处理0件,其他处理0件。2021年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通过围绕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不断完善文件管理制度、公文存档制度、信息发布审查制度、政府信息保密审核制度等工作制度,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坚持按照信息时效性、期限性等原则要求,对实效的信息进行及时清理、撤销,并按照要求发布最新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1年度认真落实省市县有关政务信息公开政策,结合新时代信息化的多样性,积极探索新型政务信息公开渠道,不断拓展政务信息公开途径,充分利用网络的快速、便捷、广泛的特点,加强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的建设力度,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的整体水平。

(五)监督保障

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务公开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纠正意见,限期进行整改。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配备专职人员1名。制定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计划,2021年度召开培训会议1次,组织开展培训活动1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进一步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人员配备不足。近几年来,国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要求标准很高,工作任务越来越重,目前专职人员配备薄弱,影响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方式较为单一,主要依托县政府网站公开。三是主动公开信息不及时,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安排部署不够主动,对一些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不能够全面深入公开。

(二)改进措施

一是将加大专职人员配备,强化业务学习,确保圆满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将加强与媒体的沟通,提高公众对住房城乡建设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加强网站、新媒体建设与管理,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渠道。

三是将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不断深化对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和梳理,严格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原则,全面深入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1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制定《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重点做好住建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政策文件信息3条,公开人事任免信息1条,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按季度主动公开政府工作报告任务执行情况、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民生实事工作进展情况等信息累计12条。主动公开重大决策事项1项,公开草案、征求意见等信息6条。做好行政执法事前、事后信息公开,公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行政执法服务指南、行政执法服务指南、行政执法服务指南、执法结果、执法统计年报等信息6条。做好“双随机、一公开”信息公开,公开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工作指引等信息6条。做好重大项目信息公开,公开了3个项目项目概况、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竣工有关信息等信息10余条。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按照《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县政府网站“建议提案办理”专题主动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2021年主动公开本机关承办的4件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建议、8件县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提案的办理结果。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积极探索政务服务公开新模式,打造三位一体政民互动平台,依托政府网站、12345热线、新媒体三大模块,建设政民互动中心,搭建政府与公众互动交流的有效平台,了解群众诉求、解答群众问题,实现“零距离沟通、多维度交流、全方位互动”的政务服务新模式,探索构建群众参与、政府治理、政民互动、政社共治的良好格局。

(五)有关数据统计说明

报告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

(六)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我县供热单位有集中供热站和开创热力2家,2021年本着服务群众、方便群众的原则,对公司制度、服务电话、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服务指南等信息进行公开,共计公开信息10余条。

我县燃气企业有金捷天然气公司1家,2021年对公司基本信息、管理制度、便民电话、用气报装、安装工作流程、收费依据等信息进行公开,共计公开信息5条。

 

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5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由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

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始,至2020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住建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高青县城高苑路30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2070;传真:0533-6950553)。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高青县住建局继续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动行政权力全过程公开、公共服务全流程公开、社会关切全方位回应。

(一)体制机制建设

不断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工作机制,确保有关工作顺利推进,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做到工作机构常设,工作人员到位,工作运行高效。根据年度中心工作,结合政务公开工作实际,及时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措施、程序等做出明确规定,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

(二)主动公开

1. 做好营商环境领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入开展告知承诺制审批,进一步简化流程,公开机构改革后政府部门权责清单。

2. 做好民生保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通过县政府网站发布棚户区改造、危房改造制度文件等事项2项,

3. 推进重点工程项目信息公开,主动公开重点项目施工许可、招投标、质量安全监管等共100余条。公开重大决策事项2条。

4. 公开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检查计划、检查结果。做好行政执法事前事后公开事项。

5. 做好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按照《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县政府网站“建议提案办理”栏目主动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2020年主动公开我局承办的7件县人大代表建议、4件县政协委员提案的整体办理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

1.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件,按时办结数8件。在办结的申请中:予以公开8件,部分公开0件,不予公开0件,无法提供0 件,不予处理0件,其他处理0件。

2.收费和减免情况

2020年,我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3.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本单位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2件,行政诉讼3件(包含2019年度复议后起诉1件),其中,未经复议直接起诉0件,复议后起诉3件。在行政诉讼案件中,结果维持数3件,结果纠正数0件,尚未审结数0件,其他结果数0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

2020年,我局通过围绕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政务公开有序推进。一是全面规范我局在机构职能、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指南等方面的政务信息公开要目,并落实相关责任单位,确保政务信息公开责任落实。二是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建立完善受理、登记、办理、回复等工作制度,优化办理流程,提高办理时效。三是从媒介平台的开设整合、信息发布、安全防护、监测督查等方面,规范局机关新媒体平台。

(五)平台建设

认真落实省市县有关政务信息公开政策,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对局系统政务信息的公开范围、公开途径、职责分工等做出具体规定,实行目标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做到了责任到岗、任务到人、管理到位。加大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的政务公开力度,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的整体水平。

(六)监督保障

监督机制不断完善,建立日常监管机制,对相关科室、单位进行双监督考核。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0

13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3

0

4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1

0

2

行政强制

1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0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0

0

0

3

0

0

0

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机制和信息化水平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与全面保障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相比还存在差距。一是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还不够规范,工作落实效率还不够高。二是政策解读方式有待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方式还是以文字解读为主,图表、图解等展现方式运用还不够多。三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还存在政务公开不及时、不全面的问题。

2021年,我局将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进一步抓好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强重大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同步制定解读方案,及时做好科学解读,有效开展舆论引导。三是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受理、办理、答复环节,确保依申请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25日

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15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

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始,至2019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高青县城高苑路30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2070;传真:0533-6950553)。

一、总体情况

2019年,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深入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9〕15号)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发〔2019〕5号)部署的各项任务,持续做好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平台建设,着力推动行政权力全过程公开、公共服务全流程公开、社会关切全方位回应,切实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全年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开放透明的政务环境。

(一)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单位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并不断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工作机制,做到在工作中总结、在实践中完善,确保有关工作顺利推进。始终加强领导,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做到工作机构常设,工作人员到位,工作运行高效。坚持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与其它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根据年度住房和城乡建设中心工作,结合政务公开工作实际,及时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措施、程序等做出明确规定;认真落实信息报送、统计报表、工作总结等制度,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

二是强化平台建设。在现有规章制度的前提下,今年我局重点认真落实省市县有关政务信息公开政策,进一步规范了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对局系统政务信息的公开范围、公开途径、职责分工等做出具体规定,实行目标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做到了责任到岗、任务到人、管理到位。加大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的政务公开力度,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的整体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方面:按照《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高政办字〔2019〕14号)要求,在县政府网站“建议提案办理”栏目主动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2019年主动公开我局承办的11件县人大代表建议、6件县政协委员提案的整体办理情况,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全文予以公开。

2019年,我局制发规范性文件0件,行政许可251件,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1283件,行政处罚1件。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对于申请的信息可以公开的,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对于申请的信息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机关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对于较为复杂的申请件,主动与申请人沟通,了解群众需求,避免因误解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1.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度,我单位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申请内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内容主要涉及行政事项查询方面。

申请处理情况:2019年共办结信息公开申请7件。在答复的申请中:

予以公开的办件有1件,占14.29%;

无法提供(本机关不掌握)的办件有6件,占85.71%。


 

2.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3.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我单位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1件,其中:

尚未结审1件,占100%。

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0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规范管理。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专人抓落实,局属事业单位与机关密切配合”的总体要求推动,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人管,具体事务有人办,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格局。

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参加全县培训会2次,学习政务公开制度,包括信息公开的指南、目录、规程,依申请公开流程,网站建设管理制度以及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等工作制度。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机构建设和人员情况

一是加强新媒体平台建设。积极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加大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的政务公开力度,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

二是强化机构建设。统筹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等工作。办公室信息调研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科室,2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其中1人专职,1人兼职。

(六)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工作考核。

我单位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统筹考虑、统一部署、同步推进。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标准,规范公开内容、强化监督检查、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二是强化责任追究。

进一步完善保密审查、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梳理政务公开目录和负面清单,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做到有章可循、按章办事。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0

16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3

0

55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1

0

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1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虽然我单位在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宣传力度仍然不够;信息的实时性还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我局将按照 “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与否的范围,做到积极稳妥,注重时效,优质服务。切实服务社会,方便群众,推进政务的公开、公正、透明。

二是进一步健全机制,强化纪律。定期对本局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进行总结、自查。并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进行考核。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强化政府信息的网上发布,加强对局属科室、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和指导。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月15日

 

 

 

 

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解读

2019年,我局制发规范性文件2件,行政许可251件,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1283件,行政处罚1件。公开承办的县人大代表建议11件,县政协委员提案6件。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1件。

 

 

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1-15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在高青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高青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

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情况、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六个部分组成,并附有相关统计表格。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始,至2018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高青县城高苑路30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2070;传真:0533-6950553)。

一、概述

(一)完善工作机构,健全工作机制。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并不断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工作机制,做到在工作中总结、在实践中完善,确保有关工作顺利推进。始终加强领导,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做到工作机构常设,工作人员到位,工作运行高效。坚持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与其它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根据年度住房和城乡建设中心工作,结合政务公开工作实际,及时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措施、程序等做出明确规定;认真落实信息报送、统计报表、工作总结等制度,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

(二)坚持责任到位,健全规章制度。

在现有规章制度的前提下,今年我局重点认真落实省市县有关政务信息公开政策,进一步规范了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对局系统政务信息的公开范围、公开途径、职责分工等做出具体规定,实行目标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做到了责任到岗、任务到人、管理到位。

(三)坚持措施到位,落实公开内容。

坚持克服信息公开的重重困难,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确定的政务信息公开范围和保密规定,全面、准确、及时地将部门工作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一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依托“高青政务网”、《今日高青》等渠道,及时向广大服务对象公开住建系统各项业务工作政务信息。通过互联网这一公共服务平台,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公开力度大大增强,服务群众也更加便捷高效。二是注重不断拓宽信息公开的各种形式。我局通过行政审批中心住建局窗口公告资料以及施工现场公告栏、公告牌等形式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窗口办事程序和业务流程,公开办事大厅办理事项。制作办事指南、业务流程等材料,公开办理事项,申办条件,政策依据,办理流程,申报材料,等多项内容,增加工作的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方面:按照《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县政府网站“建议提案办理”栏目主动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2018年主动公开我局承办的8件县人大代表建议、4件县政协委员提案的整体办理情况,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全文予以公开。

2018年,我局制发规范性文件0件,行政许可339件,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2008件,行政处罚0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

2018年,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二)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2018年,我单位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0件,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0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情况

(一)机构情况

局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工作。

(二)人员情况

截至2018年底,我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量为2人,其中,专职工作人员1人,兼职工作人员1人。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虽然我单位在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宣传力度仍然不够;信息的实时性还有待加强。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局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改进:

(一)加大政府信息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

我单位将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与否的范围,做到积极稳妥,注重时效,优质服务。切实服务社会,方便群众,推进政务的公开、公正、透明。

(二)进一步健全机制,强化纪律。

定期对本单位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进行总结、自查。并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进行考核。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强化政府信息的网上发布,加强对局属科室、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和指导。

 

附件:1、2018年度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2、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Word版本下载.docx
                  3、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版本下载.pdf

           3、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版本下载

           4、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解读

 

 

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月15日

 

 

 

附件1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339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0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339

二、回应解读情况(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1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0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1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0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5.其他形式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0

  (一)纸质文件数

0

  (二)电子文件数

0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0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门户网站

0

(二)镇、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

0

九、政府公报发行量


0

(一)公报发行期数

0

(二)公报发行总份数

0

十、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0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0

(二)镇办

0

十一、查阅点接待人数

10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10

(二)镇办

0

十二、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0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数

1

  (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1

  (三)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十三、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2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2

(注:各子栏目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


 

附件4

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解读

2018年,我局制发规范性文件0件,行政许可339件,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2008件,行政处罚0件。公开承办的县人大代表建议8件、县政协委员提案4件。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0件,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0件。

 

 

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02-27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在高青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高青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

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情况、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六个部分组成,并附有相关统计表格。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始,至2017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高青县城高苑路30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2070;传真:0533-6950553)。

一、概述

(一)坚持责任到位,健全规章制度。在现有规章制度的前提下,今年我局重点认真落实省市县有关政务信息公开政策,进一步规范了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对局系统政务信息的公开范围、公开途径、职责分工等做出具体规定,实行目标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做到了责任到岗、任务到人、管理到位。

(二)坚持措施到位,落实公开内容。坚持克服信息公开的重重困难,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确定的政务信息公开范围和保密规定,全面、准确、及时地将部门工作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通过互联网这一公共服务平台,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公开力度大大增强,服务群众也更加便捷高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方面:按照《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县政府网站“建议提案办理”栏目主动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2017年主动公开我局承办的2件县人大代表建议、16件县政协委员提案的整体办理情况,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全文予以公开。

2017年,我局制发规范性文件0件,共主动公开政务信息356条。其中,建设项目招投标信息111条,建设项目施工许可信息213条;房地产经营权证信息16条;棚户区改造信息16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

2017年,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全部按时答复。

(二)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全县各级各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2017年,我单位共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0件,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群众举报。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情况

(一)机构情况

局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工作。

(二)人员情况

截至2017年底,我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量为2人,其中,专职工作人员1人,兼职工作人员1人。

六、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虽然我局在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宣传力度仍然不够;信息的实时性还有待加强。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局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改进:

(一)加大政府信息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我局将按照 “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与否的范围,做到积极稳妥,注重时效,优质服务。切实服务社会,方便群众,推进政务的公开、公正、透明。

(二)进一步健全机制,强化纪律。定期对本局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进行总结、自查。并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进行考核。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强化政府信息的网上发布,加强对局属科室、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和指导。

附:1、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2、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Word版本下载.docx
               3、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版本下载.pdf            

       4、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解读

 

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2月27日

 


 

附件1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356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356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356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0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356

二、回应解读情况


0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0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0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1

  (一)收到申请数

1

     1.当面申请数

1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5.其他形式

0

  (二)申请办结数

1

     1.按时办结数

1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0

  (一)纸质文件数

0

  (二)电子文件数

0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0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门户网站

0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

0

九、政府公报发行量


0

(一)公报发行期数

0

(二)公报发行总份数

0

十、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0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0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0

十一、查阅点接待人数

人次

0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人次

0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人次

0

十二、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0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0

  (三)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

     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十三、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0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2

 

 

附件4

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解读

2017年,我局制发规范性文件0件,共主动公开政务信息356条。

其中,建设项目招投标信息111条,建设项目施工许可信息213条;房地产经营权证信息16条;棚户区改造信息16条。

公开我局承办的县人大代表建议2件、县政协委员提案16件。

2017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全部按时答复。共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0件,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群众举报。


 

 

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3-24

本报告由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高青县城高苑路30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2070;传真:0533-6950553)。

一、概述

2016年,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6〕23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淄政办字〔2016〕85号)要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局有关科室(单位)的协调、运作下进一步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逐步完善制度,加大公开力度,规范操作程序,增强公开实效,切手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主要通过公开目录、新闻媒体、公开栏、门户网站、电子屏等形式,重点公开了法规公文、政府决策、工作信息、行政执法、财政管理、办事指南及流程等具体内容。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方面:按照《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县政府网站“建议提案办理”栏目主动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2017年主动公开我局承办的2件县人大代表建议、16件县政协委员提案的整体办理情况,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全文予以公开。

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3条,其中通过新闻媒体公开92条、单位网站公开171条。

 

2016年完成农村危房改造926户,实施总建筑面积13.52万平方米的5个棚户区改造项目,惠及17个村,安置1127户。

行政服务大厅住建局窗口共受理承办各类审批服务事项1310件,其中办理建设项目信息登记93份;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4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19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46份;办理房地产开发经营权证13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86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证191份;建筑工程安全措施备案111份;施工合同备案72份;施工图政策性审查159份;办理建设项目招投标95件;招投标备案31份;建设工程档案移交合同书36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193份;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证51份。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我局公开了城市道路及人防易地建设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收费情况,无减免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有待进一步加强;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和途径还有待进一步扩充。

改进措施:1、加大政务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让群众知晓信息查询的渠道。

2、继续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3、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附:1、2016年度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2、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Word版本下载.docx
               3、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版本下载.pdf


 

 

 

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4日

 

 附件1

2016年度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263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263条)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263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0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71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92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0次)


0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0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0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5.其他形式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0

  (一)纸质文件数

0

  (二)电子文件数

0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0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门户网站

0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

0

九、政府公报发行量


0

(一)公报发行期数

0

(二)公报发行总份数

0

十、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0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0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0

十一、查阅点接待人数

0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0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0

十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十三、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0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1

  (三)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

     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十四、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0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2

 

 

 

 

 

 

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6-03-14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5年,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条例》、《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5〕22号)、《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5〕25号)、《关于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发〔2015〕10号)要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局有关科室(单位)的协调、运作下,逐步完善制度,规范操作程序。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我局继续将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研究部署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教育,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把政府信息公开置于促进和谐、增强动力的高度;加强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及时给予更新;规范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流程,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进一步规范有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方面:2015年主动公开我局承办的12件县人大代表建议、5件县政协委员提案的整体办理情况,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全文予以公开。

2015年,我局主要通过公开目录、新闻媒体、公开栏、门户网站、电子屏等形式,重点公开了法规公文、政府决策、工作信息、行政执法、财政管理、办事指南及流程等具体内容。主要涉及我局重大决策、发展规划、重点项目、各项工作总结、平时工作进展、应急管理、行政许可、行政监管、行政执法以及项目投资等信息。

全年主动公开信息数达296条,其中通过新闻媒体公开110条、单位网站公开173条、公开资料公开13条。

行政服务大厅住建局窗口共受理承办各类审批服务事项1358件。

其中:办理建设工程报建证72份;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39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35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63份;办理房地产开发经营权证15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59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证161份;技术资料员备案161份;建筑工程安全措施备案64份;施工合同备案65份;施工图政策性审查216份;办理建设项目招投标72件;招投标备案15份;建设工程档案移交合同书33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164份;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证24份。按时办结率达到100%,并实现了零投诉。

同时,加强对门户网站进一步完善信息报送、公开制度,并投入资金用于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器的建设。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构1个,专职工作人员1名,兼职工作人员1名。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对于申请的信息可以公开的,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对于申请的信息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机关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对于较为复杂的申请件,主动与申请人沟通,了解群众需求,避免因误解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四、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1.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5年度,我单位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2.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3.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我单位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0件。

  五、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有待进一步加强;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和途径还有待进一步扩充。

  改进措施:1、加大政务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让群众知晓信息查询的渠道。

                    2、继续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3、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附件:1、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Word版本下载.doc
                  2、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PDF版本下载.pdf




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3月14日

 

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5-03-16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4年,根据《条例》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对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实施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局有关科室(单位)的协调、运作下,逐步完善制度,规范操作程序。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我局继续将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研究部署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教育,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把政府信息公开置于促进和谐、增强动力的高度;加强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及时给予更新;规范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流程,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进一步规范有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方面:2014年主动公开我局承办的11件县人大代表建议、5件县政协委员提案的整体办理情况,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全文予以公开。

2014年,我局主要通过公开目录、新闻媒体、公开栏、门户网站、电子屏等形式,重点公开了法规公文、政府决策、工作信息、行政执法、财政管理、办事指南及流程等具体内容。主要涉及我局重大决策、发展规划、重点项目、各项工作总结、平时工作进展、应急管理、行政许可、行政监管、行政执法以及项目投资和社会救助等信息。

全年主动公开信息数达242条,其中通过新闻媒体公开67条、单位网站公开167条、公开资料公开8条。

行政服务大厅住建局窗口共受理承办各类审批服务事项1415件。

其中:办理建设工程报建证57份;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8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12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8份;办理房地产开发经营权证22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83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证288份;技术资料员备案288份;建筑工程安全措施备案81份;施工合同备案69份;监理合同备案47份;办理建设项目招投标66件;招投标备案201份;建设工程档案移交合同书42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71份;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证32份。按时办结率达到100%,并实现了零投诉。

同时,加强对门户网站进一步完善信息报送、公开制度,并投入资金用于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器的建设。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构1个,专职工作人员1名,兼职工作人员1名。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度,我局没有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2014年度,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诉讼和情况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我局没有发生一起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不足和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有待进一步加强;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和途径还有待进一步扩充。

改进措施:1、加大政务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让群众知晓信息查询的渠道。

2、继续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3、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


附件:1、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Word版本下载.doc
                  2、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PDF版本下载.pdf


 

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3月16日

 

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4-02-14

2013年,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契机,结合本局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着力推进部门政务公开,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根据《条例》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对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实施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局有关科室(单位)的协调、运作下,逐步完善制度,规范操作程序。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我局继续将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研究部署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教育,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把政府信息公开置于促进和谐、增强动力的高度;加强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及时给予更新;规范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流程,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进一步规范有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方面:2013年主动公开我局承办的15件县人大代表建议、4件县政协委员提案的整体办理情况,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全文予以公开。

2013年,我局主要通过公开目录、新闻媒体、公开栏、门户网站、电子屏等形式,重点公开了法规公文、政府决策、工作信息、行政执法、财政管理、办事指南及流程等具体内容。主要涉及我局重大决策、发展规划、重点项目、各项工作总结、平时工作进展、应急管理、行政许可、行政监管、行政执法以及项目投资和社会救助等信息。

全年主动公开信息数达236条,其中通过新闻媒体公开87条、单位网站公开141条、公开资料公开8条。

行政服务大厅住建局窗口受理承办各类审批服务事项1172件。

其中:办理建设工程报建证84份;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34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6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4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95份;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5份;办理房地产开发经营权证25份;城市绿化工程规划许可证14份;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竣工预验收备案合格证9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证131份;技术资料员备案131份;办理建设项目招投标96份;招投标申请备案294份;施工合同备案89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56份;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59份。按时办结率达到100%,并实现了零投诉。

同时,加强对门户网站进一步完善信息报送、公开制度,并投入资金用于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器的建设。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构1个,专职工作人员1名,兼职工作人员1名。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度,我局没有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2013年度,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诉讼和情

截止2013年12月31日,我局没有发生一起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有待进一步加强;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和途径还有待进一步扩充。

改进措施:1、加大政务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让群众知晓信息查询的渠道。

2、继续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3、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附件:1、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Word版本下载.doc
                  2、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版本下载.pdf

 

 

 

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2月14日

 

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3-01-29

2012年,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契机,结合本局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夯实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着力推进部门政务公开,促经行政权力阳光运行,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根据《条例》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对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实施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局有关科室(单位)的协调、运作下,逐步完善制度,规范操作程序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局党委、局行政继续将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研究部署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教育,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思想保证,并按要求将各项建设系统政府信息在网上公开,确立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各项信息及时在网上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方面:2012年主动公开我局承办的13件县人大代表建议、5件县政协委员提案的整体办理情况,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全文予以公开。

2012年,我局主要通过公开目录、新闻媒体、公开栏、门户网站等形式,重点公开了法规公文、政府决策、工作信息、行政执法、财政管理、办事指南及流程等具体内容。主要涉及我局重大决策、发展规划、重点项目、各项工作总结、平时工作进展、应急管理、行政许可、行政监管、行政执法以及项目投资和社会救助等信息。

全年主动公开信息数达486条,其中通过新闻媒体公开252条、单位网站公开185条、公开栏(屏)公开36条、公开资料公开13条。行政服务大厅住建局窗口受理承办各类审批服务事项650件。

其中:办理房地产开发经营权证12份、城市绿化工程规划许可证10份、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竣工预验收备案合格证15份、建设工程报建证56份、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30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19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53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69份、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56份、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6份、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45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证103份、技术资料员备案102份、办理建设项目招投标72份,按时办结率达到100%,并实现了零投诉。

同时,加强对门户网站进一步完善信息报送、公开制度,并投入资金用于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器的建设。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构1个,专职工作人员1名,兼职工作人员1名。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度,我局没有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2012年度,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诉讼和情况

截止2012年12月31日,我局没有发生一起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信息公开流程有待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内容与公众需求存在一定差距,网上信息服务功能及服务效率有待进一步增强和提高。

改进措施:1.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及时、正确公布较高质量的政务信息,提高群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

3.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

4.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制定年度学习培训规划,每年有重点、有侧重地开展学习培训。积极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信息公开相关专题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附件:1、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Word版本下载.doc
                  2、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版本下载.pdf

 

 

 

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年1月29日

 

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2-02-13

2011年,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契机,结合本局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夯实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着力推进部门政务公开,促经行政权力阳光运行,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根据《条例》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对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实施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局有关科室(单位)的协调、运作下,逐步完善制度,规范操作程序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局党委、局行政继续将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研究部署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教育,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思想保证,并按要求将各项建设系统政府信息在网上公开,确立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各项信息及时在网上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方面:2011年主动公开我局承办的12件县人大代表建议、4件县政协委员提案的整体办理情况,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全文予以公开。

2011年,我局主要通过公开目录、新闻媒体、公开栏、门户网站等形式,重点公开了法规公文、政府决策、工作信息、行政执法、财政管理、办事指南及流程等具体内容。主要涉及我局重大决策、发展规划、重点项目、各项工作总结、平时工作进展、应急管理、行政许可、行政监管、行政执法以及项目投资和社会救助等信息。

全年主动公开信息数达326条,其中通过新闻媒体公开150条、单位网站公开128条、公开栏(屏)公开30条、公开资料公开18条。

行政服务大厅住建局窗口受理承办各类审批服务事项632件。

其中:办理房地产开发经营权证12份、城市绿化工程规划许可证10份、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竣工预验收备案合格证15份、建设工程报建证54份、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30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19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53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65份、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50份、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6份、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45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证99份、技术资料员备案100份、办理建设项目招投标72份,按时办结率达到100%,并实现了零投诉。

同时,加强对门户网站进一步完善信息报送、公开制度,并投入资金用于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器的建设。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构1个,专职工作人员1名,兼职工作人员1名。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度,我局没有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2011年度,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诉讼和情况

截止2011年12月31日,我局没有发生一起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信息公开流程有待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内容与公众需求存在一定差距,网上信息服务功能及服务效率有待进一步增强和提高。

改进措施:1.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及时、正确公布较高质量的政务信息,提高群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

3.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

4.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制定年度学习培训规划,每年有重点、有侧重地开展学习培训。积极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信息公开相关专题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2年2月13日

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1-02-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0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www.gaoq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青县住建局联系(地址:高青县城高苑路30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2070;传真:0533-6950533;电子邮箱:zjj2070@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阳光政府、法制政府,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的重要举措,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201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加大工作力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信息告知栏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司其职,办公室协调办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由一名分管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明确局办公室为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牵头责任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条;政策法规类信息6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业务工作类信息26条;统计数据类信息1条;其它类信息2条。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方面:2010年主动公开我局承办的14件县人大代表建议、6件县政协委员提案的整体办理情况,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全文予以公开。

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有信息公开指南、机构概况、内设机构、机构领导、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等9类。主要公开了《高青县环城水系规划示意图》、《高青县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须知》、《高青县办理房地产开发企业核定资质办理》、《高青县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批须知》、《高青县城市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具体规定》、《竣工档案整理的基本要求》等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10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诉讼和情况

2010年度,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与该项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健全。

为此,在今后工作中,一是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三是继续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及时增删,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

附件:1、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2、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1年2月21日

 

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0-02-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09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www.gaoq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青县住建局联系(地址:高青县城高苑路30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2070;传真:0533-6950533;电子邮箱:zjj2070@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阳光政府、法制政府,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的重要举措,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200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加大工作力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信息告知栏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司其职,办公室协调办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由一名分管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明确局办公室为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牵头责任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条;政策法规类信息4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业务工作类信息22条;统计数据类信息1条;其它类信息2条。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方面:2009年主动公开我局承办的12件县人大代表建议、5件县政协委员提案的整体办理情况,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全文予以公开。

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有信息公开指南、机构概况、内设机构、机构领导、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等9类。主要公开了《高青县环城水系规划示意图》、《高青县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须知》、《高青县办理房地产开发企业核定资质办理》、《高青县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批须知》、《高青县城市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具体规定》、《竣工档案整理的基本要求》等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09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诉讼和情况

2009年度,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与该项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健全。

为此,在今后工作中,一是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三是继续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及时增删,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

附件:1、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Word版本下载.doc
                  2、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版本下载.pdf


 

 

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0年2月22日

 

 

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09-02-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08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www.gaoq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青县住建局联系(地址:高青县城高苑路30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2070;传真:0533-6950533;电子邮箱:zjj2070@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阳光政府、法制政府,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的重要举措,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2008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加大工作力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信息告知栏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司其职,办公室协调办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由一名分管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明确局办公室为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牵头责任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8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条;政策法规类信息4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业务工作类信息22条;统计数据类信息1条;其它类信息2条。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方面:2008年主动公开我局承办的10件县人大代表建议、3件县政协委员提案的整体办理情况,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全文予以公开。

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有信息公开指南、机构概况、内设机构、机构领导、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等9类。主要公开了《高青县环城水系规划示意图》、《高青县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须知》、《高青县办理房地产开发企业核定资质办理》、《高青县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批须知》、《高青县城市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具体规定》、《竣工档案整理的基本要求》等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8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08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诉讼和情况

2008年度,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与该项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健全。

为此,在今后工作中,一是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三是继续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及时增删,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

 

附件:1.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2.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高青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09年2月20日